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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23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60号)文件精神,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产业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政策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提出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相关建议;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对太阳能热水器的安装、维修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和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转化、推广和运用。

(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编制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县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贯彻执行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和制度;编制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拟订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和保护规划;承担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利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履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保护条例》规定的其他法定职责;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7)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监督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贯彻实施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施工、建设监理等建筑行业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编制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拟订产业发展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8)承担城市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相关政策,拟订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园林城市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贯彻执行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污水和垃圾设施建设工作;负责推广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参与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管理工作。

(10)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拟订地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参与或组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2)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贯彻执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初审;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震后应急抢险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农村居民地震安全工程。

(13)承担城市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城市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14)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及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生态环境、人民防空、教育体育、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事项和与其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职能。受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履行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领域行政处罚职责。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牌子。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法规监察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城乡风貌管理科。

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泸西县园林事业管理站、泸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泸西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泸西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泸西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泸西县工程建设管理站、泸西县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8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参公管事业单位3个:泸西县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泸西县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泸西县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事业编制80人。在职实有9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9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4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6.41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4.18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7446.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295.60万元,预算完成率为97.98%,累计结余结转资金1018.85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0.91万元,实际支出数14.06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675.09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3.23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 立足重点,抓项目建设助提质。一是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建设有序开展;泸西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195万元。二是加强项目储备,2024年积极申报地下管网及设施专项5个项目,总投资6.1074亿元,目前5个项目均已完成可研及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2. 精管善治,抓城市管理升品质。一是抓实县城卫生保洁服务管理,全年共收集、清运、处理生活垃圾43034.76吨,餐厨垃圾收集处理146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二是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问题234处,修复问题窨井盖135个,处理交通事故损坏路灯杆事件22起,清理整治车辆乱停、规范占道经营行为30000余起,张贴违规停放罚单1400余起,清理私设障碍物、地锁占街占道400余处。三是持续推进《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修订完善工作,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公园提升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增绿补绿、新增植树量,规范新建小区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确保我县绿地面积稳步提升。

3. 精准发力,抓民生实事求实效。大力推进公租(廉租)住房管理。加大力度开展城区保障性住房清理整顿工作,采取取消承租资格、腾退房屋等多种措施清退房屋318户;严格按照保障房申请程序和步骤,配租保障房205套,发放租赁补贴937户23.04万元。

4. 示范引领,抓城乡风貌显特色。一是推动传统村落的健康发展。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施泸西县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建设。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围绕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等六类人员全面展开住房安全排查,2024年完成313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三是积极引导各乡镇参照城区生活垃圾收运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2024年共转运焚烧农村生活垃圾50579.589吨。

5. 标本兼治,抓生态环境促改善。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工作,处理排放污水20000余吨;完成泸西县生活垃圾填埋场35000m³飞灰填埋库及垃圾填埋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填埋飞灰8526吨。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污水处理厂资金支付核查机制,对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浓度和出水浓度、污水处理设施等运行情况进行实地检查12次,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末端生态处理。

6. 严督实导,抓行业管理守底线。一是结合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一体推进全县建筑工地、自建房、城镇燃气等住建领域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各类安全隐患问题300余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0余份,实施处罚2次。二是常态化开展城区防洪排涝治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压实责任、明确任务,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7. 凝心聚力,抓作风建设促提升。通过领导班子示范学、专题深度学、全员覆盖学,深入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2024年,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各类专题学习50余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月职工学习日学习12期,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12月31日支出完成7295.6万元,执行率97.98%。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资金划拨和保障不足。

2. 部分指标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数量指标未完成2条,其中:城市排水防涝改造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市政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指标未完成,原因是县财政资金拨付不到位。时效指标未完成1条,其中:年度执行项目完成及时率未完成,原因是财政资金的紧缺,部分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年度执行项目完成及时率未完成。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