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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5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000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机关事务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机关事务的保障、服务工作。

2.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机关事务工作的共性问题。

3.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

4.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大院的园林绿化管养工作。

5.承担县会务中心报告厅的管理及县级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6.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机关大院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调剂分配等管理工作;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大院内的安全保卫、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及物业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勤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

8.承担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综合保障服务工作。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体制机制,确保机关事务工作有据可依

结合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职责,对标对表国管局和省、州工作标准,县机关事务局以制度化建设促进工作标准化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在先后制定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场会务管理等办法的基础上,2023年制定了《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泸西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了《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通过健全体制机制,明确标准要求及程序,为机关事务工作有据可依打下坚实基础。

2.强化社会服务,确保机关事务工作高效运转

立足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探索后勤保障社会化服务方式。一是在物业管理方面,将县委、政府两个大院安保、绿化、卫生保洁等工作以公开招投标方式购买物业服务,按照县机关事务局制定的服务标准进行物业管理;二是在会务服务方面,针对缺乏会议音响专业队伍和人员,难以保障重大会务音响服务这一实际,把音响设备外包给第三方进行管理,负责会场音响设施设备日常管理,定期对会场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会议室各类设施设备正常使用,保障会议质量和效果;是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以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化建设为契机,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实地测量、统一测绘,依据专业的力量形成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测绘数据。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整合专业技术力量服务机关事务工作,将不同类型的后勤服务交由市场化专业团队负责运行,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更加凸显机关事务保障职能。

3.强化日常管理,确保机关事务工作提质增效

按照国家、省、州要求,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强化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资产管理、会务接待等工作。

一是不断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申请审批程序,无超标准、超编制配备车辆情况。所有车辆全部纳入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三定”管理。同时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公车使用平台使用的业务指导,不定时进行监督检查,针对“三定”经费录入不及时、不完整等情况,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务用车“三定点”经费录入系统管理工作,做到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有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持续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车辆使用严格执行先申请,经审批后再使用。定时抽查车辆行车轨迹,杜绝公车私用、虚报行程和在保障区域内违规用公车等情况发生。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管理,召开驾驶员警示教育培训会议2次,不断加强驾驶员个人修养,提高安全驾驶能力和意识,增强服务意识;按照新修订的《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驾驶公务用车违法行为提醒谈话1人、书面通报3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人。2023年,共派出车辆4247辆/次,运行里程678686.86公里,有效保障了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工作需要。在2022年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6家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企业的基础上,2023年将29辆租赁车辆按规定纳入“全省一张网”管理。

二是不断深化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按照办公用房信息化建设“全省一张网”的相关要求,2023年3月制定了《泸西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购买技术服务方案》。目前,系统初步框架、功能模块已经建好,已导入72家党政机关单位信息,68家党政机关已按要求完成测绘,根据编办核定三定方案,县委、政府机关大院27家党政机关已将办公用房地址、面积、平面图等信息录入办公用房管理平台,实现图管房、图数结合,为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始终把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工作放在首位,积极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手册、分享节能小妙招、现场解读等形式,宣传讲解节约能源、低碳环保的重要性,普及节能低碳小知识,树立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干部职工绿色发展和节能意识。切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我县县级党政机关计划创建节约型机关62家,截至目前完成创建51家(2020年完成20家、2021年完成29家、2022年完成2家),创建率达82.26%,2023年创建的11家已全部完成自评上报,待创建完成后创建率将达到100%。

四是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我县严格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自2023年7月1日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职能由县财政局划转到县机关事务局以来,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审批129件、出租审批5件、处置审批1189件,共计涉及金额1020.17万元。

五是切实加强后勤保障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县后勤保障队伍建设,邀请省、州、县有关专业人员对县内后勤服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5场,培训学员400余人次;安排学员到省、州及其他兄弟州(县市)以跟班、顶岗、观摩等形式开展练兵25人次。通过培训,打开会务服务、公务接待服务人员视野,提高后勤服务人员的业务能力。2023年,圆满完成国家、省、州督察调研、公务活动、招商引资等接待任务179场次、3715人次;配合县级各部门服务保障会议349场次、20568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精神的实施意见》(泸发〔2019〕3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12号)、《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 泸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西县深化县乡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泸办发〔2019〕13号)精神,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是泸西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加挂泸西县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牌子内设6个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接待科、公务科、公务用车管理科、公共设施管科)开展单位各项工作,设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员11人。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即单位名称为泸西县机关事务局,其他事业单位0 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3辆,在编实有车辆85辆。超编原因是接收县委办和政府办分别无偿划拨车辆各1辆,共增加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3.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2.89万元,占总收入的76.8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10万元,占总收入的23.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2.88元,增长27.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85元,增长24.66%,增长原因:增加财政拨款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费、劳务费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7.03万元,增长36.99%,增长原因:增加全县各用车单位支付公务用车使用费收入,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及驾驶员差旅费的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0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39万元,增长22.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3.39万元,增长31.37%,增长原因:增加财政补助收入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及水电费等;项目支出减少23.00万元,下降100.00%,下降原因:财政调整拨款增加水费5.00万元、电费8.00万元、劳务费10.00万元由上年项目支出调整为基本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3.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8%。与上年相比增加65.85万元,增长24.66%,主要原因是增加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运行费、水电费及劳务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5%。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支付水费、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2%。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66万元,决算为8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20万元,决算为89.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2.66万元,支出决算为8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20万元,决算为8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1.86万元,增长55.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86万元,增长5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数量,财政拨款增加保障县级公务出行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5辆。主要用于保障各单位申请公务出行(出差、下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机关事务局资产总额1047.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5.62万元,固定资产672.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58.5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601.7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463.55平方米,账面原值4521.5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000.86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3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7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7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501111



附件【(填写)泸西县机关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2041159384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