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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1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701000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种业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负责辖区内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查、检测;负责国家、省农作物区域试验、联合体试验、自主试验的管理;负责审核、上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书》;负责备荒种子储备管理;负责种子调供信息统计分析;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整理、鉴定和利用;负责种子管理行业的日常检查工作;完成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品种管理站、检验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新《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宣传。

我站结合农资打假专项活动、“3.15”、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开展了以种子法及配套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一是利用集镇赶集,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对8个乡镇重点集镇认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种子基本知识和良种识别选购常识等内容的宣传咨询活动;二是在2024年初,组织全县种子经营户及相关人员共251人就《种子法》及配套办法、网上备案知识等进行系统的讲解、培训,进一步提高种子经营从业人员的理论素质和增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真正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从而共同维护种子市场。

2、加大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力度,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按照省州文件要求,采取自查和配合州级督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部门协同与系统联动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办法,认真组织开展了2024年春季和秋季种子市场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经营主体合法性。即种子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是否依法备案登记后经营种子;备案登记证明、委托书等是否悬挂在门店醒目位置;是否存在违法调运种子等行为。二是检查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核查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规范,重点检查二维码制作规范和可追溯实现情况。三是检查备案。按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严查门店是否备案、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真实。四是检查销售行为合法性。检查种子经营户是否建立和保存种子经营档案及档案是否完整,内容包括“两证两账”,即进货凭证、售销凭证是否齐全,进货台账、销售台账是否按规定建立,杜绝流向不明。五是加强适合我县区域推广种植品种的宣传推荐,引导农民正确购买和使用良种。全年累计共出动车辆76辆次,执法人员304人次,检查种子经营门店(企业)110个次。其中春季检查“两杂”品种共226个,其中杂交水稻9个,杂交玉米215个及常规稻11个。秋季检查小春品种19个,其中小麦1个,大麦5个,油菜9个,豌豆2个,蚕豆2个。对于种子销售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及时进行指导或批评、限期整改。通过这些管理手段,规范了我县的种子经营行为,有力地维护了种子市场秩序,净化了种子市场,让农民用上放心种。

3、强化种子质量抽检,确保农民用种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农作物种子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市场种子质量安全,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定扦取一定比例的种子样品进行相关检测。积极开展了2024年春季及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抽检工作。春季共抽查企业及代销户51家,共抽取样品52份(杂交玉米样品45个,代表数量33023公斤,杂交水稻样品1个,代表数量1000公斤,常规水稻样品5个,代表数量4660公斤,白菜种子样品1个,代表数量3公斤)。秋季共抽查企业及代销户1家,共抽取样品4份,代表数量21480公斤。其中:春季抽取3个杂交玉米品种,2个水稻品种样品,1个白菜种子样品,秋季抽取3个油菜样品送至红河州种子管理站进行常规三项、纯度、真实性、转基因的检测。我站对余下的47份样品进行净度、发芽率、水分三项质量指标检测,经过检测,47份样品全部合格,监督抽查合格率达100% ,确保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

4、认真做好种子备案登记工作控制源头,保证质量。

按照州种子管理站的相关要求,我县今年的种子备案工作已经实现了网上备案全覆盖,指定了专人负责网上备案工作。为了做好此项工作,认真制作了PPT课件对经营人员进行了培训,采取以会代训、一对一、手把手的方式对经营户进行了培训。现根据网上备案情况统计,目前共有备案登记经营主体118户,春季共完成备案登记品种281个,其中杂交水稻7个,杂交玉米247个,鲜食玉米21个,常规水稻14个。共生成备案单1058份,其中委托代销备案单97份,经营不分装备案单961份。秋季完成备案登记品种19个,其中小麦1个,大麦5个,油菜9个,蚕豆2个,豌豆2个。共生成备案单89份。经种子市场检查,我县市场上销售的品种99%以上已经备案成功。

5、不断完善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和展示工作。

开展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是加快新品种推广的有效途径,也是种子管理站的重要工作内容。我站今年承担省级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样板200亩、省级粮食生产玉米优质高效绿色示范样板1000亩,示范展示地选在交通便利、土地资源较好的阿盈里村,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试验田的选择、品种布局、田间记载、田间测产验收等工作。现试验示范工作已按照试验方案完成材料收集上报工作。

6、规范种子经营档案,并进行长效管理。

在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同时,帮助各种子生产经营者建立规范的档案。我站向全县所有种子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发了州种子管理站统一的红河州种子销售凭证、农作物种子进货台账、农作物种子销售台账,要求他们将档案表填写完整,并在业务上随时进行指导。指导他们如何记载种子生产、经营过程中反映种子来源的收购或调进的发票;种子质量情况;种子加工、贮藏、运输等环节说明;反映种子流向的种子调出发票、种子零售小票和汇总表等影响种子质量的关键内容,以便于跟踪管理。要求他们在种子销售季节结束后装订成册,随时接受检查。

7、全力做好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

按照上级对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安排,我站高度重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成立了泸西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合理有序组织普查,对标节点要求科学安排工期。2024年切实抓住初春农田未翻耕有利时节开展面上调查与样地调查、普查系统数据审核与提交、完善县域入侵物种清单等工作。累计上报踏查点个数共430个,开展标准样地调查138个,实现了全县8个乡镇的全覆盖,其中外来入侵植物标准样地调查录入72条,省级审核通过53条,普查到的农业外来入侵植物50余种(包括非标准样地普查到的);外来入侵病虫害标准样地调查录入系统61条,省级审核通过,普查到的农业外来入侵病虫害20种;农业外来入侵水生动物标准样地调查录入5条,通过省级审核5条,普查到2种水生动物克氏原螯虾和福寿螺。已初步摸清我县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情况,充分表明农业外来物种入侵的严峻性,同时为防控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和精准科学依据。

8、全面做好我县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资源补征工作

自2020年6月以来,认真开展了第三次农作物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征集行动,我县征集资源任务数30份,共征集到资源38份,入国家库(圃)资源33份。由于入库(圃)资源繁殖失败等原因,按照省普查办要求,我县有17个资源需按专家建议节令进行资源补充收集。我站及时与专家进行沟通交流,针对每个资源的特性不断总结完善征集技术措施,抓紧节令积极主动进行补征,现17个资源补征任务已于2024年2月份全部完成。

9、积极调解处理种子纠纷,化解矛盾。 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访及种子纠纷的接待处理工作。我们努力做到热情接待群众投诉、公证调解种子纠纷,对群众投诉的各类种子问题认真对待、群众咨询的问题给予认真解答,必要时及时出现场,认真查验,属于非种子质量问题的,耐心帮助投诉人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属于种子企业责任的,积极协调企业与农户之间权益关系,使双方权益得到最大保障。今年共接待群众电话、来访等投诉46起,面积600余亩,涉及的农作物有大白菜、青花、辣椒、豌豆、玉米等,通过我们的工作,合理调解种子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没有省州项目资金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2638713.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38595.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18.02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4729.41元,下降4.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4572.20元,下降4.85%;人员变动,根据泸人社调[2023]33号调出1人,根据工调安[2023]5号调入1人,工资等级相差,职工绩效工资调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57.21元,下降57.12%,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补助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2648610.07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610.07元,占总支出的100.00%;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3871.27元,下降5.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3871.27元,下降5.49%;无项目支出;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日常公用支出暂未支付,人员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子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48610.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2723.81元,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886.26元,占基本支出的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种子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859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减少134572.20元,下降4.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6%。支出与上年度减少原因本年日常公用支出暂未支付,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52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95728.53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1368.96元,死亡抚恤10425.96元。主要变动原因为压缩经费开支,支付非急需非刚性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主要原因为支付2023年养老保险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8544.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8%,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647.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20028.9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868.3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为调整缴费比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563505.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0%,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支出666222.00元、津贴补贴支出73950.00元、绩效工资支出773981.00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1280.80元、办公费支出2750.00元、水费支出4000.00元、电费1489.40元、差旅费13236元、工会费53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6.65元。农林水支出减少其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根据泸人社调[2023]33号调出1人,根据工调安[2023]5号调入1人,工资等级相差。职工绩效工资调整,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原因是因为压缩经费开支,支付非急需非刚性经费支出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0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94.7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15902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主要缴纳2023年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决算为126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0.80元,下降69.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66.6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0.80元,下降6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40.80元,下降69.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266.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仅支付车辆保险费。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840.80元,下降6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经费开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本年度仅支付车辆保险费。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试验、示范、种质资源普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种子管理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1402604.64元,其中,流动资产553916.02元,固定资产848686.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131.9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12.87平方米,账面原值67.49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9807.2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18.6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66.6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818.6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818.6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0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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