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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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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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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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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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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负责研究和宏观调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的综合经济管理;负责全县的价格管理、粮食等物资偹、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等工作。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第三产业、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重大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以及全社会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外、银行信贷、非国有企业和个人资金及外资)等重要经济总量的综合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县产业调整实施细则,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3.组织制定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经济开发计划,搞好生产力的合理布局。组织编制“以工代赈”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4.指导、促进全县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制定批发市场、重点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与总体布局,负责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抢险救灾物资的组织和调配。
5.积极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合理确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控制在全县财力和信贷规模的允许范围内,按全县产业布局,合理引导投资方向,审批由县管理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转报和下达由省州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以及项目的实施、协调、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和指导长期投资资金(包括县基本建设基金、专项建设资金、偿债基金、政策性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投资债券和外资等)的投向。审查会签县安排资金的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概算。对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和会签。
6.组织制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计划和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研究社会事业(包括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劳动工资、旅游、人口、民政、社会保障等)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协调好其同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
7.搞好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对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综合协调财政、信贷、价格、税率、工资等经济杠杆,运用现掌握的投资、专项基金、储备等经济手段,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等途径,及时提出客观、全面、观点鲜明、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保证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8.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利用国外资金的政策措施,以及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
9.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负责做好全县的商品价格管理和收费管理工作,监督价格政策的执行,调控全县价格水平,制定、调整和监督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项目。
10.贯彻粮食工作方针,执行国家、省、州关于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年度计划、粮食应急预案、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和粮食风险基金建议;拟定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11.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的管理。指导推动粮食产业化发展;制定全县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全县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开展粮食流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全县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和统计调查;承担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行业会统汇总工作。
12.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监督执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油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督检查所属单位生产、储粮、防火安全工作。
13.承担全县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指导协调国家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保障军粮供应,并对军粮供应的数量、品种、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军粮供应的财务结算工作;指导和帮助解决缺粮地区的粮食供应;建立与县外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协调产销区粮食余缺调剂。
14.承担县级储备粮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地方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配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落实粮油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负责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粮食储存制度、粮食化学药品管理使用规定;积极推广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建设,加强对农村储粮技术的指导和服务,降低粮食产后损失。
15.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制定有关县级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政策性粮食补贴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县级储备粮的管理、监督、审计和国有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定期审核资产、负债和损益。
16.负责提出全县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拟订全县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落实执行;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并推动全行业技术改造和新技术的推广运用;负责全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对全县粮食从业人员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服务。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发改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泸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牌子。发改局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评估督导科、固定资产投资料(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发展科(基础设施发展科)、社会事业科(经贸外资料)、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粮食综合监督科、粮食储备军供科、物资储备中心、能源法规规划科、水电油气新能源科、煤炭科、能源安全督导科、县委财经委办秘书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泸西县发改局下设泸西县重点项目发展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泸西县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监督管理所2个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县发改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4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37个。2024年末本部门在职实有47人,其中:在职职工47人,其中:财政供养47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人。半供养人12人(其中:遗属补助12人)。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
3. 《泸西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泸政发〔2020〕44号)。
4. 《泸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西县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政发〔2022〕40号)。
5. 《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3〕12号)。
6.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泸财〔2022〕19号)。
7.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
8. 其他相关资料、文件。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绩效评价相关要求,结合本次绩效评价的具体情况,为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真实可靠,主要通过审阅资料、现场调研、实地评价、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对该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1. 审阅资料。收集与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包括查阅专项资金申报文件、报表资料、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自评报告等,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
2. 实地评价。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分工,采用资料收集与数据填报、案卷研究、实地调研、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组织开展实地评价。在绩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设计数据收集表格收集评价数据、资料;同时发放调查问卷调查项目的公众满意度、管理人员意见以及评价相关的信息。
3. 内控测评。通过调研,收集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并评价其内控健全性,了解部门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流程和关键控制点,测试部门是否建立并执行相应的监控措施,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监控资金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发挥绩效。初步评价部门内控的有效性,针对关键控制点、潜在风险点设计相关考核指标,识别部门管理和工作开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4. 问卷调查。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发现问题,寻求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着重对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为部门整体支出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依据。
5. 数据分析。依据部门预算申报文件,对照部门实际工作完成内容,评价部门工作的履职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部门工作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工作要求等执行;依据部门预决算资料和凭证,评价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将部门履职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对比分析,判断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部门工作开展的预期效果和效益的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评价指标设置。本次绩效评价依据《泸西县县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泸西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如下:
一级指标即共性指标4个,包括投入(15分)、过程(20分)、产出(35分)、效果(30分);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部门履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8个,包括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率、重点支出保障率、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和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 绩效评价指标分值权重。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进行构建,确定项目本次绩效评价的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3. 指标解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项目管理流程所包含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环节为依据,将绩效评价指标划分为决策、过程、产出、效果四个一级指标,并按照针对性、重点性、突出性、效率性要求设置二级指标,细化三级指标,从而形成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 评分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标准是评价人员进行具体打分时依据的定量、定性标准。根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四)绩效评价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检查评价,涵盖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收支管理等方面。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绩效评价小组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2024年度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决策指标满分15分,评价得分15分。反映出我部门在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配置方面完成较好。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目标设定。目标设定从“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两个方面进行评价。本部门按要求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绩效目标设立科学合理,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 预算配置。预算配置从“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翔实。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必须基本匹配。
(二)过程指标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看,过程指标满分20分,评价得分19分。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 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从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七个方面进行评价。根据本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收入数为2867.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12.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33.7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23.23%,累计结余结转资金976.08万元,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5.11万元,实际支出数3.94万元;政府采购计划金额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97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0%。收入、支出没有出现违反财经法规等问题。
2.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评价情况看,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执行较好。
3.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从“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三个方面进行评价。我部门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并设置了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账,固定资产未存在闲置、浪费等问题。
(三)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主要从“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三个方面评价单位职责履职情况。该项满分为35分,得分35分。具体绩效评价产出情况分析如下:
1.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全力稳经济提质效
1—3季度,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35.09亿元,同比增长5.9%,全州排名并列第4位。其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3.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7%,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4%,建安投资增长48%,批零住餐业分别增长2.2%、8.3%、8.8%、10.1%,建筑业产值增长24.7%,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4.8%。
2.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平稳增长
(1)狠抓固定资产投资。1—10月,累计入库项目84个,总投资56.57亿元。1—9月,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2.29亿元,增长9.44%。
(2)积极争取资金支持。目前共向上争取各类资金17879万元。其中,5个项目共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7836万元;2个项目共获得省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基建费,1个项目获得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万元;7个项目共获得州预算内前期费340万元;1个项目获得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5600万元。2024年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1亿元,支持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抓好项目谋划储备。泸西县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共18个项目,总投资482.8亿元,其中2个项目纳入省级“重中之重”项目清单;纳入州级2024年1000万元以上“五个一批”重点项目123个,总投资899.1亿元,其中9个纳入州级领导挂钩“120”重大项目;纳入2024年县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81个,总投资748.12亿元。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拟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和超长期等中央资金支持项目共42个,总投资56.9940亿元,涉及城建、教育、污染治理、农业等多个领域。申报纳入省委、省政府季度开工重大产业项目34个,总投资61.0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4.94亿元。
(4)做好项目审批工作。一是提级论证项目方面。根据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除禁止新建和支持保障外的其他新建(含改扩建和购置)政府投资项目,均需提级论证”。截至10月25日,通过提级论证的项目共18个,总投资59125万元,其中12个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剩余6个还未完成项目立项审批。二是项目立项审批与开工方面。截至10月25日,立项审批政府投资项目13个,总投资44436万元,项目均已批复可研;新开工政府投资项目共6个,总投资23615万元。三是节能审查办理方面。由省州共出具3个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组织开展1个项目进行节能验收。
3.大抓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1)全力推进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园区场平已全面完成,道路、供水、供气、供电等工程建设正在收尾。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项目一期完成投资32.41亿元。绿色铝产业链系列项目已签约入园企业4户。500kV圭山输变电站扩建工程已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500kV耀州输变电站前期工作正在加快推进。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一期外部供电工程全线导线累计展放115.48km,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2)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一是加快永宁风电场扩建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预计12月底主体工程开工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地灾评估及矿压查询。正在编制报审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接入系统意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林地批复、用地批复。二是加快大歹鲁、孔照普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桩钻孔完成73.08%,桩基浇筑完成71.53%,支架安装完成65.25%,光伏组件安装完成64.7%;大歹鲁光伏发电项目工程桩钻孔完成100%,桩基浇筑完成100%,支架安装完成98.07%,光伏组件安装完成98.07%。三是加快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第二批阿鲁山、庄科、小挨来光伏项目建设。阿鲁山光伏发电项目需用地504.69亩,已办理租赁手续444亩;庄科光伏发电项目需用地1117.7亩,已办理租赁手续769亩;小挨来光伏发电项目需用地2031.95亩,已办理租赁手续753.5亩。三个项目预计12月底前完成除农转建设用地手续外的所有相关批复。四是加快泸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目前正在办理核准前期手续,现已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封库令第”、征地移民安置规划的审核意见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专题报告、评估报告审查意见,项目申请报告正在编制。五是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泸西县共建成公共充电桩256枪,共计12102千瓦。
(3)推进煤矿行业高质量发展。全县通过整合重组保留煤矿2对,拟建规模均为45万吨/年。泸西县小团山煤矿二矿30万吨/年改造升级项目已取得复工建设批复,目前处于建设状态;泸西县顺鸿煤矿45万吨/年(一期)建设项目已验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确认,目前处于生产状态;泸西县顺鸿煤矿45万吨/年(二期)建设项目已取得复工建设批复,目前处于建设状态。
(4)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全力推进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共实施数字经济项目2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733万元;在库项目1个,总投资4300万元;11月预计入库项目1个,总投资2695万元。
4.统筹社会发展,推动绿美泸西建设
(1)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建设。1—9月,累计新增绿化面积333721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2.28%;累计植树67349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3.54%;累计完成投资4615.4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6.46%。
(2)持续推进“五城共建”。截至2024年9月,5个500万元以上健康县城在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3.22亿元,1—9月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4个500万元以上美丽县城在建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23.71亿元,1—9月累计完成投资6.48亿元。
(3)抓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一是加强县级储备粮油和成品粮管理,动态掌握我县储备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储备数量和购销情况,开展县级储备原粮、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粮(大米)检查12次,检查粮食流通市场4次。二是加强粮食质量检测,完成2024年度春季、秋季储备粮原粮定期扦样和新收获粮食扦样送检工作。三是会同相关部门对校园粮油质量安全和全县综合市场、粮油批发部、超市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四是开展2023年度社会粮食、食用植物油及油料供需平衡情况调查,及时掌握全县社会粮油供需平衡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五是加强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申报,投入21余万元资金对仓储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引导涉粮仓储企业申报和实施绿色仓储提升项目,泸西县泸粮储备管理有限公司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待资金到位后即可组织实施。六是对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质量、账务等开展全面检查,消除粮油库存风险隐患。七是做好州级交叉检查迎检共查工作,督促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抓好元阳县检查组到我县交叉检查出的52个问题的整改落实。八是抓好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今年以来,接收储备物资500件,回收19件,调运物资47件,报废26件。入库食用油513桶,调运出库513桶;入库大米4吨,调拨出库4吨。截至目前,储备县级物资6034件、州级5399件、省级8900件。
(4)做好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强化价格监测预警,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确保民生商品价格稳定。二是严格落实价格收费政策。依法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累计收费3521.2508万元。严格落实收费政策,牵头开展规范全县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审慎出台收费政策,会同县民政局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试行价格”。三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严格执行内审、集体审议制度以及相关工作程序,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审查,为办案机关提供保质高效的价格依据。截至10月25日,共受理完成价格认证案件217件,涉案金额449.231万元。
(5)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截至9月,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用信息960605条,录入“双公示”信息4101条,录入5类行政管理信息314663条,共归集水、电、气相关信息72733条。二是推动信用信息监管。加强信用报告应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询并提供管理服务对象的社会信用报告。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综合运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的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市场信用评价结果等在生态环境领域、医疗卫生领域、文化旅游领域、税务领域开展信用监管。加强承诺践诺管理,及时将承诺践诺信息数据及时推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9月,全县共录入信用承诺践诺信息105条。三是加强失信行为治理。完善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形成从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到发起联合惩戒、实施联合惩戒、惩戒结果反馈的闭环流程。加大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企业治理力度,督促失信企业履行义务后退出名单,清理存量,控制增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实施信用修复指南与行政处罚决定书“两书同达”,提高企业信用修复效率;每半年开展一次信用修复专项行动,督促各行政处罚机关对尚未提出修复申请的企业进行主动回访,指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处理上级反馈的政务失信线索,开展政府部门(含机关和事业单位)违约失信投诉的归集、受理,加强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信息共享。
(6)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一是开展煤矿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1人次,下达执法文书36份,发现安全隐患219条,整改217条,整改率99.86%,立案调查4矿次,处罚71.6万元。二是开展能源电力行业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14人次,下达检查通知75份,查出问题和隐患160条,已全部整改。
5.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常态化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挂帅拉开全县“政企面对面”活动序幕,共开展9次“政企面对面”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2)认真开展营商环境争创一流年行动。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一证即办”,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配合省级推动各部门自建政府信息系统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联通,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99%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内。
(3)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制定印发《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2024年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全力抓好组织实施。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对接调度会2次,报送“暖心行动”工作调度表7期、典型案例5例。
(4)建立县级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重点项目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县32位县级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和民营企业88家,走访企业29次,收集问题36个,已解决20个,剩余问题正在协调解决中;县级领导挂钩重点项目80个,每月定期调度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困难,帮助企业加快推进项目进度。
(5)畅通民营企业沟通渠道,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动力。一是利用民营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多渠道收集民营企业问题诉求,实现从上到下的双向交流,高效解决民营企业诉求。二是积极宣传红河州惠企政策,助力211户民营企业获贷3.1亿元,为6户优质中小企业申请上报银行贷款贴息50.39万元。三是建立“局长坐诊接诉”沟通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6)做好监管领域招投标备案工作。截至目前,备案招投标项目6个,总投资7692.77万元。
6.强化党建引领,抓好党的建设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1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共计27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7次,交流研讨7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2)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切实履行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扎实推动局机关党建工作与发改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制定印发《2024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带群建2024年工作要点清单》,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局党组总结通报党建工作1次,多途径促进党建任务不断落实。
(3)强化支部自身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更新完善转进、转出党员信息,确保党员信息真实准确。积极健全党的组织机构,完成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律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和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截至目前,党组书记讲党课3次,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23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23次。同时,局机关党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规范有序。
(4)抓实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4月16日,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5月8日至9日,举办为期两天的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读书班上选取重点发言人进行研讨发言,所有参学人员撰写了心得体会;6月7日,开展党纪学习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迷途抉择》和《八小时之外》,同时选取本系统及县内其他单位的违法违纪案例进行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充分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警示震慑;6月24日,党组书记为全体党员讲授了党纪党课,引导大家修好党纪学习必修课,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好干部、好党员。
(四)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效果指标满分30分,综合评分30分。一年来,我部门紧紧围绕单位职能职责,圆满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促进泸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基础,群众、干部职工满意度较高。同时,年内未发现单位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被相关部门处理、处罚情况。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资金支付进度缓慢。截至12月31日基本支出完成904.47万元,执行率83.82%。原因是本级财政困难,造成很多正常办公开支及人员的社会保障缴费等无法正常支付。
2. 年初预算数与部门决算数的差异。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是在实际支付过程中,还存在特殊情况未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执行;部分项目年初不知道有该项目未在年初完成预算,形成年初预算数与部门决算数差异。
(二)整改措施
1. 加快预算执行支出进度。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2. 及时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一是在制定绩效目标时,要充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设定与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绩效目标。二是加大绩效工作力度,对因政策调整、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导致无法按期完成的绩效目标及时调整,确保在年度内完成预期工作指标。
3.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
4.严格管理,控制“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管理, 严格按照规定开支有关经费,确保单位“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5.规范财务运行, 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严格遵循“先有预算、 后有支出”的原则,在资金支付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向财政部门申请用款,在财政部门批复的支出预算资金范围内申请使用一般预算支出经费。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各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资金使用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支出合法、真实。严格落实会计核算、报销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
6.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照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
7.按照工作量、工作繁复程度,加强人员预算编制。按各部门单位需求,招聘人才,给发改事业增加一股生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