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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4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属政府举办的卫生行政部门,财政拨款全额拨款,机构规格属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9)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重新编制可研,报审调整可研报告,积极申报地方专债资金,目前建设用地报件已准备好。县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材料(项目可研、环评、土地、规划选址意见)编制、土地落实和实施方案完善,获州发改委下达前期工作费40万元,已开始初步设计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初设并取得批复。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预计11月初可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年内可实现项目开工。

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县人民医院2个薄弱专科(老年病科、精神病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县人民医院同时启动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诊疗中心、重症监护中心)建设,已接受州级专家组现场验收。三是组织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辖区内医院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数据填报和质控。四是县级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水平分别达3.5级、4级。五县人民医院已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推动乡镇卫生院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实现辖区内州、县、乡(镇)三级统一调度。六是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截至10月18日,全县无偿献血2796人,献血量827650毫升,无偿献血采集量年增长率≥4%。七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清单》29项具体任务完成28项。八是持续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2023年提交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共6个,辖区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达99.06%、100%。九是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1家,建成率达91.67%。

3.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92%。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达95%,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80%。现症麻风病人3例,患病率在1/10万以下。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5.55‰;规律服药率达87.93%。二是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1.7%、94.9%、96.9%。母婴传播率为零,无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病例。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86.7%,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3.2%。2004年以来累计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39.49%,其中:2022年以来新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76.92%。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辖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岗位合格率达100%。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241538人,签约率6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与去年相比提高3%。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履约率分别达92.29%、98.22%、97.89%、85.84%、90.3%、94.14%、84.53%。五是强化托育机构支持服务及监管。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3.01个。六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9.86%。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5‰。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以乡镇为单位,全县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全县建成区协管站1个,乡镇协管站10个,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改革落实率达到100%。三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5.定量考评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7.13/十万。二是抓实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金马镇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午街铺镇、白水镇卫生院继续申报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接受了省级评审。三是按要求开展云南省中医特色专科(骨伤科、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肛肠科)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预计12月底前100%通过年度考核。

6.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落地使用率达100%;国家和省、州医保局移交、转办的举报线索办结率达100%。

二、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一个独立核算的的行政机构,机构无增减变动情况(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由原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泸西县卫生健康局内部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医政医药管理科、公共卫生科、基层卫生科、政策法规科与食品安全科、泸西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计划生育家族发展科、宣传与科教科信息统计科与考核评价科、艾滋病防治科等科室。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5.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5.26万元,占总收入的99.2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54万元,占总收入的0.7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0.82万元,下降6.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4.69万元,增长3.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285.50万元,下降93.29%。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收入较2022年度减少,主要减少部分在疫情防控有关项目经费,其他收入的减少也为2022年度我单位收疫情防控捐赠相关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1.54万元,占总支出的29.99%;项目支出1964.44万元,占总支出的70.0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0.44万元,下降6.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44万元,增长降15.11%;项目支出减少300.88万元,下降13.2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较2022年度减少,主要减少部分在疫情防控有关项目经费,其他收入的支出也为2022年度我单位收疫情防控捐赠相关收入减少,基本支出增加为2023年增加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1.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74.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3%。该部分包括在职人员工资、五险一金及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以及部分计划生育补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4.4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提升县级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推进医疗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综合医院,做精做优专科医院。一是不断加强省级、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动县级医院薄弱专科建设,补齐县级综合医院医疗服务短板弱项。针对群众就医需求,重点提升疑难危重症诊疗与救治能力。围绕影响群众健康的重大、长期疾病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带动骨科、急重症、心血管等专科逐步达到全州一流学科水平。二是推进落实“百县工程”项目建设,持续实施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建强急诊急救“五大中心”、加快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建设,积极组建县域医疗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和县域医共体高质量管理“五大中心”,不断完善县级医院的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三是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支持县中医医院3个中医质控中心建设、加快6个“中医专病”建设和4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的建设,支持建立基层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和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推动泸西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组织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辖区内医院按州级要求和指标制定好2023年度工作规划,做好数据填报和质控工作。五是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实施血液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医院输血科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升无偿献血率。

2.兜牢兜实基层医疗服务网底。一是坚持推动基层医疗体系建设,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全县10个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家基本标准,朝省甲级标准、国家推荐标准迈进。二是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加强人员培训,配备专业设备,畅通转诊通道,健全急性胸痛和脑卒中患者一线快速救治网络,切实提升基层救治能力。三是着力进行全县乡镇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科学规划救治站业务用房和专业人员配置,提高现有救治站使用效率。四是支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建设发展,夯实县、乡、村三级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为建设标准化中医阁做好基础准备。五是巩固好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成果,使危害全县人民的心脑血管病、癌症、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慢性病健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过早死亡率逐步降低。六是加强乡村医生技能培训提升,落实乡村医生待遇保障,稳步提高全县乡村医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占比。

3.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持续加强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做好各项传染病的询检监测和诊断管理。推进丙肝主动检测、规范治疗和随访管理,动员患者“应治尽治”。完善“防、管、治”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确保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和患者成功治愈率稳步提升。推动第五轮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六大工程”,巩固泸西县已达成的“三个90%”工作成果,推动逐步实现防治艾滋病“三个95%”目标。二是开展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加强心理健康专业机构建设和专业人才培养。三是加强对托育机构支持服务及监管。积极推进州级示范托育机构申报工作,提升每千人口婴幼儿托位数。按季度落实对托育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托育机构业务培训,加强托育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托育机构安全规范运行。四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大力促进泸西县妇幼保健院发展,稳步提高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率,控制好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4.继续加强行业监管力度。一是持续加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有效降低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各类违法事件的发生。二是继续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聘用与管理。三是深入推进六清医院建设,坚持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提醒谈话,狠抓医务人员酒驾、赌博等违纪违法行为,紧盯招标采购、药品购销等重点领域。四是持续强化医务人员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规范医院权力运行.

5.建设健康县城样板。全力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持续巩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午街铺镇、白水镇创建国家卫生乡镇获得命名,确保巩固国家卫生县工作顺利通过国家复审。一是“绿城市”行动,逐步提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和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二是“治污染”行动,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加强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水平,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三是“除四害”行动,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部位整治力度,县城建成区、午街铺镇、白水镇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四是“食安心”行动,提高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率,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五是“勤锻炼”行动,逐步提高经常参加锻炼人口比例。增强学生群体的健身意识,加强学生体育协会和校内学生体育社团建设,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不少于1小时。六是“管慢病”行动,增强慢性病核心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规范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实现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逐年下降。七是“家健康”行动,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和农村社区(村)覆盖率稳步提高,家长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巩固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提升管理和使用效能。

6.大力发展健康产业。不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县中医医院发展高品质特需医疗,加大养生保健、康复治疗等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结合本地人文景观和自然资源情况,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等特色项目。

7.坚持做好专业人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兴医战略、“红河奔腾”人才计划,加大卫生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梯次引进培养医学类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方面,通过定向培养、执业医师能力提升培训、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人才到省内外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研修等方式巩固医疗人才队伍,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中培养和选拔“红河名医”,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和临床技术骨干。基层人才培养上,实施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开招聘、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等方式来进行人才积蓄。加大乡镇卫生院医、技、药、护等卫生人员以及乡村医生适宜技术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基层人员的防病治病能力和健康管理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5.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6%。与上年相比增加94.69万元,增长3.5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其他收入较去年下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所占比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党员教育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养老保险缴纳及离退休人员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22.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基本公共卫生,疫情防控,乡村医生定额补助、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计划生育相关奖扶制度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洪灾后防疫相关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8万元,比上年增加5.01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在职人员增加,人头经费增加相应的支出也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342.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1万元,固定资产1312.4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