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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20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贯彻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教育改革,管理教学业务;对全县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指导、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研究解决共同性的问题。拟定全县教育发展规则,组织承担国家、省、州、县重大实验课题,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局属事业单位和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勤工俭学及校办产业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对教育工作领导方面。一是更加突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所有县级领导、乡镇党政领导、村党总支书记全覆盖挂联服务辖区学校、幼儿园,并到挂联学校开展教育调研和为师生上思政课。目前,全县135名县级领导和乡镇党政领导、村党总支书记,挂联135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我为发展献一策”、“立足岗位做贡献”活动1982人次,意见建议被采纳168条。二是更加突出党组织示范引领。按“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全部完成70所涉改学校的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配备书记70名、副书记13名。深化“阿庐红烛耀·校园党旗红”、“七个一”互促共融工程,打造了10所有载体、有内涵的党建工作“一校一品”特色学校。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擂台比武“亮单晒绩”活动,完成154个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发展党员26名,储备入党积极分子35人,选树全省基层党组织示范点1所,建设县级以上示范党支部7个,建立党组织工作联系点91个。三是更加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4次,梳理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21个、制定防控措施45条,整顿1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约谈提醒党组织书记16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人,约谈各类违规违纪干部职工95人。开展为期3个月的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四大类201个,整改完成150个,51个问题正在整改。开展节前廉政提醒谈话500余人次,警示教育5000余人次。选树“清廉学校”2个。整改完成节假日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发现的5个问题、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的10个问题。四是更加突出思政教育。组织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同上思政课151人次,48名县级领导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到挂联学校为师生讲思政课37场次。组织系列思政主题教育实践、红色教育宣传活动450余场次,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1300余人。评选州、县级“新时代好少年”14人,评选省、州、县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341名。五是更加突出意识形态管理。切实加强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严防和整治宗教领域、反面言论向校园渗透,开展教材教辅、课外读物等清理整顿。处置舆情信息6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3次,分析研判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和风险隐患排查4次,让教育阵地传递党的声音。

2、学前和特殊教育普惠发展方面。一是千方百计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今年暑假期间,想尽千方百计,穷尽各种举措,采取改扩建、公建民营转型公办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36所,新增学位4780个。目前,全县有公办幼儿园46所,在园幼儿6918人,全县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40.2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96.72%。二是千方百计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重点开展年检、办园质量综合评价、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等,并将相关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2023年,结对名园扶弱园6所,实现名园办分园1所。三是千方百计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能力。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编制5人,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评估认定工作。2023年入学评估分类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40人,开展送教上门700余人次,选派教师参加省州特殊教育交流研讨培训5次。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一是强化指标监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配置”7项指标中,1项以上指标达标的学校有115所,6项及以上指标达标的学校有89所,优质均衡校占比77.39%。二是开展跟踪劝学。持续将无法劝返的辍学生函告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8次。联合县检察院、民政局、公安局、市监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次,压缩辍学生娱乐空间。今年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99.84%,未升学8人。三是巩固“双减双升”。全县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面清零,探索“基础作业+弹性作业”等模式,切实减轻学生书面作业负担。各学校按照“5+2”模式,提供基础类和特色类课后服务清单供学生自愿申请参与课后服务活动。2023年,大部分学校以乡镇为单元,相继开展了不同类别的学生课后服务才艺大展演。双减、课后服务典型案例入选省教育厅推广2个。四是提升办学质量。开展综合督导等多种形式,督促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采取“优质学校+薄弱学校”“优质学校+农村学校”等方式,完成5个教育集团总校和14个成员分校组建挂牌工作。持续开展研学名师、教学视导,推行“不打招呼实地推门听课”和“企业微信平台直播抽课”,深化高效课堂。2023年中考(满分700分),全县600分以上993人,总分平均分470.33、优秀率24.68%、全科总分及格率65.27%、低分率18.19%,折算总分600分跟去年比,总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都有提升,低分率降低。

4、普通高中多样发展方面。一是高中综合改革再深化。积极探索“选课走班、分层教学、生涯规划、综合育人”模式,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2023年高考,全县600分以上人数2人(不含州一中26人),并列北部七县市第四。一本上线人数210人,居北部七县市第三。本科上线人数926人。二是与海亮合作再深化。泸西一中与海亮旗下优质学校管理、师资、教学、文化、考核等方面资源共享。探索初高衔接、学段贯通教学模式,以“双师教学”模式招收“创新英才班”2届172人,留住优质生源。选送10名孤儿、3名优秀初三学生到海亮全过程培养。在第37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中,泸西一中1名学生作为红河州唯一入围人员,且获云南省一等奖。三是特长生培养再深化。充分发挥泸源中学体艺特长培养优势,从全县中小学中选拔音体美等有特长的578名学生实行小班化管理培养,为文化课相对薄弱又有特长的学生开辟一条升学“双通道”。2023年,1人美术速写单科成绩名列全省第一。

5、教育资源持续优化。一是全力改善办学条件。规划投资4961.54万元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建设项目21个,投资2531.39万元实施校舍维修项目83个。规划总投资近4亿元的教学综合楼、信息化建设、教室灯光改造等教育补短板项目已进入州级项目库。二是全力破解城区学位需求。投资8000万元的中枢镇瓦窑小学迁建项目已动工近3个月,明年9月份将实现招生。投资6000万元的机关幼儿园、城东幼儿园已经完成资金筹措,正在完善动工前的相关手续审批。城区可新增小学学位3000个、幼儿园学位1400个。三是全力推进泸西一中迁建项目烂尾整改。泸西一中迁建项目烂尾整改紧锣密鼓推进,2024年3月将实现办学功能。四是全力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全县中小学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有直录播教室12间。2023年新增接入云南教育专网学校76所154个班。建设完成12所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场建设14个。采购新型智慧黑板252套。

6、教师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外补”。通过事业单位、特岗教师招考和县外调入补充教师117人。二是“调整”。2023年城区“空岗竞聘”调动教师87人,开展教师乡村支教138人,校长轮岗交流79人,不断促进县域内教师逐步均衡。选派9名教师团队到德宏州盈江县第一初级中学开展对口帮扶。三是“培养”。实行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把党员教学管理骨干培养成学校领导的“三培养”机制。2023年推选任命党组织书记151人,提任正副校(园)长104人,其中党员40人。四是“提升”。依托“国培计划”、网络研修等,培训教师14532人次。全县幼儿、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8.66%、99.86%、99.67%、99.71%。五是“选优”。依托“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坊、骨干教师遴选”培育优秀名师,2023年认定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149名,遴选名校长、名班主任和名教师共计12名为期3年培养。评选奖励省级乡村从教20年、州级乡村从教15年教师11名。六是“激励”。深化绩效工资再分配改革,按照“责重多酬、教优多酬、多劳多得”的原则,深化中小学绩效工资再分配,真正做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绩效工资完全不一样。

7、惠民服务方面。一是落实教育资助。2022年秋季至2023年秋季各学段认定公示惠及91937人次的补助资金4572.88万元申请发放。办理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4002.89万元,惠及3578人。二是依法行政和审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工作1次。1家校外培训机构因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被给予行政处罚。办理民办幼儿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健身气功站点等审批类事项40家,办理教师资格证339人。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目前,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教体局公众号公开教育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改革事项、干部选拔、招生录取、职称评审、教师招聘等方面信息400余条。四是信访纪检及时办理。县教体局按照“有问必查,有案必纠”的要求,信访纪检工作做到件件有办理。2023年,接处信访纪检件208件,全部进行调查处理,办理率达100%。

8、校园安全方面。一是狠抓普法教育。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以“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性侵害”、“预防校园欺凌”、“防诈骗”、远离“黄赌毒”等主题,联系公、检、发、司通过案例警示、模拟法庭等方式,精准普法和以案警示。各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落实每天朗读1条法律条款和每周开展2次学法活动,每学期开展1次法治讲座,全员性学法,全系统普法率达95%以上。二是狠抓常态警示。常态化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法治宣讲等形式,组织师生及家长进行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专题教育;常态化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推送各类安全提醒信息,全年学生安全问题大幅减少。三是狠抓安全基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实现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护学岗设置、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接入互联网率“四个100%”达标,43所学校“天眼”校园安全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完成。全县159个学生食堂达到“六T”管理标准;79所寄宿制学校强化女生宿舍封闭化管理,对1619间女生宿舍采取物理隔离。平安校园创建覆盖率达63%。四是狠抓联防联控。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243名,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全面盯死、盯紧“10类重点群体”、“12个关键环节”,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督导,育人环境持续优化。

9、体育工作方面。一是加大体育设施投入。投资30万元对全县8个乡镇43个点位配备健身路径30套、篮球架10副、乒乓球桌20张健身器材。建成健身步道100余公里,其中城区有6条22公里。在县城区积极打造群众身边的“15分钟健身圈”,建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社区比例达100%。二是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继续实行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全县各体育场馆日均锻炼人数2000余人次,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42.83%。组织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16人,注册健身体育志愿者102人,开展服务21场次。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体育赛事46场次,参赛人数达2万余人。三是推进体教融合发展。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执行率100%,体育健康课程开课率100%,体育中考实施覆盖率100%。有序举办青少年赛事活动,组织篮球、足球、田径等学校及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10余次,参与学生5000余人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招生办、德育科、职成教科、体卫艺科、基教科、计财科、安全科、电教室、人事科、教研室、办公室、工委团委妇联科、资助中心、勤工办、督导室、青少年活动中心、督导听课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48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8人(离休0人,退休4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6,586.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73.48万元,占总收入的98.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2.78万元,占总收入的1.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866.56万元,增长509.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794.56万元,增长534.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72.00万元,增长51.15%。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养老保险等基数增大,由于财政紧张往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延后支付,本年度增加了泸西一中迁建项目等大型项目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6,57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57万元,占总支出的7.65%;项目支出15,312.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3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3,341.24万元,增长411.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9.45万元,增长14.39%;项目支出增加13,181.79万元,增长618.7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养老保险等基数增大,由于财政紧张往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延后支付,本年度增加了泸西一中迁建项目等大型项目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7.5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9.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7.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312.1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5.2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01.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相比增加13,469.68万元,增长444.24%,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养老保险等基数增大,由于财政紧张往年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延后支付,本年度增加了泸西一中迁建项目等大型项目资金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民办幼儿园支部党建文化制作。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5,96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7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学生资助、工程项目建设、优秀教师奖励等。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体育馆水电费、临时工工资、全民健身科普活动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6.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学生雨露计划补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2.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阿平小学洪涝泥石流灾害和桃笑小学抢险救灾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减非必要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困难,压减非必要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7.2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62万元,增长338.27%,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以前年度产生的部分费用。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的正常运转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95,500.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663.66万元,固定资产259.2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79,992.72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5,585.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962.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4.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49.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80.4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80.44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校舍资产由于以前年度基础资料不完整,会计账套要素也不完整等众多历史原因,有部分校舍已经投入使用,但是暂未资本化处理,正在与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处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教育体育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