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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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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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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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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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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
第二部分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泸西县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县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和国家、省、州、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草原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科、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县林业和草原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州林草局“11231”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聚焦“法治化护绿、工程化增绿、产业化用绿、制度化活绿、效能化供绿”,扎实推进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绿美泸西建设林草新答卷。
(一)抓学思行,推动生态铁军“大提升”上实现新突破。一是践行忠诚共奋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将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林草工作的方方面面,以实干实绩实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学细悟聚合力。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时间”研究林草系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的具体措施,做到上级有部署有要求、林草见行动见实效,做到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三是高效落实显担当。紧盯县委“1341”发展思路,围绕“共创绿美泸西”目标,深入推进“两场革命”,践行“三法三化”,以“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的“三部曲”,推动全县林草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让高效抓落实在林草系统蔚然成风,努力锻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泸西林草铁军。
(二)多措并举,推动林草资源“大管护”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推动林长制从建制到见效转变。积极筹备召开2025年全县林长制推进会,对深化落实林长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健全完善县、乡、村林长巡林、督查考核、部门协作等协同推进机制,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推动解决林草重点、难点问题。紧盯林长制州级考评、县级林长巡林、县级督察等反馈问题,加强上下联动,压实整改责任,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克期清零销号。二是做实做细森林草原防火。坚持管理关口前移、应急力量下沉,强化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升就近、就便快速处置初发火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严管野外生产生活用火,强化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城镇周边、国有林场等重点部位防火工作,努力实现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2‰以内,做到全县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三是从严抓实有害生物防治。加强林草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绿色防治,继续开展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做好枯死松树清理,实现全县无松材线虫病疫区,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4‰,草原有害生物成灾率低于5.5%,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监测覆盖率100%。四是健全完善森林资源监测体系。持续强化管理和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我县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五是扎实做好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加强监测、预报与警报体系建设,建立森林病虫害情报档案和数据库,掌握全县森林病虫害动态,提高防治效果。
(三)系统谋划,推动生态修复“大绿化”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持续开展国土绿化美化。围绕泸西县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绿化美化国土空间,完成年度义务植树90万株、创建州级“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3个。二是系统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持续推进生态修复治理力度,滇东南山地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24年度)建设,预计投资3336.2余万元,实施滇东南山地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项目69711亩(封山育林32000亩、退化林修复37711亩)。预计投资1400余万元,实施其它国土绿化项目,人工造林6000亩,低效林改造10000亩。预计投资565余万元,新建小型水源工程113余处。总投资6000万元,实施泸西县南盘江流域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该项目涉及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5万亩、小型水利设施300处,目前完成项目选址及项目入库工作,预计2025年8月开工建设)。预计投资70万元,实施泸西县大中寨国有林场林管护站点建设项目。三是不断提升种苗保障能力。认真落实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和林草种苗标签制度,扎实做好种苗“两证一签”发放服务工作,着力提升育苗基地建设、苗木培育、良种选育、种苗供需、种苗监管水平,培育各种苗木300余万株,不断激发种苗基础保障能力。
(四)下真功夫,推动生态产业“大转换”上实现新突破。一是有力有序推进森林康养。围绕“大生态、大健康、大旅游”及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依托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阿庐国家地质公园等4个国家级公园,努力打造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地方特色知名品牌和精品线路,推进生产、生活、生态、旅游融合发展。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林下产业。用好泸西县森林资源碳汇本底调查成果,力争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林业固碳增汇、林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金融支持林业碳汇发展的创新模式、典型经验和体制机制。积极打造现代林草产业,实现林草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三是系统谋划林业招商力度。提前谋划林草“十五五”规划,建立健全林草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搭建林草产品营销平台,积极参与森林生态产品展销活动。加强林草企业电商及品牌建设,开展林草产品“直播带货”展销,助力林业产业发展。
(五)严转作风,推动发展要素“大保障”上实现新突破。一是高质高效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要求,主动融入、靠前服务,为省州县重大项目落户泸西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氛围。二是强化涉林审批“店小二”服务。进一步用足用好国家和省级有条件审批权限下放的政策机遇,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全力破解林木采伐限额指标和林地定额指标涉林重大项目报批审批压力,确保重大项目涉林事项服务到位,保障到位,做到简单事即时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容缺办理。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林地交付使用确认、专人跟踪检查、监督情况报送等“全过程”监管制度,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警”,让企业知其所能为、所不能为,有效遏制未批先用、少批多用等问题,引导项目业主不踩林地生态红线、规范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44.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79万元,增加了8.48%,主要增加的原因是调入在职人员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4.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44.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4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79万元,增加了8.48%,主要增加的原因是调入在职人员2人,人员经费相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4.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9万元,增加了4.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导致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万元,增加了25%,主要原因是增加2025年采购电脑预算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和农林水支出,具体支出和增减变动明细如下: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2.8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0.03万元,增加46.7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5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19万元,减少0.6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退休所致;
3、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0.88万元,与上年增加12.33万元,增加66.4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入;
4、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75万元,与上年增加1.34万元,增加9.2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增加、正常晋升、计提基数增加所致;
5、.2130201农林水支出- 林业和草原支出-行政运行199.0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万元,减少0.63%,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员退休导致减少。
6、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67万元,与上年减少0.14,减少了0.67%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344.88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具体支出和增减变动情况明细如下:
1、301工资福利支出253.28万元,与上年相减少4.54万元,减少1.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导致人员减少。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万元,减少1.19%,减少的原因是三公经费减少;
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54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加19.16,增加了42.85%,增加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17万元,较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4.4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94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减少6.8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7次,共计接待1062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坚持节俭三公经费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3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做到了勤俭节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万元,减少7.14%,减少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由财政按单位在职人员数计提。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431.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4.59万元,非流动资产1416.5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601.0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665.43万元,无形资产0.0004万元,其他资产15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6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6.3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4.65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附件【泸西县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