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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30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555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贯彻执行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围绕中共泸西县委、泸西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建议;组织研究公共部门绩效管理并提出建议。

(三)拟订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机关、乡镇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拟订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县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分析研究事业单位发展状况和公共服务需求与借给,提出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的建议;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五)贯彻落实行政编制、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出全县行政编制分配及调整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行业定编标准。

(六)审核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以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协调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七)审核县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县政协机关,县级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八)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审核和单位类型划分。

(九)负责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负责监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的审核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及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泸西县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十二)承担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政策法规科、机关事业科、登记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住思想引领着力点,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把准政治方向。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集中学习讨论,开展线上学习等方式,做到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严格落实提醒谈话等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深化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纪律底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要求,定期与分管科室、中心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红河州“四风”突出问题清单》、《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政纪法规制度,通过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增强做到“两个确立”“两个维护”的自觉性,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把牢重点工作关键点,发挥服务保障作用。一是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结合泸西实际,组织实施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检验检测所等主要涉改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办公用房调配、人员转隶工作落实到位。认真研究分析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检验检测所3个主要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制定修订和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等8个其他涉改部门职责机构调整事项,突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二是精简规范和优化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中央关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不设立实体性的常设办事机构的要求,为促进县级机构改革与省、州机构改革有机衔接,统筹设置议事协调机构,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在省、州基础上以更大力度精简压缩至与省州保持基本对应,将原全县共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由379个精简为24个。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县级保留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7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和3个执法大队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乡镇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乡镇名义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四是扎实开展乡镇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全县8个乡镇“三定”规定,统筹推行“5办3中心”模式,县政府驻地、人口超过10万的中枢镇增设社区治理服务中心。加强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及人员管理,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日常考核。切实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减负,按照“一乡一策”编制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在2023年赋予乡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事项(82项)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赋予中枢镇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确保下放乡镇的管理权限接得住、用得好。五是调整优化编制和规范部门领导职数。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改革后州下达我县的编制总量不突破,根据各部门职责调整变化情况,采取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适当核减或核增。六是努力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试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有关问题办理意见》等学习,保障事业单位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七是统筹推进机构编制日常工作。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要求投入7万余元对电子政务内网接入点软硬件设备配置及机房物理环境进行改造并顺利通过验收;严格按照《红河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全面、及时、准确掌握人员调动、退休、亡故等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稳步实现“双减”。

(三)找准工作载体发力点,增强底线思维意识。一是持续强化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坚持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相关制度为准绳,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依法依规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推动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坚决杜绝超编进人和超计划进人。督促指导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规范履职尽责,严禁乱挂牌子、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违规行为。以制度化的手段固化机构编制管理成果,形成“以考核促监管,以监管促考评”的良性互动,切实提升机构编制服务水平。二是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计划、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按要求常态化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月分析研判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形势和动态,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细。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9次,主要领导听取分管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班子成员到分管科室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4次。截至2024年9月未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1983037.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3034.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3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0119.30元,下降5.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108.09元,下降5.7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11.21元,下降82.79%。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支付2024年度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等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1983274.91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510.91元,占总支出的95.88%;项目支出81764.00元,占总支出的4.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0408.09元,下降5.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2172.09元,下降9.61%;项目支出增加81764.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支付2024年度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减少等导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1510.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9529.91元,占基本支出的9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981.00元,占基本支出的4.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764.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1764.00元。

县委编办涉密机房项目经费81764.00元,主要用于中共泸西县委编办电子政务内网接点软件设备配置及机房物理环境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83034.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120108.09元,下降5.71%,完成年初预算的89.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6213.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0%,完成年初预算的89.6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及正常晋升。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0393.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退休人员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203.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8%,完成年初预算的75.9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完成当年相关费用支付。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22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7%,完成年初预算的80.3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未完成当年相关经费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605.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741.00元,比上年增减少54425.37元,下降37.24%,主要原因是财政经费紧张减少费用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56541.97元,其中,流动资产64366.50元,固定资产90521.8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53.6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5946.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474.77元,无形资产增加1653.6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55501111




附件【2024决算公开表--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112004300860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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