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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7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601000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为公益一类事业机构,主要职责为: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三项监测、结核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⑴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中医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⑵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⑶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印制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及《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泸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泸西县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卫健发〔2022〕71号)和《泸西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2022年)》(泸卫健发〔2022〕7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站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充实队伍,建立独立业务科室,完善了相关的职责和制度,明确了科室人员任务分工,并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公卫科21名专业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体检小组,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流程,制订工作方案,采取集中体检、上门体检等多种形式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

基本情况:中枢镇辖区共有12个村委会,49个自然村,总人口数 97576人,65岁以上老年人数为11608人。卫生院下设村卫生室1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卫生室、服务站按照辖区分配管理的原则,各自做好所属村委会、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项目完成情况: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院累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82714份,其建档率为84.76%,居民健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82714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4.76%;65岁以上老年人建档11068份,健康管理6443,其管理率为58.21%;为35岁及以上居民首次测量血压103人,自实施项目以来共筛查出高血压患者 6645人,登记并规范化管理5197人,随访人次28667,为35岁及以上糖尿病高危人群测量血糖13713人,自实施项目来共筛查出糖尿病患者2436人,登记并规范化管理1700人,随访人次10941;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居民健康档案428人,规范化管理416人,随访1993人次,管理率为98.58%。

疾病免疫规划工作:

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

2023年,我镇辖区内适龄儿童应建卡建证634人,实建卡建证数634人,建卡率100%,并定期对预防接种证、卡进行核查和整理。

0-6岁儿童疫苗接种率

2023年各苗接种率为:卡介苗应接119,实际接种119针次,接种率100%,乙肝疫苗应接种1098针次,实际接种1073针次,接种率为97.72%;脊灰(含二价和bopv)疫苗应接种4300针次,实际接种4223针次,接种率为98.60%;无细胞百白破疫苗应接种2410针次,实际接种2357针次,接种率为97.80%;含麻疹组份疫苗(麻风、麻腮风疫苗)应接种1465针次,实际接种1434针次,接种率为97.88%;甲肝应795人,实种775人,接种率97.48%;乙脑应种1565人,实种1521人,接种率97.19%;A+C疫苗应种2980人,实种2870人,接种率96.31%;6岁白破应种2015人,实种1963人,接种率97.42%,A群流脑应种1141人,实种1119人,接种率98%,通过接种使个体产生自动或被动免疫力,保护个体和人群不受病原因子的感染和发病,起到消除或减少所针对的传染病的目的,23ni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妇幼保健工作:

辖区内有孕产妇679人,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679本,有产妇629人,产妇建卡629,出生637人,产前检查人数629人,系统管理598人,系统管理率为94.2%,早孕建册产妇数598人,产后访视623人,产后访视率为98.26%,共登记高危孕产妇351人,高危管理351人,管理率100%,高危产妇住院分娩320人,无孕产妇死亡。

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5433人,健康管理5057人,健康管理率93%, 5岁以下儿童3428人,健康管理3190人,健康管理率93%,3岁以下儿童1632人,健康管理1632人,健康管理率93%,筛查高危儿童220人,管理220人,管理率100%.

健康教育工作:

卫生院在院内及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了健康知识宣传栏5个,并定时更新宣传栏内容,共36期,在村卫生室设置了20个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室定期更新宣传栏内容共120;卫生院及各社区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共发放了21种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24840份;共播放音像资料24种;卫生院举办健康讲座12场次,社区卫生服务站及村卫生室举办健康讲座74场次,卫生院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9次;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为95%,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率为90%。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健康素养和成人烟草调查人,填报调查问卷人份,通过入户调查和健康素养知识强化宣传,逐步改变居民健康行为养成。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工作:

我中心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45个,参与签约医务人员103人。中枢镇辖区人口97576人,对签约对象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和预约转诊、个性化健康教育等服务;目前中枢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签状态居民数为47661人,签约率为48.84%,履约人数为47661人,履约率达10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65人,外加外地建档立卡户95人,合计3460人;除91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签约外,签约人数为346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率100%;“三类人员”499人,除16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签约外,签约数499人,“三类人员”签约率100%;其它重点人群总数17992人,签约17207人,签约率为67.96%。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

传染病及时率:2023年全镇累计报告传染病卡13片张,及时报告传染病卡片13张,报告及时率100%。

传染病漏报率:2023年对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无漏报、迟报、瞒报,并能按时按质处理相关的疫情,按时上报传染病疫情,并做到月、季有分析资料,传染病漏报率为零。

传染病疫情调查处置:2023年全镇共报告与处置传染病例13例,病种为:HIV2例、水痘7例、腮腺炎3例,疑似麻疹1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处置率。

为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综合能力,我院一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二是科学修订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科学应对和处置。为我院的公共卫生应急现场处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三是加强物资储备,采购储备相应的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物资设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疫情暴发时,做到“预案、人员、设备、药品”四到位,并有效应对,提高效率。四是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开展应急演练。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夜间及节假日由行政领导轮流值班,开通24小时咨询热线电话。五是积极认真做好疫点处理排查密切接触者,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全年来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

2023年全院加强对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可疑职业病患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的报告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为100%。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两癌筛查项目

2023年配合县保健院完成全镇两癌筛查项目任务。

(2)鼠疫监测任务完成率

按照省州县关文件精神要求,每月认真做好了疫情“三报和“零”报告,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部门要求的各类报表。

无鼠疫发生。

(3)艾滋病防治综合考核指数率

根据县防艾办2023年防治艾滋病工作部署、《泸西县2021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责任目标》要求,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和任务。

(4)疟疾病防治工作

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三热病人血检实时监测并登记在册,均按各月安排任务数完成。

(5)麻风病工作

2023年上报皮防月报表12次,开展培训1,培训乡村医生50余人次,开展线索调查1次,覆盖辖区内所有自然村,经调查未发现新的麻风病患者。

4.公众满意度

各村对所辖区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居民、患者随机抽访,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满意情况进行测评:居民、患者平均满意率为97%以上。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全科医疗科、护理部、院感办、公共卫生科、财务室、收费室、中医科、医技科、药房等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007.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05万元,占总收入的62.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51.7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37.44%;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4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96元,下降4.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26元,下降2.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基本公卫使用金额降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60.72元,下降7.4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门诊及住院人数较上年减少,医疗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3万元,增长466.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泸西县国家税务局拨入代缴手续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70万元,占总支出的77.52%;项目支出497.77万元,占总支出的22.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7.84万元,上升16.7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7.25万元,增长37.39%;项目支出减少149.41万元,下降23.0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人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年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7.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冠肺炎国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乡村医生补助资金、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我单位各个项目均按照要求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16.7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52%。与上年相比增加434.94元,增加33.88%,主要原因是职人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21人工资支出60.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19万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15.11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8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668.24万元,乡村医生补贴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14.5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480.35万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43.21万元,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24.2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35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我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资产总额1170.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65.28万元,固定资产295.8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5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5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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