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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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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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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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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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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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201000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2、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3、受县卫生行政部门和所在乡镇政府委托,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管和服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居民健康建档是基础,我们组织各项目实施人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精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组织下乡入村体检等形式,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做到了健康档案内容详实、填写较规范。自项目启动日起截至2023年12月30日已经为57673人建立了居民健康建档。其建档率为94%,居民健康档案实施信息化管理57673份。已按要求完成儿童预防接种建卡建证工作,建卡建证率为98﹪已进行1次年龄变更,全镇共有0---7岁儿童6279人,其中0岁组349人;1岁组739人;2岁组819人;3岁组931人;4岁组863人;5岁组758人;6岁组881人;7岁组939人。,65岁以上老年人人数为5883人。纳入规范化管理并进行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的老年人为3769人,规范化管理率达64.06%。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2023年累计纳入管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为3779人,实际管理数为3779人。2023年累计纳入管理的Ⅱ型糖尿病患者人数为1108人,实际管理数为1108人。2023年累计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为290人。 截至今年12月30日,完成手机签约人数达30214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5903人,0-6岁儿童4589人,孕产妇284人,高血压患者4168人,2型糖尿病1190人,65岁及以上老年人4677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20人,肺结核患者28人。
2、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民心工程,是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看好病的惠民举措,2023年我院严格遵守泸西县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管理办法,设立两个窗口服务,2023年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门诊68118人,住院3981人,比上年患者增加,增加原因是我院严格按照我县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更新部分医疗设备,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我院严格执行云南省招标采购价,实行药品零差价管理,并统一由县药品配送中心配送,年内无外购药品现象发生(自开始由网上统一点击采购,使用药品100%是基本药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管理科、信息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后勤管理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心脑血管救治站、五官科、手术室、发热哨点诊室等科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54万元,占总收入的49.7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907.95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50.2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7.25万元,下降7.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1万元,增长0.7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153.96万元,下降14.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门诊及住院人数较上年减少,医疗收入减少。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1万元,增长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泸西县国家税务局拨入代缴手续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868.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7.83万元,占总支出的82.82%;项目支出321.07万元,占总支出的17.1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79万元,下降2.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07万元,增长6.47%;项目支出减少137.86万元,下降30.0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本年经费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7.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6.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1.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冠肺炎国疫情防控资金、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乡村医生补助资金、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经费,我单位各个项目均按照要求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08%。与上年相比增加6.71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14人工资支出39.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8万元,退休职工死亡抚恤19.5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357.94万元,乡村医生补贴及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支出24.9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00.93万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10.00万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3.45万元,公务员医疗缴费支出17.88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35人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4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我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525.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1.96万元,固定资产845.5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5.90万元,无形资产2.52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8.1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08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201111
附件【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单位万元)202412050842509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