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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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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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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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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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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91号)文件精神,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泸西县政务服务中心,承担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参与做好“12345”政务热线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集中行使省政府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
3.负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政策、规定。受理有关部门委托,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按职责转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4.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泸西县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招投标的综合监管工作。
5.负责管理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对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各类投资项目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6.负责检查、指导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的业务工作。
7.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泸西县行政审批局牌子。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与政务服务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改革科。
泸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设泸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西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等2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33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率、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和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4.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379.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9.5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累计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0.15万元,实际支出数0.15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5.1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3.8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57.38%。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5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持续深化。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泸西县涉及政务服务事项1263项,除143项负面清单外,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事项1120项,实际进驻1120项,“一门进驻率”100%。2024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受理各类办件39.5万件,办结率和满意率100%。
2.“一部手机办事通”广泛应用。上线了“我要开车、我要办社保、我要办个体”等20个办事主题1379个事项。泸西县累计下载安装办事通并实名认证17.9万人,办件116.17万件,其中,查询类114.53万件,办理类1.59万件,预约类476件,总活跃用户12.04万人。
3.“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取得突破。按照“五减一优”要求,重点围绕省级第一批16个、新一批10个主题事项以及“跨省通办”162个事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跨省通办”。2024年“一件事”主题事项办件5271件,“跨省通办”办件2.91万件。
4.“互联网+监管”持续完善。2024年通过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采集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及其他监管行为应采集总数958项,已采集覆盖监管事项494项,未采集覆盖监管事项464项,监管事项覆盖率达51.57%。
5.2024年完成各类交易项目83项,交易金额204688.93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2327.59万元。
6.办好“12345”热线反映问题。2024年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派发工单4388件,已办理4388件,办结率100%。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2024年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部分指标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数量指标未完成5条,其中:“一次办”事项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原因是部分事项部门间业务系统数据未实现共享,系统未完全打通,“一次办”办件受限制,未完成预期值。“一部手机办事通”实名认证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原因是存在部分群众长时间不登录办事通使用,账户被系统自动冻结;县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发布中介服务事项采购公告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原因是该事项系统已暂停服务,不再受理任何办件;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原因是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大循环后,客场进场交易项目由省级统筹安排,客场交易项目场次县级无法安排;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交易金额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原因是严格落实省州关于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标保证金减免相关规定,鼓励用保险保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
(二)整改措施
1.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