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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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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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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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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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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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501000
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研究地震科学促进科技发展,地震科学研究和地震监测技术开发与研究,地震信息技术研究开发,地震预测,震后趋势预测,结构抗震与地震灾害预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设有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泸西县地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防震减灾统筹协调工作
2024年以来,县地震局切实加强对上请示汇报和横纵向协调联系,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1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防震减灾工作1次;2024年7月24日,县委常委会召开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95次会议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对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后,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8月13日召开了县委十四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县委夏明书记在讲话中专门对地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要加强地震监测台站的运维管理,抓实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工作。同时,县委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列入年度检查工作内容,开展上半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督查,通过督查检查促进了防震减灾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协调县级各部门主动参与,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互推、合作干事的良好工作氛围,合力推动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开展。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为强化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地震监测预报操作管理,泸西县地震局组织对《泸西县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管理制度》《泸西县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泸西县水体类地震宏观测报点浊度等五项物理化学参数测量工作规范》进行了重新修订,规范了地震监测工作。落实地震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制度,制定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和重点时段震情服务保障方案,组织开展震情跟踪保障工作。完成了《云南泸西水位观测预报效能评估报告》的编写工作。
二是强化地震监测台站保护。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环境的维护、管理及保护力度,开展观测环境卫生整治3次,切实强化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管理;落实水位仪月标定制度,对现有监测仪器产出的各类监测资料,严格落实每天处理分析,努力确保已建成的监测仪器正常运转及无线短波电台联通率,充分发挥其作用。仪器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做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及时送修,将可能造成的停记、缺记降到最低限度,落实水位仪月标定制度,确保监测质量不因人为因素而下降,加强地震预警终端日常维护管理,发现断电断网、仪器故障等情况及时联系县教体局进行处理。
三是抓实宏观测报工作。按照《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持续强化对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的管理,落实日常联络及异常报告机制,确保宏观测报点及其他地方出现异常能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调查核实。开展县级宏观测报点巡查巡检和流体类背景值测定2次。采取分点现场培训方式开展宏观联络员培训。
四是做好震情信息服务工作。制定年度震情跟踪方案和重点时段震情服务保障方案,2024年以来,共开展震情会商9次,编写会商报告9期,在县级防震减灾联席会议上通报震情信息。
五是切实做好项目实施保障工作。积极与省地震局通海中心站、州地震局沟通对接,做好特别国债巨灾防范项目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完成“泸西地下流体观测站提升改造”“泸西钻孔应变观测站安防和能力提升”“泸西中枢地震预警基准站环境保护”3项工程项目申报资料的编报、建设规划意见征询、初步建设方案编制等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扎实的前期工作平台,统筹协调地震工程、房建、设计等方面技术人员18人,及时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土地测绘、方案复核等工作,并结合工程实际提出可操作性意见建议12条,以强有力的技术优势保障巨灾防范工程按期按质推进,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泸西县地震部门坚持每天与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沟通对接,加密工程巡查和抽查力度和频率,积极配合抓好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优化,严把质量、进度、安全“三道关口”,现场提出问题8个,并督促施工单位立行立改,着力把巨灾项目打造成“精品工程”。在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项目前期工作方面。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项目涉及泸西工程为分别在白水镇山黑村、午街铺镇山林村委会拖见村、旧城镇弯腰村委会弯腰小组小坝山、三塘乡隆德村委会大二塘小组、永宁乡舍者村委会老中山建设5个宽频带地震观测台站。目前已完成“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核实、场地技术勘选、用地租赁协议签订等工作。
(三)抓实震害防御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地震应急防范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根据省、州地震局安排,积极开展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科普工作,印发了《泸西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泸减灾委〔2024〕1号),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预警终端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各乡镇和县卫健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县属部门先后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2场次,全社会应急避险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结合“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的开展,同县教体、应急、科协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举办泸西县第三届全县学校防震减灾科普讲解竞赛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幼儿园防震减灾手抄报创作评选活动的通知》,在中小学校广泛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演练、科普讲解竞赛和手抄报创作评选活动。截至目前,县级层面共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活动2场次,推荐上报20所中小学校参加省级2024年“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
三是利用媒体阵地,拓展宣传局面。紧扣媒体宣传这一主阵地,主动做好同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的协调,运用农村应急广播、“绿美泸西”微信公众号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共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培训1场次,培训人员3300余人次;开展县级防震减灾宣传4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100余份;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各1次,宣传服务群众600余人次;同时,在“绿美泸西”微信公众号宣传防震减灾科普和报道防震减灾工作7次;在县级防震减灾宣传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下,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也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县级各部门共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培训18场次;各乡镇利用防灾减灾宣传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8场次,发放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材料4200余册份。在中小学校开展课堂讲座470余场次;地震应急避险演练120余次;全县共有900余名中小学校人员参加了防震减灾手抄报创作评选活动,62名中小学教师报名参加泸西县第三届全县学校防震减灾科普讲解竞赛,创作1300余份主题手抄报和81个防震减灾科普讲解作品。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360余人。
四是做好红河州地震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及2023年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工作。2023年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录入及存疑信息整改工作已完成,同时,2024年以来,泸西县地震局能够利用红河州地震业务管理系统录入、汇集、展示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年度业务工作。
五是完成房屋防震设防信息动态更新采集工作。协调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泸西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动态更新采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动态更新采集工作,完成系统采集录入房屋信息423户,其中加固工程343户,新建工程80户。
(四)开展2024年度地震应急演练
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2024年4月12日,泸西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2024年地震应急综合演练。为突出演练的检查性、考验性、实战化要求,演练采取不作预演、不提供参考脚本,演练时间、地点不提前通知方式进行,演练分为桌面推演、指挥调度、应急拉动、实兵救援演练四个阶段进行。演练以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为主线,模拟了破坏性地震发生后1小时、2小时、3小时泸西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抗震救灾工作、调度各成员单位及相关乡镇应急响应、抗震救灾工作,开展现场地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临时拉动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防疫、公安交警、通信保障、物资保障、供水供电、气象环境、民兵应急等24支专业队伍,近50台车辆装备,300余名应急救援人员进行集结,开辟前方指挥部设置和地震应急安置场所。在现场实兵救援演练阶段,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震灾防疫、危险源泄漏处置、水库应急抢险和物资投送和震后断水、断电、断网应急保障等10余科目的演练。演练采取天翼云眼技术实现了指挥部与各演练分场的视频接驳。在县级示范带动下,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将地震应急演练作为常态化工作,组织开展不同层次、不同规模、不同类型280余场次,累计参演人员达7万余人次。
(五)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24年以来,围绕以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户、其他脱贫户等六类人员为重点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全面开展住房安全保障排查,针对排查情况向上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313户(农村危房改造25户,抗震改造288户),争取上级资金568.4万元(其中中央368.4万元,省级资金200万元)。截至10月8日共农村危房改造开工287户(农危房改造23户,抗震改造264户),竣工200户(农危房改造18户,抗震改造182户)。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27692.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5353.14元,占总收入的98.0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339.83元,占总收入的1.9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536.79元,增长3.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238.18元,增长2.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6298.61元,增长269.79%。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和利息收入,州地震局拨入工作经费22250元导致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05353.14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757.99元,占总支出的99.58%;项目支出4595.15元,占总支出的0.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238.18元,增长2.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464.90元,增长2.46%;项目支出减少4226.72元,下降47.9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和利息收入,州地震局拨入工作经费22250元用于部门基本支出导致本年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0757.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1673.14元,占基本支出的96.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084.85元,占基本支出的3.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95.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省级防震减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经费4595.15元,主要用于部门办公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353.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238.18元,增长2.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1193.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06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完成年初预算的87.1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缴费比例下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7%,完成年初预算的89.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主要原因是绩效工资调整、缴费比例下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3858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支出增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76.00元,决算为655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94.66元,增长114.0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559.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76.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94.66元,增长114.02%;公务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76.00元,支出决算为6559.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494.66元,增长114.0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6559.53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876.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消减保运转费用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94.66元,增长114.02%;公务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上年度个人代垫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调研、会议保障、下乡宣传地震资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泸西县地震局资产总额255877.36元,其中,流动资产85776.85元,固定资产32270.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783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99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28.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501111
附件【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20044653873.xlsx】
附件【泸西县地震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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