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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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5-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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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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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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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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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400000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泸西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办法;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民政工作。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 .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 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6. 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 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负责经营性公墓的报批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少数民族殡葬事务。
8. 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落实养老服务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 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协同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 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 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 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与人事科、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科、社会救助科、区划地名科、养老服务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 泸西县民政局(本级)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社会救助管理更加严格。一是做实低保管理。坚持对城乡低保凡进必核、精准动态管理,1至10月全县新增农村低保对象519户776人,城市低保对象44户60人,其中:通过“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社会救助317件,办结301件,16件正在办理中;停发不符合条件农村低保298户621、城市低保74户110人。截至10月,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7252户11444人(含脱贫人口2933户5584人),其中:农村低保中享受A档的2485人,占比21.7%;享受B档6783人,占比59.3%;享受C档2176人,占比19%;城市低保对象884户1114人(含脱贫人口16户20人)。发放1至10月农村低保资金3917.9436万元,城市低保资金509.8578万元。二是做实特困供养管理。严格特困供养政策管理,完成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100%签订护理协议并录入系统管理,组织开展特困人员入户抽查66户。1至10月全县新增特困人员52人、停发33人,截至10月,全县有特困供养对象663人(农村特困446人、城市特困217人),发放1至10月特困供养资金751.0923万元,其中:农村特困资金493.8197万元,城市特困资金257.2726万元。三是严格临时救助管理。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进行分级审核审批。从2024年1月起,将全县临时救助乡镇最高审批额度提高到城市8000元、农村5000元。2024年1至9月,全县实施临时救助336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98.88万元,其中救助三类对象29户94100元。四是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通过政策培训、工作调度、工作提醒等方式,加大全县低收入人口认定力度,1至10月全县新增低收入人口287户980人,截至2024年10月,全县共有低收入人口389户1337人,占全县低保对象的10.65%。将1.81万人纳入动态监测。落细落实与残联、医保、住建、卫健等部门数据比对、查询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推送、交换、比对。按标准发放2024年精减退职补助271人次39291元。五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以整治“吃拿卡要、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关系保、人情保”等违规违纪行为重点的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组织开展入户抽查126户,落实监护人、委托照料人帮助支取社会救助资金进行卡折代管备案措施244人,落实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享受低保近亲属备案35人。畅通社会救助监督渠道,救助情况、县乡监督举报电话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长期公开,年内4件12345热线诉求全部核查办理到位,满意率100%。从压实责任、提升经办人员能力素质入手,年内组织开展2轮次培训,覆盖乡镇、村(居)干部400余人次,让“符合就纳入、不符合就明确告知其不符合理由”成为工作常态,全年全县无一例打召呼、说人情救助。
(二)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做好项目实施。争取上级福彩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480万元,组织实施永宁乡敬老院、白水镇敬老院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及泸东社区、弯腰树村、逸圃社区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二是探索运营模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通过公开招投标,将泸西县中心敬老院及馨苑小区、锦辉广场小区、金地华府等9个新建小区移交的1638.37平方米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自5月起交由中标方康诚养老服务(泸西)有限公司开展养老、托老、居家养老、医疗康复、老年幸福食堂等养老服务活动,示范带动提高我县养老服务水平提升。三是严格津贴补贴发放。开展高龄补贴数据大对比、大筛查行动,对高龄津贴对象实施精准动态管理,截至10月,全县在册高龄津贴对象8751人(其中:百岁高龄老人8人),发放高龄津贴868760人482.0955万元;对505名社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75名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特殊老年人的监护照料情况开展走访、核实,依规落实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6248人次31.24万元;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救助3人15061元。依规兑现2024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45.6612万元。四是加强养老机构管理。在洪天养老院、金马镇敬老院开展创建消防标准化示范单位活动,经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局组织验收创建达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63次,督促整改发现问题20余件。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全县新增永宁乡敬老院为二级养老机构。组织全县10家养老服务机构37人参加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组织13名养老机构人员参加全州2024年度养老机构专职养老护理员培训。五是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联合部分乡镇,组成2个慰问组,对全县8名健在百岁老人入户走访,为每名百岁老人送去蛋糕1个、被子1床、慰问金1000元、寿带1条、百岁老人荣誉证1本。链接南方寝室捐赠棉被100床资源,开展“爱满泸西、乐享重阳”专场活动。筹措2.5万元重阳节活动经费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丰富多彩文体活动。组织动员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各涉老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全县开展各类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的活动50余项,参与老年人达4000余人。
(三)儿童福利工作更加重视。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制定了《泸西县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泸西县关爱保护留守儿童挂联工作方案》《泸西县留守儿童数据摸底排查工作方案》《泸西县留守儿童和孤弃等特困儿童结对挂联动态管理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干部挂联机制。截至10月,全县4979名留守儿童(其中,男2850人,女2129人,一、二、三级风险儿童78人)和124名孤弃儿童实现挂联全覆盖,挂联干部人均至少完成两次入户走访。集中组织开展留守和孤弃等困境儿童挂联工作动态调整4次,按认定标准调减留守儿童596人,将三级风险调整为四级37人,新增三级风险等级14人,新增一级风险等级1人,调减退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人,新增纳入帮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5人,同步完成对挂联干部进行新增挂联和解除挂联调整。年内组织开展全县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2次。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选优配强工作,将各乡镇上报的8名儿童督导员、87名儿童主任推送相关部门开展入职前查询,根据查询结果由乡镇对6名拟任人选作调整。三是开展关爱保护活动。组织泸西社工服务中心为113名留守儿童、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提供精准化、一对一关爱帮扶服务,累计开展46次入户探访。开展“益起爱共前行”“雨沐心”“蓝润红心小树苗”“牵手夕阳红”等7个慈善公益性项目,链接资金150万元。组织开展3场困境儿童“物质+精神”社区关爱服务活动,从心理、情绪、物质、资源等提供多元化支持。在白水镇平田、果衣两个村委会开展“追光小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对象摸排,初步确定实施对象14名。四是开展专项活动。实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联合师宗县民政局、教育局等,与我县法院、教体、卫健、司法、妇联和关工委等两县多部门共同在白水镇果衣小学开展泸西县·师宗县2024年“预防早婚早育缔造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暨“关爱未成年人”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大检查,组织市监、卫健等7家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文身联合检查4次,出动检查人员52人次,抽查文身服务场所23家次,在文身经营场所张贴《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承诺书》30余份。联合开展“关爱儿童健康,真情相伴护成长”2024年暑期儿童健康关爱主题服务活动。联合开展“让爱呼吸 伴我同行”精障患者及家属互助支持小组活动。联合开展“与爱童行 牵手成长”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五是依规办理收养、供养。截至10月,全县办理收养登记和评估2件。出具不予办理收养登记证明13件。办理捡拾社会弃婴1名送州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开展精神残疾人员子女临时救助庇护1件,庇护儿童1名送至州儿童福利院临时寄养。六是做实孤弃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严格识别标准,至10月,全县新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15人,按年满18周岁或完成学业等政策退出保障14人,全县共有在册孤弃儿童124人,发放孤弃儿童基本生活费150.36万元。开展新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户走访14人。
(四)社会事务管理更加务实。一是文明婚俗宣传发力。建立《泸西县婚育新风若干措施》《泸西县倡导婚育新风工作协调机制和挂联机制》,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发放早婚早育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材料9万余份;制作泸西县文明婚俗倡议书音频通过村村响大广播进行宣传。二是做好婚育新风倡导。筹资15万元在黄草洲湿地公园建成我县首个户外公园式婚姻登记点,倡导“重婚姻登记、强家庭责任、崇文明节俭”婚俗,“七夕节”预约10对新人开展“情定黄草洲、携手走一生”集体婚礼暨集体颁证、婚姻家庭辅导活动。三是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截至10月28日,全县共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结婚1708对,办理符合条件准予登记离婚569对,补发结婚登记证529对,补发离婚登记证77本,登记合格率100%,其中:贯彻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制发公告,在国庆节为有登记服务的新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7对新人在国庆首日喜领结婚证。四是殡葬改革成果持续巩固。全州殡葬改革现场推进会于5月24日在泸西县顺利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和节地生态安葬得到了省、州的高度认可。全县火葬区火化率、安葬率、骨灰进公墓安葬三个百分百得到巩固。对接中枢镇、旧城镇针对一期公墓建设所剩余墓穴不多实际,提前谋划、布局公益性公墓的扩建工作。探索推广节地生态安葬,九溪山经营性公墓新增建设150个壁葬设施、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生态节地安葬设施500平方米。自2024年4月起,对落实水葬、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生态节地安葬设施安葬实行免费安葬惠民举措,扩宽安葬服务有效供给。五是抓殡葬领域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泸西实践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检查20余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3个、安全隐患20余处。组织殡葬从业公职人员签订承诺书30余份,签订殡葬用品销售商户承诺书等100余份。对发现的2起沿街游丧行为进行劝导制止。强化源头管控,压实乡镇责任,建立“每个乡镇至少向社会公布、公开2个以上殡葬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双休日、节假日期间保障正常殡葬服务开展”监管机制。紧扣殡葬工作的人民性、公益性,组织召开殡葬服务项目论证会、征求意见会,将县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由13项缩减至6项,服务项目、殡葬用品收费标准调整、降价60余项,切实降低群众丧葬负担。七是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严格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管理,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全县补贴对象新增323人、停发178人、继发11人,至10月底,全县在册享受两项补贴4910人,发放补贴444.557万元。实施精康融合项目,为80名患者登记在册患者和233余名患者家属服务。八是严格救助政策管理。依规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至10月底共救助56人,其中:外省籍22人,护送返乡22人。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发放毛毯 20 床、防寒衣物 50 套。在泸西县秀山小广场开展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
(五)社会组织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1至10月,全县依规办理社会组织成立名称核准6家,成立登记7家,变更登记4家,注销登记2家,到期换证16家,截至10月底,全县在册社会组织159家(社会团体7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1家),备案社区社会组织63家。二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应参加年度检查社会组织147家,参加年检122家,参与年检率达82%。对社会组织《章程》(草案)进行审核,指导社会组织将党建工作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章程》并遵照执行。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没有发现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办理5个“僵尸”类社会组织注销。三是严格行政审批管理。深化营商环境和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完成民政服务事项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关联和完善,一站式窗口受理群众咨询150余人次。推进民政服务信用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按时按质录入信用信息217条。
(六)慈善事业和地名管理更加用心。一是严格志愿服务管理。做好社工考试的动员、考前辅导,全县报名参考200余人。加强“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管理,全县注册志愿者65130人,志愿服务队203个,实施志愿服务项目1750个,志愿服务记录时长达2233838小时。二是加强慈善事业管理。制定《泸西县民政局“阳光慈善”工程落实措施》,指导慈善组织用好“慈善中国”平台及社会慈善与募捐系统,扎实做好慈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慈善组织内部管理,切实提升慈善活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监督、指导泸西县慈善总会筹募善款23万元,其中20万元为泸西县新一中购买学生课桌,其余3万元为今年考取大学的15名贫困大学生每人捐款2000元助学金。三是实施边界联合检查。牵头开展泸西县和石林县边界联检,联检材料报送省州备案。制定下发乡镇边界联检工作方案,年内指导6个乡镇完成第一轮乡镇边界联合检查。四是强化地名管理。组织地名联系会议组成单位参加开展以“记住地名,让我们回望来路;读懂地名,让我们憧憬未来”为主题乡村著名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制作展板6块。聘请1名州级地名文化宣传员,上报地名文化宣传视频12条。组织开展“乡村著名行动”,通过微信小程序新增和修改报错地点402条,积极申报泸西县和钱局两个第二批省级地名文化保护遗产。年内对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184条。组织开展阿庐大街建筑物摸底调查,制作并安装171块门牌号。
(七)民政领域稳定大局更加牢固。一是加强党对民政工作领导。贯彻落实县委机构改革部署,对接相关部门做好改革职责划转、内设机构设立和职责调整、中层干部调整。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截至10月,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次,局属党组织共开展三会一课56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55名党员党纪学习教育实现全覆盖、警示教育全开展。严格换届程序,圆满完成局机关总支及所属3个支部的换届选举。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深入开展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清理整治微信、QQ群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强化国家全安、网络安全、保密宣传教育,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审查30条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对民政工作进行“好差评”评价804条,持续保持0差评。依规办理群众来信2件、12345政务平台诉求13件,全部办结答复到位。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聚焦农村留守儿童监管、未成年人犯罪形势,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3次,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更加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牢牢抓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这一主线,党组会4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民政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培训4次,完成12家民政服务机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实现双重预防机制全覆盖。在金马镇敬老院、洪天养老院、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标准化创建。实施消防“生命通道”专项排查治理,全面清理12个机构阻塞安全疏散通道杂物,完成室外消防车通道警示标志设立及地面标线划定11个,完成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和广告牌拆除机构4个,共计拆除和改造防盗窗51扇(其中拆除防盗窗19扇,紧急逃生窗口改造32扇)。三是强化日常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排查、食品安全、防汛抗旱等安全事故排查5次。强化演练,组织殡葬管理中心开展消防安全演练2次,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操作台演练1次,民政服务机构应急救护知识技能普及培训1次,养老机构开展应急逃生演练2次。强化宣传教育。利用电子屏幕、横幅粘贴滚动宣传安全生产200余条,宣传栏宣传2期。以创建平安单位建设为抓手,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在全国两会,“清明”节祭祀、“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和汛期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全年保持民政领域总体稳定,持续向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4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5.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5.3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168.32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2025年城乡民政救助对象动态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5.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5.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168.32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2025年城乡民政救助对象动态调整,预计比2024年增加,故预算金额较2024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5.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5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9.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2.44万元,增长29.38%,主要原因是2025年原大队脱产半脱产人员补助预算在基本支出,2024年5月卫健局转入10名退休人员,养老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675.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5.12万元,减少2.62%,主要原因是2025年较上年减少城乡居民火化补助项目预算。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353.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01万元,增长20.06%,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306.83万元,保运转支出46.40万元,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春节及敬老节慰问经费较上年增加。
2.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51.15,与上年对比增加175.70万元,增加232.87%,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5月卫健局转入10名退休人员,养老支出增加。
3.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万元,增加160.14%,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较去年相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数据自动提取。
4.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51万元,增加12.1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缴费基数变化。
5. 208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5.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万元,减少52.72%,主要用于全县孤儿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孤儿保障人员动态调整。
6.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298.4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7.39万元,增长35.02%,主要用于全县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等,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了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7. 20810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171.91万元,比上年减少307.19万元,减少64.12%,主要用于泸西县殡葬管理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预算城乡居民惠民殡葬补助。
8.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5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5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保障遗嘱生活补助,与上年对比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5月由卫健局转入遗嘱补助人员1人。
9.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550.57万元,与上年增加80.99万元,增加17.25%,主要用于泸西县残疾人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残疾人两补人员动态调整。
8.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88.60万元,与上年增加5.6万元,增长6.75%,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享受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低保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9.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510.75万元,与上年增加34.44万元,增加7.23%,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享受农村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0.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6.78万元,与上年减少2.27万元,减少4.63%,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救助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1.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0.77万元,与上年减少0.25万元,减少6.09%,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城市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市特困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2. 2082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88.02万元,与上年增加14.98万元,增加20.51%,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特困人员的生活补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农村特困享受人数动态调整。
13.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42.58万元,与上年增加16.06万元,增长60.56%,主要用于保障泸西县农村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生活救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享受补贴人数动态调整。
14.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25万元,与上年减少6.88万元,减少24.4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5. 2101102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2.2万元,比上年减少4.58万元,减少27.29%,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化。
16.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39.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2万元,增加34.5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16.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1万元,增长16.05%,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在职人员大病医疗及工伤保险,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基数调整。
17.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13万元,与上年增加1.76万元,增长3.4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人员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党中央配套事项
无此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此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此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01万元,较上年减少1.27万元,下降4.6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6万元,较上年减少1.18万元,下降6.6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6次,共计接待1420人次。
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制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4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0.9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与上年对比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制度。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泸西县城乡困难群体生活保障专项资金
本项目设有一级指标3个:分别为产出指标4个,效益指标0个,满意度指标1个;
二级指标5个,分别为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
三级指标6个,分别为: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对象数=应补尽补、应救尽救;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对象覆盖率≧95%;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达标率≧95%;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按时发放;政策知晓率≧95%;救助对象满意度≧85%。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部门其他收入,是指行政部门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部门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部门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部门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即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部门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部门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部门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部门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部门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部门,即预算部门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1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9万元,增长37.55%,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按标准测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泸西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8412.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2.28万元,固定资产3036.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5182.12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5.5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17.63万元,其中出租资产152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17.63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1400111
附件【泸西县民政局(部门)2025年预算公开报表202502180321331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