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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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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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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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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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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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35700301000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规范文物流通,保护文物,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征集、文物登编、文物修复、文物保管、文物及相关资料研究、文物宣传、考古调查、发掘、文物流动管理等。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⑴.建立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⑵.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县相关部门和所属乡镇政府分管领导签订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对县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的年度综合考评。
⑶.县文博直属单位及乡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巡查;协调县市级相关部门在文物安全风险期或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文物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和整治;协调县市级相关部门开展常规性的文物安全检查。
2.打击文物违法犯罪
⑴.协同有关部门,建立长效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盗窃田野石刻造像、古建筑壁画和构件,盗捞水下文物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等犯罪活动。
⑵.严厉查处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文物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要约谈地方政府和法人单位负责人,并向社会曝光。
3.提高文物安全防护能力
⑴.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推广应用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安防、消防先进技术和装备,并做好文物防震减灾工作。
一是做好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是做好万寿寺三佛殿文物修缮和白蚁防治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⑵.督促符合条件的文物建筑产权单位或使用管理单位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设置微型消防站。
⑶.按照国家有关不可移动文物认定管理有关规定,经常性地开展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调查,对新发现的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不可移动文物要及时登记公布,依法进行保护。
4.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推荐遴选工作,加强列级保护。
组织完成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研究、照片拍摄、文本制作等一系列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会展部、文物修复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61万元,占总收入的93.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32万元,占总收入的6.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75万元,增长21.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3万元,增长13.4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8.32万元,增长32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泸西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项目收入增加2.13万;2023年8月调入职工2人,导致人员经费增加12.41万元;2023年增加泸西清源水务有限公司第三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和泸西前程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泸西县教育补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文物勘探评估项目,导致其他收增加8.3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21万元,占总支出的76.96%;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23.0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4万元,增长13.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21万元,增长15.18%;项目支出增加2.13万元,增长7.4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泸西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项目支出增加2.13万;2023年8月调入职工2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物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文物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支付泸西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监理费:30227-委托业务费 2.76万元;2.支付泸西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工程费:31003-专用设备购置 27.2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39%。与上年相比增加14.43万元,增长13.46%,主要原因:2023年增加泸西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项目支出增加2.13万;2023年8月调入职工2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12.41万元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3%。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及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60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9万元,固定资产221.6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74.1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89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8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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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开表202412021016452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