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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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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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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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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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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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县规范性文件。
7. 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加强党的宗旨、规矩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2.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责。结合“清廉云南”建设泸西行动,进一步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强化统筹联动,以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建设为支撑,做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3.进一步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质效。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深化问题线索排查,有效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注重办案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案件查办相关规定和程序,坚决杜绝安全事故事件发生。
4.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作风革命效能建设为契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以专题学习、业务培训、以案带训、办案协作区等方式,全面促进队伍政治过硬、业务能力过硬。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县委巡察办、县委第一巡察组、县委第二巡察组、县委第三巡察组、县委第四巡察组,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县委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即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即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10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237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4.4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1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4.88万元,增长29.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4.80万元,增长29.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7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县国税局返2023年代扣个税手续费收入1243.05元。2023年度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以及人员调入导致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2374.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45万元,占总支出的84.80%;项目支出360.96万元,占总支出的15.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0.44万元,增长28.7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9.71万元,增长15.47%;项目支出增加260.72万元,增长260.1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降%。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以及人员调入导致工资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3.4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3.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0.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0.96万元(该数与项目支出绩效表中的执行数合计288万元不一致,有72.96万元差异的原因为:2023年有因涉密不予公开的40万元项目一个;32.96万元为2022年预算项目结转至2023年支出,已在2022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表中公开)。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60.96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支出差旅费167.31万元、维修(护)费4.84万元、劳务费8.69万元、委托业务费65.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4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6.7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4.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34.80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6.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91%。主要用于工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及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19万元,决算为2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2万元,决算为19.8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54%,完成年初预算的3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万元,决算为2.0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6%,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19万元,支出决算为2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92万元,决算为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27万元,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逐年压缩机关运行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6.45万元,下降5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6.06万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84万元,下降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6万元,增长28.5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一辆,2023年未购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审查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及其他县市纪委工作人员到泸西开展审查调查及监督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44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是执纪审查差旅费及公务用车费用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纪检监察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2808.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55.91万元,固定资产151.40 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7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20.0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7.5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2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12040303380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