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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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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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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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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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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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800000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有关规定、办法及实施方案和细则;拟订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及管理,参与配租资格的审查审核;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先租后售政策,负责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取;负责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负责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和日常维护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全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档案的建立、信息化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统计上报工作。
2.负责园林绿化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核、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工作;负责城市绿地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创建绿美城市(社区)的申报和上报工作;负责依法审核上报改变绿地使用性质建设项目工作。
3.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分级管理规定,负责分级管理范围内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全县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招标代理机构;指导全县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招标投标工作,受理县级监管项目招标投标投诉,调解和处理招投投标中的纠纷。
4.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全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审查安全施工措施;对全县的风景园林、临山建筑施工、政府公产房、廉租房等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受理安全生产事故及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
5.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负责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和无害化处理、公厕管理等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监督检查;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监督检查;负责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监督检查。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颁布的有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文件;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核查,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在施工过程中依法对建设单位和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监督;负责对本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核实,向社会公示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并对备案条件完备情况进行审核;全面掌握区域内工程质量状况,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统计报告;按规定受理工程质量投诉,解决质量纠纷;审核参与省、州优质工程的推荐评选。
7.负责辖区内建筑市场、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管理和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及工程造价管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贯彻实施;负责有形建筑市场监督检查;组织限额以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负责辖区内工程建设的抗震防震工作;组织报送建筑能耗统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主管局《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自2025年1月1日,我单位部门年初预算归并包含了以前年度独立核算的其他事业单位,因此,部门共归并包含了7个事业单位,具体为: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县工程建设管理站、县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县园林事业管理站、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7个事业单位均设置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办公室和业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推进泸西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工作。压实责任,稳步推进泸西县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改造建设项目任务,确保项目在2025年6月底前完工;努力推进“六位一体”的保障房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对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等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
2.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重点问题和建筑市场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采取拉网式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跟踪督促整改。
3.围绕绿美城市建设工作目标,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绿化修复、林木补植,跟进在建项目绿化建设,强化绿美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实现2025年新增城市绿地面积11公顷以上,确保县城区绿地率增加2%以上。加强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城区园林绿化日常管养工作,广泛开展绿化修补行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砍、破坏绿化苗木或侵占园林设施的行为,紧紧围绕惠民属性,加强辖区公园绿地内基础设施修缮,不断提升休闲空间功能,打造优美生态环境。
4.提升绿色建筑发展。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为路径,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鼓励县内企业资质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推进建筑业提质增效。
5.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紧完成建筑工程项目分期竣工验收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加快政务服务便利化。强化行业监管,加大力度整治招投标乱象,推动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发展。
6.持续巩固污染防治成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建设,加强渣土、物料运输车辆污染整治,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可回收物品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提高环卫精细化作业水平。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狠抓环境卫生整治,打造卫生保洁示范街道,提高公厕管理水平,推动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提档升级。
7.全力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持续实施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强化燃气工程施工质量监管,加快推进燃气管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更新改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1人。在职实有7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8人。
车辆编制46辆,实有车辆4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7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75.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18.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事业预算单位6个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具体为县园林站、县环卫站、县安监站、县招标办、县建管站、县质监站,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度明显增加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75.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5.9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18.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事业预算单位6个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具体为县园林站、县环卫站、县安监站、县招标办、县建管站、县质监站,年初预算数较上年度明显增加所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75.92 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47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7.3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事业预算单位6个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具体为县园林站、县环卫站、县安监站、县招标办、县建管站、县质监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数较上年度明显增加所致;项目支出24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1.1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根据部门工作计划,增加了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租地项目补助资金163.56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专项资金70万元等。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6.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6.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县园林站、县环卫站、县招标办、县质监站)退休人员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事业预算单位退休人员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财政承担部分工资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97万元,与上年5.99万元相较增加113.98万元,增加1902.84%,主要用于7个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6个事业预算单位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2.04万元,与上年相较增加2.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事业预算单位遗属人员5人(其中县环卫站3人、县园林站2人)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4.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7.74万元,与上年4.01万元相比增加53.73万元,增加1339.9%,主要用于7个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的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6个事业预算单位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基本医疗缴费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5.09万元,与上年1.72万元相较增加43.37万元,增加2521.51%,主要用于7个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6个事业预算单位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所致。
6.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7万元,与上年0.27万元相较增加6.4万元,增加2370.37%。主要用于7个事业单位大病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6个事业预算单位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了大病医疗补助缴费所致。
7.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49万元,增加190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6个事业预算单位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了住房公积金缴费所致。
8.2210399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住宅-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884.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3.07万元,增加2057.77%,主要用于7个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其他6个事业预算单位并入了本部门预算,对应增加了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所致。
9.21205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63.5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3.56万元,主要用于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租地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优化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泸建发【2024】24号)工作安排,本年度将县环卫站等6个事业单位并入本部门预算,增加县环卫站项目支出所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万元,较上年增加3.88万元,增长113.4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度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万元,较上年减少3.12万元,下降91.2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减少原因是根据部门实际,合理适度调配“三公”预算明细,将公务接待费合理减少并调配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增加7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6辆。
增加原因是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合理适度调配“三公”预算明细,将公务接待费合理减少并调配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专项资金,预算金额70万元。绩效目标是保障性小区住房的管理成本性支出,其中,对4689套保障性住房开展收缴工作,公共租赁住房收入上缴及时性 、准确率达100%。对欠缴、少缴公共租赁住房收入的对象进行催收的情况达到60%以上。不定期对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完成率。检查维护完成率=检查维护完成设备/需检查维护的设备总数达到100%。
2.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租地项目资金,金额163.56万元。绩效目标是确保位于中枢镇桃笑村委会赵八箐箐沟的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保持正常运行。泸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中枢镇桃笑村委会赵八箐箐沟,占地 324.25 亩,共分为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三部分。填埋区设计日处理能力为 95 吨/天。渗滤液处理站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0m³/天,2011 年 6 月建成投入使用,总库容为40.2万立方,项目用地为租用中枢镇桃笑村委会农户土地。2012 年与中枢镇桃笑村委会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租金第一年为700 元/亩,在租期内自第二年起,下一年租金以上一年为基数增加 3%,租金五年一付,租期2009 年6月1日至2039 年 5 月31日,共30年。本年度预算项目支出为履约租地租金。
3.办公设备购置补助资金,金额7.6万元。绩效目标是逐步更新替换老旧办公计算机,保障部门正常运行。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资产总额50437.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94万元,固定资产2.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0253.8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84.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8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60.62万元,其中出租资产2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73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633300800111
附件【泸西县住房保障与物业管理站202502240308530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