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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21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 部门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服务工作,并提出对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建议;承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理赔的复核工作;承担全县离休干部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医保定点服务机构服务行为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险服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工作;承担医疗保险预警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19年2月26日,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泸西县新时代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启程。单位下设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信息中心(未独立核算)。全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4个科室。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西县医疗保障局人员总计31人,在职职工29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对比2022年行政人员10人,2024年无变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4人;非参公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2024年调入行政人员1人,调出1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3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516.3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1.59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1.02%,累计结余结转资金18.01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2.8万元,实际支出数0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7.6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6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5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2024年规范执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形成综合医疗保障链条,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来,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待遇1829775人次,医保基金支付43454.86万元。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医保待遇,全县享受生育保险津贴399人次,生育津贴待遇660.98万元。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全县享受职工医保门诊待遇63051人次,医保基金支付599.6万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60123人次,共济金额1016.69万元。做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系统标识28073人次,“两病”患者享受待遇25944人次,基金支付39.96万元。做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应参尽参、应保尽保,资助参保59677人643.36万元,全县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除死亡、服刑、服兵役外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共推送监测预警信息1746条,办理门诊特慢病待遇认定8303人次,全县特殊人员门诊就诊208331人次,基金支付2146.64万元;住院16377人次,基金支付7402.1万元。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播放宣传视频3157次,曝光典型案例9例,检查定点医药机构334家,处理违法违规定点医药机构126家次,处理违法违规参保人8人,追回拒付医保基金290.33万元。

督促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今年来,全县定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32批,采购金额10555.6万元;采购医用耗材16批280941个品规,采购金额2813.78万元,其中阳光彩购平台议价采购医用耗材1956.8万元,减轻参保群众医药费用负担1427.53万元,节约医保基金 1142.02万元。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用药需求。预拨药品集中采购资金287.46万元,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实施“集采药品进药店”惠民工程,将7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集采药品进药店定点管理,让群众充分享受集采药品红利。持续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全县17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DRG结算。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村”工作,实现群众“刷脸”就医、不出村即可直接办理高频医保业务,全县医保码激活376282人,激活率为92.8%,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码扫码结算1446157人次,扫码结算率达74.58%。认真贯彻全省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优化经办服务模式,实现经办机构线上线下“全省通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大力推广凭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就可“出生即参保”,出院即报销,新生儿参保、缴费、费用报销“一站式”办理,今年来共办理新生儿参保340人,新生儿享受医保待遇303人次,基金支付104.26万元。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办、延伸办,建立221个医保服务站,实现医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省心办”。认真落实异地就医政策,严格执行省内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流程,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异地就医。今年来,我县参保人异地就医结算61195人次,基金支付9458.83万元;州外参保人到我县就医结算72974人次,基金支付2374.71万元。抓好干部职工作风纪律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职工唯干唯实唯先、善谋善作善成。今年来,选派3名干部参加全州医疗保障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在职干部理论学习6次、医保大讲堂9次。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政策宣传有待加强。医保政策体系复杂、专业性强、覆盖范围广,由于宣传方式不够多样化、涉及面不广,加之参保缴费标准逐年提高,导致部分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不高、理解不深、存在理解误区,医保政策宣传离群众需求、离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

2.医保基金监管难度大。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情况复杂、利益藩篱多、群众期盼高、改革难度大,医保基金违规行为隐蔽性、复杂性、技术性强,基金监管形势严峻,基金监管的能力不匹配、体系不完备等短板弱项仍需补齐加强。

3.精细化管理水平有待提升。面对新时代医保工作的管理要求、群众期盼,经办服务与参保群众对高质量医保服务的期盼有差距,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存有不足,医保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还需进一步优化提升。

(二)整改措施

1.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贯彻、领悟、践行上见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县医保改革发展行稳致远。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医保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上下功夫,在防止因病致贫返贫上做文章,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返贫的底线。扎实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积极做好新冠病毒疫苗费用、接种费用“两项费用”保障工作,加强疫苗接种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动态监测,确保“两项费用”安全运行。

3.完善多层次待遇保障机制。坚持基本医疗保险保基本的定位,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落实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的筹资政策。全面落实医疗待遇政策,认真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严格执行基本支付范围和标准,实施公平适度保障,防止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推进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4.健全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坚持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基金监管,推进标本兼治。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以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的监管格局,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医保基金可持续健康发展。

5.持续深化医保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支付管理政策。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稳步推进DRG付费方式改革。推进普通门诊统筹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就医服务的需求。

6.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通过窗口端、移动端、服务热线等多种服务模式,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努力实现“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医保政策和医保经办服务的知晓率。完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的品质和便利性。

7.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8.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