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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2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旧城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000

泸西县旧城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研究和指导本乡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3.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4.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执法工作。

5.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6.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7.承担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和安全防治。

8.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

9.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10.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等具体工作事务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11.负责统计工作;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及村民自办宴席的安全防治工作。

12.承担编制乡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

1.行政单位设置:旧城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1)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效能政府建设、档案、史志、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镇域内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宣传思想、哲学与社会科学、延安精神研究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及纪检监察、督查、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群众性体育活动等社会事业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联系教育体育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邪教和非法组织整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负责政法、综治维稳、反恐、禁毒、消防、法制及普法等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负责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培训及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

2.事业单位设置:旧城财政所1所及6个服务中心。(1)旧城财政所。贯彻执行各项经济政策;承担编制乡镇财政预算和决算职责;负责乡镇其他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承担乡(镇)各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责;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管理归档财务会计资料。(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生物资源创新、高原特色农业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负责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化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中心为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宣传及统筹协调工作的主体,镇卫生院承担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负责保健、防治及相关资料报送具体工作)。(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统一指挥调度县级派驻本镇的相关执法队伍;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6)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森林防火等具体工作事务;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项目的推广、应用;负责本领域涉及的安全工作。(7)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承担统计、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负责村民自办宴席及本领域涉及的安全防治工作。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旧城镇党政办公室

2.泸西县旧城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3.泸西县旧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旧城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旧城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旧城镇财政所

7.泸西县旧城镇文体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旧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旧城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旧城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旧城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8辆,在编实有车辆1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经济发展“稳舵行舟”,综合实力稳步增强。一是主要指标稳中有进。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32.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2.83万元;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95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36亿元。二是农业基础持续夯实。 2024年粮食、蔬菜、油料作物播种面积8.55万亩,产量1289.68万吨;实现产值643亿元;肥猪、肉牛等出栏6.53万头,家禽出栏18.56万羽,肉类总产5269吨,实现畜牧产业总产值4.68亿元。三是项目建设高效推进。2024年,共投入2286.39万元实施农业建设项目16个,大大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2.脱贫成效“巩固提升”,乡村振兴加快推进。一是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持续做好1851户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全覆盖帮扶,全镇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到1.8万元,同比增长12.88%。二是乡村建设有序推进。全面排查辖区内非经营性自建房(住房)2905栋,完成农房抗震项目9户,补助10.8万元,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18宗2755.89㎡,设施农业用地备案10宗86.26亩,确保群众安居乐业。三是乡村治理有效提升。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结合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评比人居环境提升有成效的村委会10个、村组11个,全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3.产业结构“育强培优”,产业体系协同共进。一是支柱产业稳健拓展。全年烟叶种植9500亩,完成收购2.6万担,烟农收入达4513.95万元。二是特色产业多点开花。大力发展蔬菜、花卉种植,农业大棚种植番茄、松花、黄瓜、春菜等2万余亩,全镇大棚蔬菜总产值稳定在4亿元以上;栽桑养蚕7000余亩,产值达4000余万元;发展苹果、核桃、樱桃等经济林果1000余亩,产值近800万元,为乡村振兴筑牢产业根基。三是生态产业蓬勃进阶。结合矿山复绿行动种植无筋豆、工业辣椒等500余亩,产值达700万元;督布府村、木龙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步入正轨,1610平光伏发电项目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同时,促进村集体增收16万元。

4.生态环境“治保并行”,生态文明取得实效。一是环境污染防治持续优化。镇村两级河长开展巡河1439次,清河行动32次,清理沟渠19条65.6公里,持续强化板桥河保护治理,出台《旧城镇关于板桥河水库周边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严守粮食安全底线,全镇排查疑似耕地流出图斑894个1932.84亩,完成增减挂钩及变更调查图斑排查1186个2554.32亩,恢复耕地220.64亩。三是绿化美化建设深入推进。矿山复绿250亩,森林覆盖率达37.29%;开展“千万工程”美丽庭院创建,成功创建饶家寨、寨子山等州级绿美村庄5个、美丽庭院3380户。

5.安全保障“守土尽责”,稳定态势持续巩固。一是稳守政治安全底线。深入实施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和反分裂斗争,严密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有效防范化解影响政治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二是扛牢安全生产责任。开展道路交通、食品、消防等各类安全检查80余次,查处交通违法3031起,收缴报废车辆200余辆,交通事故发案数,伤人数、亡人数得到有效遏制。三是维护社会稳定局面。探索实施“1+2+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及“双重奖补”办法,年内排查矛盾纠纷369件,化解处置360件,化解成功率达97.5%,1人被授予“云南省调解能手”荣誉称号。

6.民生福祉“情暖人心”,幸福指数节节攀升。一是医疗保障更加全面。全镇11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签约服务3.6万余人,“老高糖”、残疾人、困难人群、计生特别家庭签约率达100%;51351人参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教育质量巩固提升。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实施“雨露计划”资助困难学生382名,发放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学生补助资金95.5万元,帮扶困难及优秀学生100余人。三是社会保障更加有力。2024年全镇缴纳养老保险19961人,征缴率103.29%;农村低保保障对象1415户1924人,发放资金770.23万元;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7228人86万元。

7.政府建设“从严从实”,行政效能显著增强。一是严守政治规矩。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这条主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守廉洁纪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自觉接受“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保持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是坚持务实作风。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常态化、长效化,落实基层减负工作要求,严格执行34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事项,全镇摘除不规范挂牌52块,撤销议事协调机构11个,制发文件数量减少10%,会议数量减少15%。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55,994,504.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152,890.47元,占总收入的91.35%;其他收入4,841,613.79元,占总收入的8.6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971,807.32元,增长27.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269,034.86元,增长25.12%;其他收入增加1,702,772.46元,增长54.2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56,133,955.91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2,369.57元,占总支出的40.98%;项目支出33,131,586.34元,占总支出的59.0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575,216.94元,增长28.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52,545.09元,下降2.35%;项目支出增加13,127,762.03元,增长65.6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经费及公用经费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002,369.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248,291.74元,占基本支出的92.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4,077.83元,占基本支出的7.63%。人均公用经费16,241.46元(含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在职人员108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31,586.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320,000.00元。

泸财预〔2024〕384号旧城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资金项目经费7,32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泸西县旧城镇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

红财农发〔2023〕115号泸西县旧城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一期资金项目经费4,980,000.00元,主要用于在旧城镇青禾村委会青禾村新建占地3900平方米高原有机蔬菜冷链物流基地一座。

红财农发〔2023〕115号泸西县旧城镇木龙村委会蚕桑和山地蔬菜产业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700,0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道路,特别是田间产业道路,可以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交通效率,方便农民出行和农产品的运输。

红财社发〔2023〕116号泸西县旧城镇弯腰树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2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弯腰树村委会弯腰树村小组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两层框架结构养老服务中心楼。

红财农发〔2023〕115号旧城秧田坝村委会小矣白村番茄产业道路修复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在小矣白村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氛围营造示范点,完成修复硬化产业道路,建设砖砌污水处理点,加强农村产业路网贯通,提升农村产业发展水平。

泸财预〔2024〕384号旧城镇2023年中央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经费850,000.00元,主要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特别用于支持油料收购、仓储、流通、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28,32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9%。与上年相比增加9,024,977.86元,增长22.96%,完成年初预算的200.1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5,32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07,921.6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50,747.1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880.00元、资本性支出6,7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以及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03,19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9,803.2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390.8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办公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68,04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75,359.8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35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8,329.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84,07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完成年初预算的84.9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存基数及比率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86,13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完成年初预算的98.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29,870.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268.2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2,661.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完成年初预算的94.5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9,805.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85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3,506,57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3%,完成年初预算的327.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846,161.8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5,07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24,249.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7,320,000.00元、资本性支出16,751,083.4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大项目投资力度但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37,3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完成年初预算的88.63%。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7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矿山安全支出500,000.00元、抗旱拉水劳务费35,000.00元、地质灾害救灾项目工程款4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2,950.00元,决算为247,54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689.35元,增长6.7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734.00元,决算为238,316.1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7%,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216.00元,决算为9,22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3%,完成年初预算的2.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219.35元,增长1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30.00元,下降53.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530.00元,下降53.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12,950.00元,支出决算为247,541.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689.35元,增长6.7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0,734.00元,决算为238,316.1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2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216.00元,决算为9,22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以及公务接待费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6,219.35元,增长12.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530.00元,下降53.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2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530.00元,下降53.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费增大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长。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主要用于矿山巡查工作以及机关正常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工作、干部考察、安全防范工作、自然灾害管理工作、村集体经济调研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旧城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6,620.15元,比上年减少111,966.93元,下降18.71%,主要原因是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镇党委、政府坚持有保有压、有促有控,科学安排预算和严格预算执行,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分钱。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8,089.60元、电费13,506.09元、邮电费2,200.00元、会议费16,000.00元、公务接待费9,225.00元、劳务费17,5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259,275.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旧城镇资产总额77,845,560.50元,其中,流动资产15,981,157.19元,固定资产15,284,482.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820,000.00元,无形资产288,698.30元(净值),其他资产38,471,222.8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77,914.1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2,561.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60,301.7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497,114.3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30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03,083.4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729.8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445,762.3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870,445.6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旧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旧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旧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十六)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以下简称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七)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八)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九)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801111




附件【2024年旧城镇决算公开表202511200342104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