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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202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56号)文件精神,泸西县财政部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发挥县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指示、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构建和谐宗教关系。统筹协调全县宗教工作,健全宗教事务管理制度,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3)推动落实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州委统战部和县委报告全县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省委、州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统一战线工作。

(4)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

(5)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政策,拟订全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判涉及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6)负责牵头协调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对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定,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支持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7)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少数民族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依法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民族地区各族干部和专业人才,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8)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县属国有企业、社会组织等有关单位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9)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调查研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0)统一领导海外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和对台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了解检查各乡镇、县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台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对台有关工作指示的情况,组织、管理、协调、指导全县涉台事务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协助做好统一战线外事管理工作。

(11)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及省、州、县党委决策部署,管理侨务行政事务,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指导推动涉侨宣传、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2)受县委委托,领导县工商联合会党组,指导县工商联合会、县社会主义学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县委统战部”),是县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加挂中共泸西县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泸西县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统一领导泸西县民族宗教事务工作;统一管理泸西县对台工作和泸西县侨务工作。县委统战部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台湾工作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经济文化科、宗教业务科

县委统战部下设泸西县统战工作信息中心1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委统战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人数14人,其中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2024年末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在编公务员13人,机关工勤人员2人,事业工勤人员2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0人。遗属3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20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数为50.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52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累计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4.27万元,实际支出数0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0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5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 坚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筑牢统一战线思想基础。

2.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加强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3. 坚持尊重引导发挥作用,切实加强党外人士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合作。

4.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好非公经济领域统战工作。

5. 坚持聚焦争取人心凝心聚力,全力谱写泸西台侨工作新篇章。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导致年内预算有所追加,预算控制率不理想,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