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5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9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公务员、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县属部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理论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2.承办县委、县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县委下达的调研任务,为县委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参与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对各乡镇党校的业务指导。

7.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委党校的指导帮助下,中共泸西县委党校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建校90周年庆祝大会暨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州党校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主线,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履职能力培训为重点,注重知识培训,扎实担好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四个使命”,以更加坚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和工作作风,奋力开创新时代党校工作新局面、展现党校新作为。

1.落实主体责任,凝聚党校发展新合力

县委切实履行办党校、管党校、建党校主体责任,牢牢把握党校姓党之“魂”,全面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确保党校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一是把党校工作纳入县委整体工作部署。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校工作,适时听取党校工作情况报告,把党校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工作重要内容,统筹各方力量推进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4次深入县委党校调研、授课、与学员座谈,并为县委党校解决办学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龙树田同志先后2次到县委党校调研并与校务委员会班子成员一起专题研究党校具体工作,针对党校存在问题及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2次到县委党校授课。4月下旬,县委、县政府17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到县委党校参加学员座谈和研讨指导。二是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县委把领导干部到党校讲课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实现“教干部、干部教”的良性循环,截至目前,领导干部到党校主体班上党课65场次,授课156 学时,领导干部授课占比达到28.3%(高于省、州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总课时占主体班次总课时比例不低于20%的相关考核要求)。

2.党建业务双融合,思想引领、干部培训展现新作为

一是扛起思想引领新使命。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创建“星火燎原,红色学府”党建品牌为抓手,加强自身理论建设和思想建设,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首要任务,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步、示范带动。截至目前,共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14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9次、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6次、专题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切实做到教育者首先受教育,做到党校教师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扛起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者、践行者、宣传者政治责任。二是抓实主业主课,培训水平有了新提升。坚持把质量立校放在突出位置,紧扣主业主课,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精心设置教学内容,高质量办好每一个主体班,高效率承办好各类委托班,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政策巡回宣讲。截至目前,共培训党员干部10585人次。其中,举办主体培训班17个,培训人员2413人次,主体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共194 场次,所占课程比重达到98.06 %(其中,理论教育课121 场次,课时比重占66.83 %,党性教育课73场次,课时比重占31.23%);举办各类委托班和其他班次9个,培训人员1649人次;深入机关、乡镇、村组、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讲培训50场次,培训人员6523 人次,较好完成了县委年初安排的培训任务。三是开放办学取得新突破。开放办学实现“有广度”,今年以来,县委党校承接并圆满完成了文山州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想信念教育培训班;2023年蒙自市、屏边县中青年干部联合培训班,建水县2023年乡村振兴暨城乡绿化美化工作专题培训班,2023年度红河州委党校专项帮扶培训班,蒙自市驻村工作队到泸西县调研,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暨提升村级党组织发展集体经济能力示范培训班等5个培训班现场教学任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的部署要求,继续积极与云南开放大学合作办学,通过不断总结探索,“双提升”培训班教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目前,泸西县委党校教学点有在籍专科、本科学员132人)。同时,通过与陆良县委党校的深度交流,两校在合作办学、师资共享、现场教学点共享共用、科研互鉴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3.教研咨融合发展,科研咨政展现新气象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党校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着力推进“教学出题目、科研做文章、成果进课堂、对策报党政”教研咨一体化建设,担好理论建设、决策咨询新使命。截至目前,申报州委党校课题《弥泸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研究》1项(已结项);向县委领导报送6篇咨政报告,均获得县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共发表论文11篇,其中: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征文3篇(二等奖2篇,三等奖1篇),省委党校《创造》杂志发表1篇,《春城晚报》发表1篇,《商展经济》发表1篇,《社会经济与教育探索》发表2篇,《红河日报》发表1篇,州委党校期刊《红河探索》发表2篇。

4.教学改革成效明显,成果运用有了新进步

注重学科体系建设,全力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着力教学成果运用提升。2023年至今,共开展4次试讲评教、4次集体备课,围绕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教育、党史党规、乡村振兴等开发教学新专题28个。1名教师获得州委党校第三届精品课,1名教师获得全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优秀奖;组织推送州委宣传部二十大精神宣讲微视频4个;组织推送县委宣传部二十大精神宣讲微视党课2个;组织推送1名教师参加红河州“大喇叭 小故事”竞演展播活动宣讲类决赛。

5.从严治校提质增效,管理服务展现新担当

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实行精细化管理,打造管理和服务品牌,向管理要质量。一是作风革命见实效。会同县委组织部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了严抓严管、共商共管的“4/5计划”管理模式,即: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党校分管教学副校长、组织部干教科长、党校教务科长5人组成“头脑风暴小组”,对课程设计、师资邀请、学员管理必须至少4人同时评估,并保证至少4人跟班听课并形成课堂反馈,破解县级党校在全县性培训班次中管理难、难管理的局面。二是完善学员参与科研机制。以学员“两个带来”为基础,以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研究式教学为抓手,大力推行学员参与教学评估、调研访谈、决策咨询量化考核制度。在2023年全县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为期1个月的培训中,充分挖掘学员资源,扎实推进研究式教学,组织学员完成3个高质量调研报告,得到县委领导的肯定。

6.实施人才建设提升行动,师资水平迈上新台阶

始终把“政治强”、“业务强”作为对党校教师的第一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提笔能写、上台能讲、遇策能对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一是抓实“内培”工作。建立“内脑+外脑”的培养模式,今年以来,共选派15人次教师分别到中央党校、北京大学、省委党校、省社会主义学院、州委党校、四川、西安、建水等地学习培训,帮助教师拓展视野,整体提高师资队伍科研水平,同时,全力整合主体师资、外部名师、地方领导和优秀干部等教师资源,从知识、实践、眼界等方面提升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二是注重团队建设。以课题组为基础,对重点学科、重点课题进行重点扶持,逐步打造教学科研精品团队,推动全体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整体提升。实行“导师帮带”制,2023年9月公开招录引进硕士研究生1人,对新教师指派导师进行一对一指导,帮助选题,指导设计,完善提高,使青年教师在学术磨练中快速成长。目前,1名教师被聘为州委组织部师资库讲师,8名教师被县委聘为“县委宣讲团”成员(全县共聘任10名)。

7.强化业务工作指导,带动乡镇党校办学水平实现新提升

建立健全《县委党校分工联系指导乡镇党校制度》,切实加大对乡镇党校工作的调研和业务指导力度。今年以来,县委党校校委会班子和教职工到乡镇调研6次,其中,3月份对全县8个乡镇党校进行了一轮全覆盖的调研业务工作指导,对各乡镇党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具体分析研判,对办学具体业务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初步实现县乡两级党校协同发展。同时,注重提升乡镇党校师资水平,扎实办好2023年全县乡镇党校师资培训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务科、教研室、行政科四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288.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82万元,占总收入的98.4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51万元,占总收入的1.5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37万元,增长15.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26万元,增长15.5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12万元,增长33.0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还补缴之前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所以基本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288.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9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0.41万元,增长16.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41万元,增长16.26%;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还补缴之前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所以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8.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8.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3.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与上年相比增加38.26万元,增长15.5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1人,还补缴之前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8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6%。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及办公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3%。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贴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年初预算数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资产总额190.0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0万元,固定资产150.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1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9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校2024120204344058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