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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7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5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5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下属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的执法机构,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管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局党组整体工作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重点、热点、难点工作上,紧紧围绕省、州卫生健康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现将近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卫生监督覆盖成效。截至2023年12月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各类被监督单位1294家,实监督1281家,监督覆盖率98.9%。其中公共场所卫生应监督704家,实监督691家,监督覆盖率98.1%。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30家,实监督30家,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100家,实监督100家,监督覆盖率10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家,实监督2家,监督覆盖率100%。传染病防治153家,实监督153家,监督覆盖率100%。用人单位91家,实监督91家,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25家,实监督25家,监督覆盖率10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实监督2家,监督覆盖率100%。医疗卫生146家,实监督146家,监督覆盖率100%。妇幼健康14家,实监督14家,监督覆盖率100%。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27家,实监督27家,监督覆盖率100%。

2、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23年12月,共查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各种违法案件108件,共计罚款67.54万元。一般程序46件,罚款43件,共计罚款66.15万元。简易程序62件,罚款22件,共计罚款1.39万元。其中医疗卫生5件,罚款7万元。传染病防治11件,罚款2.85万元。非法行医26件,罚款52.4万元。消毒产品2件,罚款0.1万元。公共场所25件,罚款0.14万元。生活饮用水11件,罚款0.7万元。职业卫生6件,罚款3.8万元。餐饮具1件,放射卫生1件,学校卫生20件。

3、“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及公示结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涉及有8个专业 ,被监督单位139家 ,监督完成139家,处罚完成(案件数)38件,罚款7900元;其中公共场所20件,罚款2900元;学校卫生16件,罚款0元;传染病防治2件,罚款5000元。2023年9月28日已在泸西县县政府网上公示2023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结果。

4、打击非法行医成果。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从重从快查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控制和减少医疗机构不良行为。截至2023年12月,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410人次,出动车辆85台次。依法查处案件26件,案件公示24件,罚款52.4万元。受理群众举报6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3次,移送公安机关1件。

5、投诉举报处置得当。截至2023年12月,共接受投诉举报13件,受理投诉举报13件。红河州12345政府热线6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移交3件,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首接4件。其中医疗卫生11件,公共场所2件,做到投诉举报受理率100%,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医疗机构科、公共场所科、计划生育科、综合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3.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24万元,增长1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3万元,增长15.2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基数调增,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增加;在职人员工资750472比上年731884元增加18588元,主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40436.74元比上年36101.64元增加4335.10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所致;医疗保险79812.58元增加比上年68996.16元增加10816.42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所致;住房公积金78557.76元比上年63328.32元增加15229.44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所致;公用经费118850元比上年105200增加13650元,人均工作经费增加所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0万元,占总支出的59.31%;项目支出86.77万元,占总支出的40.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24万元,增长15.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2万元,增长13.17%;项目支出增加13.52万元,增长18.4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协管员工资及保险支出、能力提升培训支出、各种设备购置支出、职业病防治监督支出、日常监督支出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6.5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职工调资增资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7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度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抽取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任务,涉及有8个专业 ,被监督单位139家 。截至2023年11月30日,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已完成全部抽取的双随机任务,监督完成率为100%,任务完结率为100%,其中,行政处罚案件38起,行政处罚7900元。

2.监督检查各级各类机构:截至2023年12月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共有各类被监督单位1294家,实监督1281家,监督覆盖率98.9%。其中公共场所卫生应监督704家,实监督691家,监督覆盖率98.1%。生活饮用水卫生(供水)30家,实监督30家,监督覆盖率100%。学校卫生100家,实监督100家,监督覆盖率100%。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2家,实监督2家,监督覆盖率100%。传染病防治153家,实监督153家,监督覆盖率100%。用人单位91家,实监督91家,监督覆盖率100%。放射诊疗25家,实监督25家,监督覆盖率100%。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家,实监督2家,监督覆盖率100%。医疗卫生146家,实监督146家,监督覆盖率100%。妇幼健康14家,实监督14家,监督覆盖率100%。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27家,实监督27家,监督覆盖率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8.23万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是主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基数调增,基本养老保险经费增加;在职人员工资750472比上年731884元增加18588元,主要是2023年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增加工资;公务员医疗补助40436.74元比上年36101.64元增加4335.10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所致;医疗保险79812.58元增加比上年68996.16元增加10816.42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所致;住房公积金78557.76元比上年63328.32元增加15229.44元,主要是基数调增所致;公用经费118850元比上年105200增加13650元,人均工作经费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及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机构运行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1万元,比减少2.18万元,下降22.49%,主要用于工会经费0.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万元等,主要原因是单位削减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780.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3万元,固定资产690.5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9.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4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4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5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24120403440273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