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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5-0012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7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2025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00010000


泸西县2025年度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1.关于泸西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关于泸西县2025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3.关于泸西县2025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4.关于泸西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5.泸西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6.关于泸西县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7.关于2025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8.名词解释

9.泸西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1-1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泸西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1-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公开到款级)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泸西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表

2-2泸西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2-5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

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3-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3-3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公开到项级)

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分地区)

3-6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4-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4-3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本级)

5-6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2025年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5-8 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6-3重点领域项目文本公开表

第一部分关于泸西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99 77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97 775万元增收2 002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46 830万元,非税收入52 947万元。

一、税收收入预计46 830万元,比2024年快报数60 039万元减收13209万元,下降22%,分税种情况如下:

增值税预计15 050万元,企业所得税预计1 450万元,个人所得税预计280万元,资源税预计1 1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预计1 450万元,房产税预计2 300万元,印花税预计850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预计1 300万元,土地增值税预计480万元,车船税预计1 540万元,耕地占用税预计950万元,契税预计3 300万元,烟叶税预计16 500万元,环境保护税预计250万元。

二、非税收入预计52 947万元,比2024年快报数37 736万元增收15 211万元,增长40%,分项目情况如下:

专项收入预计2 30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预计29 896万元,罚没收入预计3 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13 091万元,捐赠收入预计2 0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预计60万元,其他收入预计2 500万元。

第二部分关于泸西县2025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5年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给我县返还性收入-6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8 9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 219万元。按照规定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全部优先用于“三保”支出以及社会保障、政策性匹配资金和其他重大政策等方面支出。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38 931万元中财力性补助收入63 273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 658万元。

2025年,我县无县对乡镇转移支付情况。

第三部分关于泸西县2024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 012 62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8 683万元,专项债务943 943万元。2024年度到期债务本息为36 027万元,其中:本金12 9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3 127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24 327万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11 700万元,用于对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置换。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5 344万元,其中:用于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 000万元, 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资金5 000万元,用于存量债务化解80 344万元,涉及市政建设、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文化旅游等领域。

第四部分关于泸西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公开的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泸西县本级,包括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他单位2025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公布如下:

2025年,全县“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 155万元,与2024年初预算2 168万元相比,减少13万元,下降0.6%。具体分项目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与2024年年初预算数7万元相比,减少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为1 033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977万元相比增加56万元,增长5.73%,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6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57万元,主要为2025年县公安局及机关事务局部分车辆达到报废处置年限,车辆维修费较高,根据车辆实际情况下达公务用车购置费所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7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10万元相比增加57万元,增长570%;增加的原因是:2025年县公安局及机关事务局部分车辆达到报废处置年限,车辆维修费较高,根据车辆实际情况下达公务用车购置费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66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967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0.1%;公务接待费用为1 122万元,与2024年初预算1 184万元相比,减少62万元,下降5.24%。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以及省委、州委十项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预算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泸西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继续确保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规模与上年相比只减不增。

泸西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预算

2025预算

增减

增减幅度

“三公”经费合计

2168

2155

-13

-0.60%

出国(境)经费

7

0

-7

-100%

公务接待费

1184

1122

-62

-5.2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977

1033

56

5.73%

车辆购置费

10

67

57

570%

运行维护费

967

966

-1

-0.10%


“三公”经费相关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县本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本级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在云南省财政厅统一网站及泸西县门户网站上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五部分 泸西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材料(四)

泸西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5年1月19日在泸西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

泸西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泸西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及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1341”发展思路,县域经济回升向好,工业强县战略扎实推进,民生保障有力有效,预算执行整体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全县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50 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7%,同比增收15 902万元,增长11.8%。其中:中央收入完成35 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8.8%,同比减收3 897万元,下降10%;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3 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4.4%,同比增收6 693万元,增长98.3%;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 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0.9%,同比增收1 426万元,增长5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 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0.3%,比上年决算数86 095万元增收11 680万元,增长1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5 0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1.2%,比上年决算数320 555万元减支25 485万元,下降8%。民生支出253 286万元,同比增支25 610万元,增长11.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8%。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收入总计355 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 775万元,返还性收入6 7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5 47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 274万元,调入资金16 8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 556万元,上年结转40 729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 2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4 281万元;支出总计355 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95 07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 421万元,上解支出6 721万元,调出资金18 45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2 86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8 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4.6%,比上年决算数111 381万元减收23 182万元,下降20.8%。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10 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8.1%,比上年决算数340 373万元减收129 818万元,下降38.1%。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348 5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8 199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8 73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5 0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89 844万元,调入资金18 45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 299万元;支出合计348 53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 5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 844万元,调出资金16 803万元,上解支出2 71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7 619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支出合计13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

2024年,根据社保基金统筹管理要求,泸西县社保基金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实现州级统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县级统筹管理。

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96 0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75 437万元增收20 648万元,增长11.8%;总支出188 6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91 627万元减支3 008万元,减少1.6%,收支相抵,本年结余7 466万元,累计结余49 251万元。其中:县级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24 9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6 500万元减收1 523万元,下降5.8%;支出28 4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 693万元增支4 788万元,增长20.2%,本年结余-3 504万元,累计结余7 644万元。

(五)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全县盘活财政存量资金9 181万元,原用途安排使用0万元,政府统筹用于化解以前年度的暂付款4 871万元,剩余4 310万元计划在2025年度用于化解以前年度的暂付款。

(六)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 012 626万元(一般债务68 683万元,专项债务943 943万元),2024年到期债务本息为36 027万元,其中:本金12 9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3 127万元(包含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利息及手续费18 301万元)。预算安排24 327万元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向上级财政部门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11 700万元,用于对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进行置换。2024年12月州财政局下达泸西县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1 018 5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0 707万元,专项债务947 843万元。2024年债务限额已经泸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州财政局核定我县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以上均为快报数,待上级财政部门批复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及债务限额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一年来,财政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的要求,全力强财源、拼收入、稳增长、抓支出、防风险,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触底回升

2024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 775万元,超收199万元,同比增收11 680万元,增长13.6%,财政收入在触底之后实现稳步增长。

1. 财源建设成效初显。筹集资金808 37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650 00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32 150万元、州财政安排项目建设滚动前期费550万元、县财政筹集资金125 670万元,资金来源占比为省级4.6%,州级0.08%,县级95.32%,确保了州县共建的全省重中之重项目-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的顺利推进,为工业强县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2. 市场主体健康发展。我县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降低社会保险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减税降费政策,财税等部门联合建立健全减税降费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深入企业调研、开展政策执行调查问卷等、在“泸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题专栏-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财政信息-减税降费”专栏公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等政策近400余条,其中:2024年公示20条。确保国家税费减、降、免等政策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3. 收入征管规范有序。财税部门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带来的压力,强化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监管,凝聚征管合力,积极清理产业园区、湿地公园、中枢镇公墓耕地占用税增加县级收入14 000万元;一次性国有林资源转让收入11 000万元、耕地开垦费14 400万元。

(二)支出保障稳健有序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85.8%,“三保”支出完成184 951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42 437万元、保工资支出139 170万元、保运转支出3 344万元。

1. 惠农补贴发放平台化。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线上平台发放农业惠农补贴28项,补贴资金17 778万元,补贴人数52万人次,确保各项补贴资金真正惠及于民,助力乡村振兴。

2. 学生资助管理标准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着眼助学保障,确保家庭困难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落实各类学生资助资金10 837万元,其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193万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 32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7 552万元、普通高中助学金607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17万元、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45万元,惠及学生11.4万人次,保障家庭困难学生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

3. 重点群体保障规范化。全力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升兜底性民生支撑,全年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 710万元,涉及农村低保对象7 285户11 484人(2024年12月),全年发放137 677人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609万元,涉及城市低保对象877户 1 102人(2024年12月),全年发放13 589人次。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众生活,发放特困供养资金905万元,涉及特困供养对象665人(2024年12月),全年发放7 890人次。大力实施孤儿生活补助政策,全年发放补助181万元,涉及1 503人次。实施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5万元,涉及388户,保障 1 182人,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75人次,支出15万元。统筹做好各类优待金、补助金发放工作,兑付相关优抚项目资金3 325万元,涉及3 289人,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积极构建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机制,支付补助资金2 46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三)风险防控扎实有效

1. 坚决守住债务风险底线。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 012 626万元,到期债务本息36 027万元,其中:本金12 9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3 127万元。年内化解系统内债务36 027万元,其中:本金12 9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3 127万元。稳妥化解存量YXZW138 611万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泸西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开创良好的信用环境。按照国务院新推出的“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揽子增量政策举措,财政部门积极梳理符合置换条件的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增加债务限额,切实减轻县级化债压力,确保腾出更多的财力发展经济,巩固基层“三保”。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5 344万元,其中用于云南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0 000万元, 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资金5 000万元,下达结存限额1 000万元用于置换存量YXZW,下达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79 344万元用于置换存量YXZW,涉及市政建设、农村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棚户区改造、文化旅游等领域。

2. 兜底“三保”底线不放松。一是坚持“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支出安排先有规划、政策,后定项目、资金,科学合理确定支出优先次序和支出规模,统筹财力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支出。二是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底线,将46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预算执行监控范围,全年监控资金89 407万元,支出45 184万元,支出进度50.5%,下达及时性预警61次,支付预警1 108次,有效减少财政资金流转环节和积压规模,防范和控制资金支付风险。

3. 防范金融风险常态化。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由县处非办牵头,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西监管支局等部门及8家驻泸金融机构,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有力提高公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诱惑的意识,有效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地方金融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可控,营造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1. 国有企业改革纵深推进。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机制,深入开展县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工作,将全县82户(含参股企业)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改革范围,重新定位泸西城投集团、泸西产投集团2家集团公司职能职责,按照“同质类合并、空壳类注销”的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将县属国有企业压减到66户,撤销空壳或同质类企业16户、合并企业14户、进行股权和资产划转企业35户,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县国有企业43户(有财务数据企业),同比增加16户;其中一级企业11户,增加6户;二级企业32户,增加10户。资产总额1 373 206万元,同比增长11.7%;负债总额1 058 648万元,同比增长15.2%,资产负债率77.1%;国有资本及权益总额314 558万元,同比增长1.4%。

2. 绩效管理日益规范。以绩效全过程管理为抓手,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实施预算执行进度和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将会议、培训、设备购置等14类179个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和部分领域、行业绩效指标内置“云南财政 • 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方便各预算单位编制绩效指标。组织各预算单位对100万元以上42个项目(政策)开展事前评估,涉及资金83 967万元,纳入财政重点项目评估5个,评估金额47 981万元。对196个项目开展上级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评价资金97 432万元,191个项目为“优”,5个项目为“良”。开展项目支出部门评价355个,涉及资金539 974万元,按评价类别划分,一般公共预算109 436万元,政府性基金89 69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3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98 578万元,政府购买服务2 229万元,债券资金240 000万元,评价结果为347个“优”,8个“良”。组织对中共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开展整体支出评价,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碳中和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7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对中枢镇人民政府开展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全县财政再评价金额275 863万元,评价结果为4个“优”、2个“良”、2个“中”。年度绩效管理考核12个部门“优”、47个“良”、5个“中”,对年度考核低于80分(良及以下结果)的部门扣减相应比例绩效公用经费15万元,并从严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

3. 政府采购更加阳光。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透明运作,2024年全县政府采购项目随机抽取专家490人次,专家参评274人次,发布采购公告106个、采购结果公告129个,公开采购文件132个、采购合同公开958个;全县采购意向公开率100%,合同支付履约率55%。完成采购项目1 434个,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37 68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为36 463万元,实现节约资金1 226万元,节约率3.3%。完成政府购买服务33次,购买资金5 42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涉及城乡维护、就业、后勤管理等领域。

4. 财政监管多点联动。一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对全县各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公务卡强制结算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三公”经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等监督检查,发现账务处理方面的问题30余件,涉及单位30余家。依法接受监督有效落实,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依法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对审计存在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到账对号销,完成整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68项,整改完成率58.6%。

三、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改革目标,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和零基预算理念,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办大事,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切实保障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效。规范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管理、完善预算安排约束机制,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为泸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编制原则

1. 依法依规。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法定预算,非经规范程序不得调整部门预算,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2. 目标导向。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围绕全县重点目标任务要求,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加强年度预算与全县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等有效衔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财政资金配置使用效益。

3. 量力而行。各部门应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相关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安排预算,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

4. 全面绩效。各部门应牢固树立绩效意识,在预算管理各环节同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共同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2025年财政经济形势分析

从发展动力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30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正在加快落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将持续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我县的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项目即将竣工投产,必将带动下游企业和本地经济快速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力、拓展广阔空间。

从政策支撑看,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一系列重大战略任务、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正在全面落地见效;2024年10月12日上午,财政部召开“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后,在加快落实已确定政策的基础上,围绕稳增长、扩内需、化风险,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的增量政策举措,这些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县财政困难,为推动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12月11日至12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赤字率,确保财政政策持续用力、更加给力。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增加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持续支持“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要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会议确定了2025年要抓好的九大经济工作重点任务,这些利好消息最终都会从各个层面推动经济、财政工作向好。

从不利因素看,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县域经济平稳运行承受较大压力,第一产业高投入、对财政贡献率低;第二产业规模小、产业链短产值低;第三产业主要依靠传统服务业,新质生产力、楼宇经济、数字经济基本为零。总的来看,2025年我县财政经济形势严峻复杂,经济有望持续恢复向好,财源建设成效初显,但体现到财政增收、增财上还为时过早,财政收入质量差、收入总量小、增收不增财力等问题依然是我县面临的长期问题。同时,多年来支出需求保持增长的势头不减,收支剪刀差越拉越大,财政运行仍将持续处于紧平衡、高风险状态。

(四)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 收支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及各项支出需要,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99 777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46 830万元,非税收入52 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 148万元,同比增长61.4%;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339 729万元,本级“三保”支出预算163 187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1 199万元,保工资148 641万元,保运转支出3 347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486 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9 777万元,返还性收入-6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8 9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 219万元,调入资金33 8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2 86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 10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149 122万元;支出合计486 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6 148万元,上解支出8 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线下科目)2 40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1.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127 588万元。

(1)土地出让价款收入92 2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 656万元。

(3)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1 000万元。

(4)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2 732万元,其中:碳中和项目收益19 974万元,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收益1 243万元,平海子水库项目收益540万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收益229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项目收益100万元,债务限额置换存量YXZW安排的项目收益7 289万元,2025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对应的项目收益1 191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收益2 166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89 811万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2 787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 656万元。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 000万元。

(4)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付息支出34 08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债务付息支出2 619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 100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2 14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付息支出7 224万元。

(5)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费用支出284万元。

3. 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 600万元。

4. 土地出让收入上解省级支出3 227万元。

5.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合计175 6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 58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 00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14 4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 619万元;支出合计175 6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23 435万元(其中本级支出89 811万元),调出资金32 950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6 000万元,上解支出3 227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利润收入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安排用于本级支出13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00万元,收支平衡。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1.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7 115万元。分项目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 67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8 904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6 039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2 398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85 115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2 820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2 161万元。

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5 380万元。分项目情况是: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9 678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 21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0 843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基金32 398万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基金83 265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2 820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2 161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7 115万元,支出205 380万元,当年结余1 73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 057万元。其中:县级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 039万元,支出 30 843万元,本年结余-4 804万元,累计结余13 723万元。

(八)地方政府性债务预算(草案)

2025年初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1 012 626万元(一般债务 68 683万元,专项债务943 943万元)。经泸西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4年债务限额1 018 55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0 707万元,专项债务947 843万元。YXZW余额280 538万元。全县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及手续费预算数 54 873万元,其中:本金18 379万元,利息及手续费36 097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397万元。按债务类型划分,一般债务本金2 379万元,利息及手续费2 013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113万元;专项债券本金16 000万元,利息及手续费34 084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284万元。偿还来源本级财力预算安排38 374万元,其中:本金1 879万元,利息及手续费36 097万元,发行费及登记托管手续费397万元,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16 500万元。

四、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2025年,经济总量小、财源结构单一、收入质量差、历史包袱重、债务负担大依然是制约我县财政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的突出问题,“三保”支出和各类急需的重点支出、债务化解、问题整改互相挤占财力问题会更加突出。面对困难,我们将坚持系统思维、改革思维、底线思维,一以贯之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推动财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到实处、早见成效,加快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保障。

(一)加强财源建设和收入组织工作。在财政运行紧平衡的情况下,把稳增长摆在突出位置,全力保持财政收入回暖向好势头,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放大资金集成效应,深入落实工业强县战略,抓牢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单位、重大政策、重要节点,更加扎实推进涵养税源、服务企业等工作,夯实财源基础,积极探索财政脱困之机。积极组织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税务、自然资源、财政等收入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财政收入,持续做好非税收入挖潜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多渠道盘活财政存量资产、资源,努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建立县属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机制。近年来,县人民政府把大量能带来稳定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优质“非转经”资产、国有资源划入县属国有企业,目的就是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县属国有企业要转变观念,既要做事,更要生财,其占有的优质资产、资源要与其对县级财政收入产生的贡献相匹配,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国发〔2024〕2号)相关规定落实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机制,完成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任务,并想尽一切办法降低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杜绝债务风险。

(三)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面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把单位所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重点领域成本管控,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标准、成本定额标准和财政支出标准建设。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与各类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进一步增强财政预算完整性、可持续性。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打好绩效评价与财政监督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组合拳”,将节约的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化解债务等刚性支出。

(四)依法接受监督检查。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积极主动听取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改进预决算编制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要针对每个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并以整改问题为契机,发现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做到真改实改。充分发挥财会监督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推动财经秩序进一步好转。

第六部分关于泸西县2025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县级)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建立统一的中央和省级、州市级、县级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时足额下达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按照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项目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项目实施方式方法:按照《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19〕121号),按时足额下达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按照全国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执行,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由泸西县财政局、泸西县教育局共同制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局长 各学校校长组成的经费使用监管小组,按支出资金数量各级监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二、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县级)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落实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 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 项目的受益对象为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标准按照住宿学生: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补助;非住宿学生:按照住宿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补助。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改革的通知》 ( 国发〔2005〕43 号)立项。

项目实施方式方法:按照《泸西县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泸教体联发〔2022〕17号)分春秋季进行发放。成立由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局长 各学校校长组成的经费使用监管小组,按支出资金数量各级监管、审批。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购房优惠补助资金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22〕7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云政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购房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22】43号),对购房符合条件的政府予以补助。

项目立项依据:《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购房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22】43号)。

项目实施方式方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22〕7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发(云政发〔2022〕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购房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办发【2022】43号)文件实施。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四、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县城园林绿化管护、县城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落实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城市绿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建设,提高县城区环境卫生质量,保障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项目立项依据:依据《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承包合同》、《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中标公示》HHZB20180219立项。

项目实施方式方法:《泸西县城区公共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处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作业要求和标准实施项目。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城乡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专项资金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保障泸西县2025年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社会安定。

项目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1号(流浪乞讨人员办法)、财社〔2014〕71号财政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民事[2019]37号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云民社救〔2018〕42号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红民社救(2016)8号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泸政发〔2015〕139号。

项目实施方式方法:依据泸政发〔2015〕139号实施。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依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及时支付债券利息、发行手续费。防止债务违约,维护政府信誉及形象。坚持总量平衡,确保融资规模与项目全生命周期预期收益相匹配。促进地方投资增长,缓解地方政府财政赤字压力和收支予盾,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项目立项依据:财政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管理办法》。

项目实施方式方法:资金序时拨付,专款专用,按时支付债券利息,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防止债务违约,维护政府信誉及形象。

项目绩效目标详见公开表中6-1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七部分关于2025年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泸西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1-7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泸西县县对下无转移支付制度,无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

2-5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县对下转移支付),泸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泸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3-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泸西县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5-8 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泸西县无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第八部分财政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5.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6.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或地方财政自主发行和偿还的政府债券。

7. “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项支出。

8.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第九部分泸西县政府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00010111




附件【泸西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227083542425.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