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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21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科学技术协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泸室字〔2019〕6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总工会等11家机关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西县科协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 密切联系科技工作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2.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学术民主,优化学术环境,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3. 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创新,参与科学论证和咨询服务,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助力创新发展,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作贡献。

4.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5. 健全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功能,建立和完善科学研究诚信监督机制,促进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培育科学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政府科技规划、布局、措施的咨询制定和政府事务的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7. 组织所属学会有序承接科技评估、工程技术领域职业资格初审、科技奖励推荐等政府委托工作或转移职能。

8. 注重激发青少年科技兴趣,发现培养杰出青年科学家和创新团队,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举荐科技人才。

9. 举办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10.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县科协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学会工作部、科学技术普及部。

县科协下设泸西县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1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科协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126.1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6.1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累计结余结转资金0.09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71万元,实际支出数0.15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4.01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5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突出主题,整合资源,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泸西县科协突出“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和“全国科普日”这两大科普主题,广泛开展社会需要、群众喜欢、影响力大、服务面广的科普活动,充分展现科技进步对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作用。2024年,泸西县科协立足守正创新、开放协同、服务基层、普惠群众,全年共依托科普大篷车开展各类科普活动26场次,参与群众3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物品3万余份。

2.联合行动,深入群众,着力开展“五进”活动。开展科普大篷车“五进”活动24次,行驶里程约1100公里,受众人数30439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2356份,发放宣传物品4270份发放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农村实用技术、气象科普、网络安全、消防安全等科普知识读本。

3.高举旗帜,崇尚科学,开展反邪教宣传。泸西县科协积极开展以“弘扬科学精神、破除愚昧迷信,倡导文明生活”为宗旨的反邪教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群众性反邪教宣传活动14场次,发放反邪教宣传资料1万余份,受教群众1.5万余人。

4.志愿服务,你我同行,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认真组织动员全县干部职工和群众注册“科普中国”科普员累积传播科普知识30万余次。结合泸西县新时代文明实践科学普及志愿服务大队开展活动12次,着力打造主题鲜明、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科技伴我行”志愿服务品牌,积极面向基层公众、中小学生等深入开展科学普及。

5.实施项目,拓展渠道,助力乡村振兴。2024年,县科协搭建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平台,结合省对下转移科普专项项目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为农村地区提供亟须的科技培训、科普讲座、产业指导等科技服务,培育综合素质高、服务能力强、运行管理规范、热爱乡村振兴工作的农村科普带头人、技术能手和科技服务队伍,为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科普力量。2024年,县科协组织实施省对下转移科普专项项目和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3个,项目资金共20万元,建成泸西县瑞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0亩高原梨绿色高效种植科普示范基地,成功创建泸源普通高级中学省级科普示范学校,完成农函大培训913人(其中:统办专业455人,特色专业458人)。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12月31日支出完成126.42万元,执行率83.46%。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未能及时支付。

2. 已完成年初预计指标值。年初整体支出设定20个三级指标,已经完成20个,占总指标数的100%。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