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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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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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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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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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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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901000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 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所属单位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白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白水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白水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白水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白水镇财政所
7.泸西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白水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分别是:
1.泸西县白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泸西县白水镇党政办公室
3.泸西县白水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4.泸西县白水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5.泸西县白水镇乡村振兴办公室
6.泸西县白水镇财政所
7.泸西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泸西县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9.泸西县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泸西县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11.泸西县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12.泸西县白水镇综合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25辆,在编实有车辆2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和加快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推进“工业强镇、绿美白水”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攻坚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镇党委工作要求,鼓足干劲提信心、促发展、惠民生,经济运行持稳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扎实成效。2024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8%,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4198.51万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4198.51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33亿元。实现农村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16335元,同比增长7.6%。
1.凝心聚力兴产业,经济发展更加稳健。全年共完成烤烟指导性种植4.64万亩,烟叶收购12.5044万担,上等烟比例达68.79%,实现烟农种烟收入2.13亿元,亩产值4597.09元。扛实粮食安全责任,完成粮食种植9.915万亩,产量3200.7万公斤。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有序流转土地3万亩,种植蔬菜8.37万亩次,产量1.1亿公斤。小香葱种植面积3.5万余亩,产量8万吨,产值6亿余元。全镇优质水果挂果面积2.05万亩,产量4080万公斤,发展灯盏花、黄精、白芨等中药材1000亩。畜牧产值达4.02亿元,完成全年畜牧产值任务的100%。投资3000余万元,在既庶村、红杏村建设占地面积880亩的小浆果蓝莓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园,土地产出效益不断提升,传统农业向高效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快。
2.统筹兼顾稳增长,内生动能更加强劲。善导村人居环境、大树村万寿菊产业基地、吾乃白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白水镇分布式光伏发电帮扶等12个新建项目有序落地,完成投资1500余万元。对急需实施的项目进行现场测量、资金测算及方案编写16个,完成项目测量、资金测算20个。全力服务保障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和具备开征条件的项目开展征地工作,完成征地268.72亩。配合开展云南泸西产业园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用地、泸西县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220kV孔吾线送出线路工程、永宁风电等项目前期工作。
3.多措并举促振兴,发展根基更加牢固。全覆盖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13319户,对175户三类监测对象实施“一户一策”精准帮扶。落实“雨露计划”帮扶148人,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209户985.44万元,开展劳动技能培训8个班500余人,发放省外务工交通一次性补贴612人61.2万元,州外省内务工交通一次性补贴264人13.2万元,实现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3.4%,牢牢守住防返贫底线。实现村集体创收577.71万元,同比增收169.58万元,同比增幅41.55%,有力推进村级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4.锲而不舍护生态,绿美名片更加靓丽。完善水域治理,常态化开展河道巡查监管,两级河长21人开展巡河185次,巡河达标率100%。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座,生态环境保护逐渐深入人心。开展人居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组织各村开展卫生环境大清扫、大整治20余场次,清理卫生死角300余处,建筑垃圾500余吨,清除小广告300余处,整改销号问题1148个。持续推动农村“厕所革命”,新规划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6个,开展农村改厕“提质年”问题整改54处,整改率达100%。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成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焚烧厂8716.8吨,逐步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5.精准发力惠民生,幸福指数更加亮眼。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19358人,完成任务数的100.50%;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51446人,参保率达96.57 %。发放低保金、特困救助金、孤儿生活补助金、高龄津贴841.7881万元;临时救助困难户37户,发放救助金12.4403万元。教育医疗更加优质。全镇17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近97%,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大幅提升。投资32万元,完成残疾人无障碍改造52户,新增就业岗位5000余个,吸引外来务工人员3000余人,将富余劳动力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家门口。全镇5家扶贫车间正常运转,吸纳脱贫劳动力260人。动态调整、规范管理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128人次。发放优抚对象待遇495次,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58人,投入资金20万元,推动基层武装阵地“两家三站”“三室一库”融合建设投入使用。
6.全力以赴保安全,社会大局更加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实践“1234”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排查矛盾纠纷629件,化解598件,管控重点人员28人,有效管控化解命案风险矛盾纠纷35件。向400余户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法治宣讲20余次。党政班子成员带队检查127人次,检查企业151家,排查隐患346项,已整改339项,整改率97.9%。坚决抓实防灾减灾。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累计发布各类灾情预警信息376条,调度40余次。组织干部群众围绕消防、森林防火、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安全生产等开展应急综合演练13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增设防火检查站12个,排查单位场所212家,整改隐患77余处。
7.驰而不息提效能,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镇党委工作要求,保持同党委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政府权责清单公布推行,“三公”经费严管严控。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杜绝“四风”问题,不定期对镇村工作人员脱岗失职等违纪情况进行督查,开展警示教育、纪法教育2次、专项监督36次,办理各类案件线索18件。
同时,镇工会、共青团、妇联、老龄、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不断进步,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4716763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985061.52元,占总收入的89.0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182575.32元,占总收入的10.9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59544.65元,下降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930621.06元,下降20%;其他收入减少528923.59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中云能投建设项目进入中后期资金投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48019388.09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0389.63元,占总支出的45.23%;项目支出26298998.46元,占总支出的54.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189880.13元,下降1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24793.52元,下降3%;项目支出减少8565086.61元,下降2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基本支出经费开支;二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自有资金项目支出云能投建设项目进入中后期资金投入较上年有所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720389.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65421.39元,占基本支出的9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4968.24元,占基本支出的9.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白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298998.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11640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综发〔2022〕8号2022泸西县白水镇果衣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室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红财综发〔2023〕29号白水镇黑龙村委会大衣村小组农民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464000.00元、红财预发〔2023〕45号白水镇山衣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0000.00元;
2.财政拨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红财资环发〔2024〕11号白水镇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40000.00元、红财资环发〔2024〕43号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40000.00元。
3.财政拨款农林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1457063.4元,主要用于红财农发〔2023〕115号白水镇山黑村委会万寿菊产业基地配套建设项目资金3400000.00元、红财农发〔2023〕115号2024年泸西县白水镇善导、吾乃白村人居环境提升建设项目资金3900000.00元、泸财预〔2024〕381号泸西县白水镇既庶村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四位一体项目资金3000000.00元、泸财预〔2024〕381号2021至2024年烤烟抗旱经费1157063.40元。
4..财政拨款城乡社区支出项目7085484.71元,主要用于泸财预〔2024〕214号小红杏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219000.00元、泸财预〔2024〕214号35太白线70杆迁改工程资金1902700.00元、泸财预〔2024〕381号泸西县白水镇产业园区劳务孵化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993516.04元、泸财预〔2024〕381号泸西县白水镇水果分拣包装车间项目资金1970268.67元。
5.财政拨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1673803.50元,主要用于泸财预〔2024〕30号白水镇弥泸罐区工程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专项资金及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6.自有资金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4838646.85元,主要用于云能投建设善导村、无浪村、木旧村人居环境提升等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3192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25%。与上年相比减少15570114.77元,下降32%,完成年初预算的151.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38682.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6338682.8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36,568.3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060.00元、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9576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项目资本性支出、年初预算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时无法预算2024年新增人员。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13986.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2%,完成年初预算的96.61%。主要用于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13986.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6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9054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9%。主要用于白水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3390547.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0649.00元、白水镇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975852.2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8005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9%,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91293.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4456.2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4303.5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缴费人数及基数少于年初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45820.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0%,完成年初预算的99.50%。主要用于白水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145820.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055.0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开支。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700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0%。主要用于白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597004.2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05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劳务支出4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910399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63%,完成年初预算的215.12%。主要用于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支出19103995.3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0608.08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428980.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1054811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预算项目支出即资本性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18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完成年初预算的89.61%。主要用于白水镇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1081835.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及时足额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2456.00元,决算为173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350.00元,增长98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240.00元,决算为17339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21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350.00元,增长981%;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2456.00元,支出决算为173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7350.00元,增长98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240.00元,决算为1733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221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本年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管理制度,节约经费开支;2.本年度用单位自有资金94014.24元开支白水镇辖区事务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7350.00元,增长9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用单位自有资金94014.24元开支白水镇辖区事务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白水镇辖区事务运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0203.02元,比上年增加48172.97元,增长5.4%,主要原因:本年度列支以前年度拖欠的广告宣传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开展正常工作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运行等费用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白水镇资产总额63593656.20元,其中,流动资产13709479.01元,固定资产11789443.4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4107500.00元,无形资产117047.59元(净值),其他资产13870186.1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98999.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1591.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350.41平方米,账面原值77515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82488.9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37629.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3015.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94735.25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879.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24107.2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95325.6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件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其他对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自有资金收到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拨入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泸财预〔2024〕1000号云能投项目2023年白水镇黑龙、巨木、无浪、善导四个村民委员会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资金1600000.00元,并已在本年度内专项等额列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5901111
附件【泸西县白水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2102400703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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