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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91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县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干管权限范围内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研究拟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5.统筹实施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负责或参与拟订全县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制度。

6.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县管干部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县委管理一批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贯彻执行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实施意见和指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离退休干部工作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10.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和抓好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县老年大学、县老干部党校的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11.统筹全县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2.研究指导全县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3.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县2023年组织工作的总体思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让正能量更强劲、让主旋律更高昂。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带头落实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压实主责,抓实主业,强化自身建设,以科学的思维方法,突出问题导向,完善体制机制,聚焦两个维护着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聚焦提升组织力,着力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聚焦忠诚干净担当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聚焦爱国奉献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泸西实现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一是持续用力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各级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第一专题”“第一主题”“第一课程等多种形式,在全县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汇聚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精神力量。举办全县科级干部轮训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全覆盖集中轮训,用好张永和纪念馆、修建何现龙故居,筑牢红色阵地,培续红色教育。持续抓好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落实,将党内法规条例、基础党务知识等作为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的重要内容,更加规范、高效地推动工作落实。持续深化百千万工程,通过建立一批现场教学点、开发一批精品课程、总结一批经典案例、挖掘一批动人故事、拍摄一批党员教育片等,引导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二是织密建强基层组织体系。围绕县委“1341”发展思路,持续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引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提升”“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两新党建样板等基层党建示范建设,继续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促基层治理、促营商环境优化、促疫情防控网格化、促重大项目等建设;持续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组织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持续抓好书记领航项目,抓实乡村振兴大擂台”“好书记大比武等活动,以点连线、以线带面,带动整体提质,释放乘数效应,将组织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将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鲜明树立干事创业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改进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鲜明树立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用人导向。注重在产业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等一线中考察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加强年轻干部源头建设,重点在全县培养、使用和储备一批35岁以下的科级干部,加大对条件成熟的优秀年轻干部使用力度。坚持干部政治考察和正向激励,在教育、管理和用好干部上持续用力,加强干部的思想教育,破解退出思想障碍,强化跟进后续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绩效考核、领导干部任期制、有错问责等制度,加大对不胜任干部的调整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激发活力,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四是推动人才赋能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红河州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红河州红河奔腾人才计划》等要求,健全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建立人才培养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动态调控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并举、柔性人才与全职专职结合,引进更多银发专家”“候鸟型人才,吸引更多人才飞地”“院士工作站落户落地泸西。立足项目策划包装等紧缺岗位,聚焦城市规划建设、文化旅游创意等重点行业,建立重点高校名录和泸西籍在校大学生信息库,加大推进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及专本科生招引工作。建立健全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高端人才、特殊人才一人一策、一事一议评价支持办法。以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园等重大项目为引领,精准引进一批懂项目、懂管理、懂技术、懂经营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和万名人才兴万村行动。探索建立人才创业金融扶持等政策制度,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多层次多渠道完善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畅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推广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探索推行人才绿卡制度。五是持续提升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深入推进组工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把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作为提高组织工作质量的保证和关键。坚持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培养学习型干部。注重组工干部能力提升,继续抓好组工干部岗位大练兵、大调研、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推动组织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从严从实抓好组工干部教育培训、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锻造一支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组工队伍,建设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不断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是中共泸西县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归口管理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管理老干部工作和公务员工作,对外加挂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老干部局、泸西县公务员局牌子。

中共泸西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设在县委组织部,中共泸西县委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办公室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公务员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老干部一科、老干部二科、调研室、人才办、信息科、新闻办。非独立核算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1.泸西县老干部活动中心;2.泸西县党群服务管理中心;3.泸西县党员教育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88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58万元,占总收入的99.4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65万元,占总收入的0.5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7.86万元,增长9.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3.29万元,增长9.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4.58万元,增长64.9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88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76万元,占总支出的81.35%;项目支出164.33万元,占总支出的18.6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31万元,增长8.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11万元,增长15.67%;项目支出减少25.80万元,下降13.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16.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33万元。

具体项目开展情况:1.组织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更换组织部大组工网涉密机替换。

2.党建专项工作经费17.4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主题教育工作。

3.选调生到村任职中央补助经费23.51万元;主要用于选调生一次性生活补助及国情调研经费、培训费支出。

4.泸西县实施基层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培训项目专项资金38.9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

5.单位自有资金其他资金专项经费3.51万元;主要用于党代表活动经费支出。

6.县委、县政府联系同职级离退休老干部慰问专项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前夕,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分别对所联系的同职级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

7.泸西县干部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经费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领导干部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6%。与上年相比增加3.29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支付组织系统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经费、泸西县干部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经费、选调生专项工作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7.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1%。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9%。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离退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3万元,决算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26万元,下降66.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6万元,下降66.6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必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支出。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内无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委组织部门到我县指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本单位无国(境)外公务接待。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7万元,比上年减少20.45万元,下降29.04%,主要原因为减少支付泸西县实施基层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培训项目专项资金。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6.05万元,水费支出0.2万元,电费支出0.56万元,邮电费支出1.2万元,差旅费支出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48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25.1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280.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83万元,固定资产232.0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6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4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0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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