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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22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泸编〔2019〕33号)、《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泸编〔2023〕14号)《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2)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3)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泸西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7)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9)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0)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1)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属于县财政全额拨款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泸西县财政局下设泸西县种苗站、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泸西县林业科学研究所、泸西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泸西县营林站、泸西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泸西县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所、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云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护局、泸西县林权管理办公室、泸西县阿庐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云南泸西白石岩国家石漠公园管护局、泸西县林长制服务中心13个独立核算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8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1人。在职实有8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退休39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8.38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1649.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05.41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33.67%,累计结余结转资金83.1883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3万元,实际支出数22.5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0.6536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3.38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坚持共建共治,把稳了绿色发展“基本盘”。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扛牢扛实法治化护绿之责,推动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兑现了林长制到林长治的承诺。

2.坚持保护优先,打出了依法护林“组合拳”。一年来,我们坚持“保护优先、铁腕执法”原则,打出了“五个聚焦”依法护林“组合拳”。

3.坚持系统治理,实现了国土增绿“生态化”。一年来,我们坚持科学绿化、统筹推进,推动国土绿化科学化。

4.坚持生态惠民,提高了绿色发展“贡献率”。一年来,我们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科学谋划,一体推进,助力生态产业化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5.坚持高效服务,跑出了要素保障“加速度”。一年来,我们坚持“涉林项目定了干,林草系统马上办”的服务理念,营造“店小二”服务环境,争当服务发展的保障者。

6.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了队伍建设“新提升”。一年来,我们坚持“党建红”引领“生态绿”,提升“泸林丹青”机关党建品牌效应,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补齐林草队伍建设短板,聚力打造“五绿先锋”、生态卫士。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12月31日支出完成2205.41万元,执行率133.67%。原因是年初预算数只是预算本级财政资金,很多上级补助和项目资金没有在年初做预算,所以导致支出数大于预算数,实际上按照上级项目下达资金来看,支付进度存在很大不足。

2. 部分指标未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数量指标未完成2条,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实施兑现资金”指标,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只兑现了部分批次的资金给农户;“森林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兑现资金”指标,原因是上级只下达部分项目资金,不足以兑现给农户。质量指标未完成1条,其中:“补助兑现准确率”指标,原因是补助项目未实施兑现,体现不了兑现准确率。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