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4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000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红河州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规划计划和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县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六)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

(八)指导本地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提出中医药产业发展建议。

(十)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十一)推进泸西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十二)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泸西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有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有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落实全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办法,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重新编制可研,报审调整可研报告,积极申报地方专债资金,目前建设用地报件已准备好。县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材料(项目可研、环评、土地、规划选址意见)编制、土地落实和实施方案完善,获州发改委下达前期工作费40万元,已开始初步设计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初设并取得批复。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实现项目开工。

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县人民医院2个薄弱专科(老年病科、精神病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县人民医院同时启动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诊疗中心、重症监护中心)建设,已接受州级专家组现场验收。三是组织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辖区内医院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数据填报和质控。四是县级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水平分别达3.5级、4级。五县人民医院已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推动乡镇卫生院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实现辖区内州、县、乡(镇)三级统一调度。六是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全县无偿献血2796人,献血量827650毫升,无偿献血采集量年增长率≥4%。七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清单》29项具体任务完成28项。八是持续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2023年提交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共6个,辖区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达99.06%、100%。九是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1家,建成率达91.67%。

3.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92%。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达95%,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80%。现症麻风病人3例,患病率在1/10万以下。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5.55‰;规律服药率达87.93%。二是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1.7%、94.9%、96.9%。母婴传播率为零,无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病例。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86.7%,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3.2%。2004年以来累计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39.49%,其中:2022年以来新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76.92%。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辖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岗位合格率达100%。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241538人,签约率6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与去年相比提高3%。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履约率分别达92.29%、98.22%、97.89%、85.84%、90.3%、94.14%、84.53%。五是强化托育机构支持服务及监管。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3.01个。六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9.86%。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5‰。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以乡镇为单位,全县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全县建成区协管站1个,乡镇协管站10个,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改革落实率达到100%。三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5.定量考评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7.13/十万。二是抓实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金马镇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午街铺镇、白水镇卫生院继续申报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接受了省级评审。三是按要求开展云南省中医特色专科(骨伤科、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肛肠科)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预计12月底前100%通过年度考核。

6.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落地使用率达100%;国家和省、州医保局移交、转办的举报线索办结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泸西县卫生健康局一个独立核算的的行政机构,机构无增减变动情况(从2019年3月,机构改革由原泸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更名为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设17个内设机构和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体制改革与规划发展信息化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宣传科教科、综合监督与行政审批科、药政管理与食品安全科、妇幼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健康产业发展科、中医药管理科、防治艾滋病科、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

1.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泸西县健康教育所

4、泸西县妇幼保健院

5、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泸西县人民医院

7、泸西县中医医院

8、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9、泸西县向阳乡卫生院

10、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

11、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12、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13、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14、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15、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

16、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5个。分别是:

1.泸西县卫生健康局

2.泸西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3.泸西县健康教育所

4、泸西县妇幼保健院

5、泸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泸西县人民医院

7、泸西县中医医院

8、泸西县中枢镇卫生院

9、泸西县向阳乡中心卫生院

10、泸西县三塘乡卫生院

11、泸西县永宁乡卫生院

12、泸西县中枢镇逸圃卫生院

13、泸西县午街铺镇中心卫生院

14、泸西县旧城镇卫生院

15、泸西县旧城镇三河卫生院

16、泸西县金马镇中心卫生院

17、泸西县白水镇中心卫生院

纳入泸西县卫生健康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2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8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1人(离休0人,退休431人)。

年末其他人员148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0人。医疗单位事业收支供养人员146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457.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862.75万元,占总收入的20.1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2444.91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70.0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49.81万元,占总收入的9.8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294.38元,增长25.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53.43元,增长27.1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7184.35元,增长11.01%;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9656.60万元,增长1957.9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级单位泸西县人民医院及泸西县中医医院等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事业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412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208.00万元,占总支出的79.91%;项目支出20915.24万元,占总支出的20.0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342.24万元,增长18.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072.21万元,增长9.29%;项目支出增加9270.04万元,增长79.6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级单位事业收入增长,各家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收入增长、相关公立医院发展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以及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以及新增一批在职在编人员导致基本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08.0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632.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4.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575.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5.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卫生健康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15.2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我部门由于二级单位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存在事业收入,其实事业支出相关医疗药品耗材费用、其余医疗支出均包含其中,该部分不存在相关绩效评价项目支出。全力推进卫生健康领域项目建设。省煤矿精神病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已重新编制可研,报审调整可研报告,积极申报地方专债资金,目前建设用地报件已准备好。县妇女儿童医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完成前期材料(项目可研、环评、土地、规划选址意见)编制、土地落实和实施方案完善,获州发改委下达前期工作费40万元,已开始初步设计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初设并取得批复。县人民医院健康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已结束,预计11月初可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年内可实现项目开工。

2.着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县人民医院2个薄弱专科(老年病科、精神病科)建设通过省级验收。二是县人民医院同时启动临床服务“五大中心”(肿瘤防治中心、慢病管理中心、微创介入中心、麻醉疼痛诊疗中心、重症监护中心)建设,已接受州级专家组现场验收。三是组织做好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将辖区内所有二、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督促辖区内医院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数据填报和质控。四是县级二级、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平均水平分别达3.5级、4级。五县人民医院已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推动乡镇卫生院接入州级院前急救指挥调度云平台,实现辖区内州、县、乡(镇)三级统一调度。六是扎实推进无偿献血工作。截至10月18日,全县无偿献血2796人,献血量827650毫升,无偿献血采集量年增长率≥4%。七是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清单》29项具体任务完成28项。八是持续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2023年提交Ⅱ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共6个,辖区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覆盖率、学分验证合格率分别达99.06%、100%。九是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全县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11家,建成率达91.67%。

3.全面抓实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0—6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92%。重点人群结核病筛查率达95%,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91.80%。现症麻风病人3例,患病率在1/10万以下。严重精神障碍报告患病率5.55‰;规律服药率达87.93%。二是加强防治艾滋病工作。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分别达91.7%、94.9%、96.9%。母婴传播率为零,无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病例。性病就诊者HIV和梅毒检测比例达100%,医疗机构梅毒筛查阳性结果告知率达100%,疑似梅毒患者成功转介率达86.7%,梅毒患者规范治疗率达93.2%。2004年以来累计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39.49%,其中:2022年以来新报告的慢性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率达76.92%。三是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辖区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岗位合格率达100%。四是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241538人,签约率6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与去年相比提高3%。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履约率分别达92.29%、98.22%、97.89%、85.84%、90.3%、94.14%、84.53%。五是强化托育机构支持服务及监管。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托位数达到3.01个。六是加强妇幼健康工作。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3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9.86%。孕产妇死亡率为0,婴儿死亡率2.9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75‰。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加大卫生监督检查覆盖面。以乡镇为单位,全县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二是推动卫生监督协管员制度改革落实。全县建成区协管站1个,乡镇协管站10个,卫生监督协管制度改革落实率达到100%。三是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开展“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医疗服务领域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5.定量考评指标完成情况。一是依法开展传染病报告工作,截至目前,全县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为177.13/十万。二是抓实乡镇卫生院等级创建,金马镇卫生院达国家推荐标准;午街铺镇、白水镇卫生院继续申报国家推荐标准卫生院,接受了省级评审。三是按要求开展云南省中医特色专科(骨伤科、康复医学科、老年病科、肛肠科)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彰显,预计12月底前100%通过年度考核。

6.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医保智能监控子系统落地使用率达100%;国家和省、州医保局移交、转办的举报线索办结率达100%。

(二)健康红河和健康县城建设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健康红河行动。健康红河行动28项指标目前有3项不达标。

(1)人均预期寿命2022年目标值77.7,泸西县2022年为76.63。

(2)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022年目标值≥2.6,泸西县目前为2.54。

(3)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2022年目标值≥2.6,泸西县目前为2.54。

以上指标年底前能达标。

2.健康县城。健康县城建设67项指标,截至10月31日共达标58项,还有9项未达标,力争年底达标63项。

(1)年度指标3项:一是食品抽检量每千人批次;二是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年度得分;三是学生体质监测优良率。以上年度指标预计年底能达标。

(2)正在监测1项: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

(3)未达标5项:一是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5%,目前是57%;二是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0%,目前是66.2%;三是健康服务业总规模持续增长,等省级反馈数据;四是千人口献血率≥15‰,目前是7.47‰;五是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5‰,目前是6.75‰。

3.国家卫生县。国家卫生县56项指标,截至10月31日共达标46项,还有6项未达标,力争年底达标55项以上(含适用于城市的4项)。

(1)年度指标2项:一是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20%,目前是25.87%,预计年底不能达标;二是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不超过100的天数(县目标值为≥300天或持续改善),预计年度可以达标。

(2)未达标4项:一是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二是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以上两项指标预计年底能达标;三是每千常住人口职业(助理)医师数,指标数值,州级指标值:2.84,县级指标值:2.38;目前泸西县达到2.57;四是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指标数值,州级指标值:3.75,县级指标值:3.17,目前泸西县达到3.27。经与州级对接,拟在年底调整指标以县级规划为准,以上两项指标预计年底能达标。

(三)中央直达资金支付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26日,泸西县收到五项直达资金总计7909.61万元,支付3416.82万元,支付率43.20%,其中三项支付率进度缓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收到432.99万元,支付2.81万元,支付率0.65%;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收到632.68万元,支付220.75万元,支付率34.89%;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收到3744.00万元,支付906.19万元,支付率24.20%。

(四)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5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全面提升安全意识,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观看《生命重如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警示教育片11场700人次;组织观看防灾减灾知识短视频及参与答题2200人次;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逃生演练训练营直播课和参与答题活动1000人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对全县18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6次督查,排查发现隐患问题147个,督促整改147个。全面开展安全应急演练,组织10支卫生应急队伍70人参加全级抗震减灾救灾应急综合演练2次;组织卫健系统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实战演练2次,120人参演,500余人观摩;在消防重点单位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开展消防安全综合培训演练2次,460名医护人员参加培训和演练。全面做好卫生应急准备各项工作,成立紧急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等专业卫生应急队伍14支共235人,组建一支县级卫生应急队伍共65人。配备卫生应急救援人员服装(急救服、鞋子)120套、医用帐篷39顶及相应医用防护物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3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01%。与上年相比增加4249.53万元,增长25.63%,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级单位事业收入增长,各家公立医院及乡镇卫生院收入增长、相关公立医院发展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以及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增加以及新增一批在职在编人员导致基本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党员教育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42.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07.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44%。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的工资、基本公卫生支出、公立医院建设、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养老保险定额补助、重大公共卫生、三年行动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支付洪灾疫情后防疫工作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0.6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2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422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16.93万元,增长450.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20.68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5万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下级单位购买医疗相关专业用车,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9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万元,增长30.57%,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我单位人员增加,人头经费增肌,主要用于我单位水费、电费、门卫保安工资、网络费、电信费、耗材纸张购买等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160578.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6300.72万元,固定资产36836.5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81.93万元,无形资产2945.65万元(净值),其他资产7422.72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20.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820.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02项,账面原值311.77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88.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667.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5.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805.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89.26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10.8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暂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36101111




附件【泸西县卫生健康局2024120403413032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