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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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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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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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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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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101000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人民医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急救、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公立医院,是昆明卫生职业学院、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的临床实习医院,是泸西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承担着公共卫生、基本医疗服务等政府卫生工作的职能,在救死扶伤、防病治病、应对卫生突发事件、健康扶贫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担负了全县群众及师宗、陆良、邱北等毗邻县部分病员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转诊工作。
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任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重大公共卫生任务(防治艾滋病管理、监督服药、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等);
⑵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诊治处理与康复服务及转诊。承担县级急救站任务,组织现场应急救护,加强急诊急救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⑶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新进展。
医院作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依托自身医疗资源优势,补齐基层医疗发展短板,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顺利召开了泸西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投入建成远程心电网络中心和远程影像诊断平台,总医院与各乡镇分院图像与资源实时共享,形成“分院检查、总院诊断、结果互认”的诊疗模式,真正实现了县域优质医疗资源共享,有力有效促进乡镇分院的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运营管理日趋规范。
2.专科联盟建设取得新突破。
对内建强学科,对外强化合作,先后成立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寿涛专家工作站、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许汪斌专家工作站等20个专家工作站,与云南省麻醉科专科联盟理事会、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疼痛科、云南省肿瘤专科联盟等省内各大医院建立有9个专科联盟。是中国卒中学会卒中中心联盟医院、云南省神经系统疾病临床研究分中心、国家级初级卒中示范中心之一,是云南省心血管病急重症救治网络(CTY)医院成员单位、是云南省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网络协同单位和红河州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主委单位,与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航天中心医院、天津北辰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地坛医院放射科建立远程医疗服务,成立“医之本”国际远程病理中心。
3.临床学科建设得到新改善。
医院坚持每年召开学科建设和专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定《泸西县人民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评审方案》、《泸西县人民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对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进行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每年一次的院内评估工作。通过专科能力建设,完成了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建设和验收。“十三五”期间完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5个(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神经内科、消化内科、急诊医学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补短板”项目1个(感染性疾病科);“十四五”期间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3个(内分泌、产科、普外科)获评审通过。积极组织开展院内专科能力建设评审,院内临床专科的雏形初步显现,形成了以技术和质量为核心的良性竞争局面,有效提升了医院内涵建设。
4.着力加强人才引进培养。
在“外引”上,盯准高校与专业来引进高层次和临床适用人才,参加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的省外招聘会,2023年共计招聘临床研究生1人(口腔医学专业),自主招聘编制外大学生 66 人,其中临床专业33人。下足“内培”功夫,完善“双培养双带头人”机制,实施进修学习和提升学历学位激励政策,招聘并选派昆明进修学习1人,委托培养麻醉专业研究生1人,通过老专家健康行动计划引进中医知名帮扶专家1名,努力造就德技双馨、精干高效的人才队伍。
5.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2023年依据《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汇编(4.0版)》、《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重新修订了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并制定“泸西县人民医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将医疗、护理、院感、药物及临床药学、病案、医学装备、计算机网络信息及医保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医疗质量管理范围。进一步健全院、科两级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并严格落实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进一步优化绿色通道管理,做好急难危重患者分类,完善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机制,提高重症患者救治能力。
6.规范医疗技术管理。
全面梳理本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以限制类技术、内镜和介入技术等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完善技术授权和动态管理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基础上,鼓励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和适宜技术开展及应用。
7.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提高过程质量,建立院周会反馈质量安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部门、各科室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通过持续改进在首台手术开台时间、营养风险筛查、门诊电子病历书写率、WTE风险评估等方面有了明显改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让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持续提升。
8.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建设运营管理信息系统(HRP)子系统,上线使用麻精药品智能管理药柜、医院处方集管理系统等药事管理信息系统,为规范临床用药、提升医院药事服务水平提供强有力信息技术支撑;稳步推进电子签名、CDSS临床辅助决策系统、移动护理等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工作流程,节省医疗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以信息系统建设助力医院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双提升;推进互联网+(银医通项目),先后完成了手机微信公众号上的微官网建设,逐步实现了快速预约核酸检测、预约挂号缴费、诊间手机缴费、药品诊疗服务价格自助查询、满意度调查、移动医保支付等功能。
9.设立专家门诊。
在落实专科专治、院内协作会诊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门诊出诊专家遴选工作,遴选出154名高级职称医师作为门诊出诊专家,出台门诊专家管理考核规定,科主任和高职称专家轮值出诊,长期外聘省内外知名专家定期坐诊,一对一开展高质服务;更新门诊专家简介,每周公示出诊专家信息,进一步提高了专家的辨识度和含金量,保障了医疗质量建成门诊。
10.改善就医环境。
设置便民门诊窗口,满足慢性病患者的门诊购药需求,缩短等候时间,同时也缓解大量慢性病患者挤占门诊医疗资源的现象;设立慢性病管理中心,从慢性病患者信息录入到提供覆盖全县内慢性病患者全过程服务,保证慢性病管理质量,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提高了患者满意度。
11.畅通优质服务投诉渠道。
在院内公示医院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患者监督,以投诉、建议和问题为导向,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医院优质服务措施落地见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人民医院共设置61个内设机构,包括:妇科、产科、普儿科、新生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疼痛科、精神科、心理门诊、中医科、肿瘤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临床营养科、心血管风湿内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肾内科、血液透析室、消化血液内科、感染疾病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内科、普外一烧伤科、普外二科、骨一科、骨二科、泌尿胸外科、神经外科、CT磁共振室、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麻醉科、药剂科、健康体检科、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医学装备科、后勤科、网络信息管理科、财务科、人事科、医保科、供应室、内审科、行风办、病案科、质控科、保卫科、护理部、公共卫生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医务科、发热门诊、结核门诊、老年病医学科、关爱门诊。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人民医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4人(离休0人,退休184人)。
年末其他人员90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自有资金开支人员907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5879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9.56万元,占总收入的6.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4644.94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5.93%;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82.87万元,占总收入的17.1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880.47万元,增长3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00.50万元,增长41.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较去年增加,基本拨款新增了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事业收入增加4664.35万元,增长11.67%,事业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本年度患者就诊人次增加,人次均住院费及CMI值较去年有所上升;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0015.62万元,增长14893.12%,其他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本年度编外职工辞职违约金归入其他收入核算,且本年度新增了消毒服务收入及远程影像服务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57464.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93.49万元,占总支出的79.86%;项目支出11571.34万元,占总支出的20.14%,项目支出绩效表中的执行合计数为886.85万元,部门项目支出数与项目支出绩效表中的执行数合计不一致,主要是因为红财社发〔2021〕114、红财社发〔2021〕197、红财社发〔2022〕18号、红财社发〔2022〕69号、红财社发〔2022〕39号项目资金287.85万元于本年支出,10396.63万元为医院自有资金项目,尚未完成,故部门项目支出数比项目支出绩效表中的执行数多10684.48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75.79万元,增长19.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47.29万元,下降2.02%,较去年变得不大。项目支出增加10323.07万元,增长826.99%,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泸西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1.02亿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医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893.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02.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4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491.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人民医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71.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公立医院综合支出10575.20万元,公共卫生支出802.5万元,其他卫健健康支出143.6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69.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与上年相比增加1077.14万元,增长36.00%,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项目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新增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职工死亡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02.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7%。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及其他卫生健康服务支出及人员成本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人民医院资产总额78781.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175.72万元,固定资产18073.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129.47万元,无形资产5159.2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244.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4.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979.6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9项,账面原值144.7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91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43.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86.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7.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77.6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5.73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0101111
附件【泸西县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