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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24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85号)文件精神,泸西县财政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药政管理与食品安全科、基层卫生健康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妇幼健康科、宣传科教科、体制改革与规划发展信息化科、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及县委卫生健康工委办公室等科室。

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下级单位 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泸西县健康教育所、泸西县妇幼保健院、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泸西县人民医院、泸西县中医医院、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泸西县向阳乡卫生院、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部门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71人。在职实有8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83人,财政差额补助335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4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440人。

车辆编制40辆,实有车辆71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95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3.9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8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 79865.09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82316.73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累计结余结转资金10174.06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53.49万元,实际支出数0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11048.46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1048.4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5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 持续推进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年,泸西县顺利通过1个重点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金马)、2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中枢、白水)、4个基层标准化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项目(三塘、逸圃、午街铺、白水)及3个中医康复科建设项目(白水、午街铺、永宁)的县级验收,并接受了州级抽查验收。按照计划顺利完成828名基层卫生人员培训工作。县级公立医院已独立设置眼科、设立临床营养科和输血科。

2. 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县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规划选址意见的编制和审批等前期工作,初步设计报告正进行第三次修改。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用地性质变更,已报县自然资源局调整项目规划。县中医医院老院区医技楼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的编制审批,已通过2024年第二批提级论证,已对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地块属性进行调整。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已申报2024年第三批提级论证,待通过后方可审批立项。

3. 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泸西县10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及社区医院标准卫生院3家、省甲等标准卫生院7家,能力达标全覆盖。2024年三塘乡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甲等卫生院创建;中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政策要求调整为中枢镇卫生院,原计划申报项目调整为2025年申报创建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旧城镇三河卫生院、旧城镇卫生院顺利通过省甲等卫生院州级回头看。二是加快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成立医共体总医院党委、纪委,搭建新的管理组织体系;人才统筹使用、药品耗材统一管理、财务统筹管理、医保打包付费、基本公卫经费打包等医共体相关核心制度已完备出台;紧密型医共体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心电、影像、检验、病理、消毒供应)已经建成;信息化建设已于10月8日完成信息化建设项目的招采工作,现已正式实施。三是县人民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于9月通过省级验收。四是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工作落到实处,共选派15个专业共25名主治及以上医师全覆盖下沉,对口帮扶乡镇开展1—2个新技术、新项目。五是持续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申报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医类4个、西医类1个,项目执行完成率100%;辖区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达97.42%、100%。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3人,2024年在外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累计51人,参加研究生考试7人通过2人(其中1人为定向研究生)。选派2人参加2024年沪滇合作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研修班进修。选派17人参加省级州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省级2人、州级15人)并取得合格证书;组织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有实验室医技人员共计48人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并颁发合格证书。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10家乡镇卫生院和2家综合医院已全部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成率达100%;县中医医院已通过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省级评审。

4. 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做好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全县共设13个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哨点医院,规范报告率达100%。2024年,全县报告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2起,发病8人,0例死亡。二推进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安装部署工作。截至2024年12月底,县中医医院、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均已安装完成进入数据比对达标转正阶段。安装部署应用率达75%。三做好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4.3%、95.43%、97.32%。母婴传播率为零。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非梅毒治疗定点机构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92.2%, 梅毒治疗定点机构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7.2%。四是巩固拓展健康扶贫工作。重点监测对象36种大病救治累计救治2722人,集中救治率达100%;4种(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慢性病规范管理率均达100%;共计23864人享受到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五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4年全人群签约率达69.44%,较上年度同期提升6个百分点。六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42%,孕产妇死亡率为0,三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3.72%;婴儿死亡率2.4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66‰,均达到指标要求。七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截至12月底,全县共有婴幼儿托育机构4家,托幼一体机构18家,累计托位1665个,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超额完成州级下达指标。八是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完成对职业病高风险用人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在内的107家企业的专项治理,完成对辖区内25家开展放射诊疗业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执法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系统覆盖率达100%。全年全县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 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2024年双随机涉及8个专业,被抽检监督单位48家,“国家双随机”36家,“省级双随机”12家,所有双随机任务顺利监督完成48家,任务完结率100%,完成率100%,其中行政处罚10件,罚款金额合计0.05万元。二是加强辖区传染病防治及公共卫生监督执法。2024年全县卫生监督管理对象9个专业共1506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行政处罚案件133件,罚款金额237900元,违法所得249元。三是深化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县共完成12家平安医院创建,二级及以上医院共配备安保人员72人。三级医院(县中医医院)主要出入口当前已配备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安检门和X射线等安全检查设备。截至12月31日,县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医疗纠纷15件,成功调解医患纠纷案件14件,正在调解纠纷1件。未发生因防范漏洞或处置不当等造成的医务人员伤亡事件。

6. 加强医保资金监管。按时限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医保基金整治专项行动及核查工作,完成率达100%。持续在全县开展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和开药倒卖专项整治工作,对2022、2023年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药品总额超过20万元以上的24人进行调查核实,均不存在开药倒卖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12月31日支出完成 10946.88 万元,含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截至2023年11月30日支出进度率达到89.10%。原因是因县级财政财力有限,不能满足支付需求,卫生健康领域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滞后,低于州下达指标要求。

2. 部分指标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其中部门整体绩效已全部完成,但存在部分项目中业务指标尚未达标,原因如下:

1. 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责任制指标中预计有1项不达标: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州下达指标为94.4%,泸西县为94.3%。

2. 巩固国家卫生县指标中预计到年底有1项不达标: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指标要求<20%,难以达标。

3. 健康县城建设指标中确定到年底有1项不达标:千人口献血率指标要求≥15‰,截至12月31日泸西县达8.84‰。

高水平、高层次的卫生人才仍旧紧缺。目前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占比较低,康复医学、中医学等多个领域专业人才、学科带头人紧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医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