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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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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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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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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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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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000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政治协商。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3.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4.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筑牢政治根基,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始终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矢志不渝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坚持“五学三晒”模式,通过政协党组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专题学习培训、界别委员活动等,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先后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举办专题学习研讨和委员培训活动10场次、“书香润政协·文化养初心”委员读书分享活动2场次,撰写专题发言提纲、心得体会、交流发言80余篇,累计参学人员520余人次,形成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对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更加自觉地在县委领导下系统谋划和推进政协工作,坚持重要活动、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主动向县委请示、汇报,做到一切工作都在县委领导下开展,一切活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行。2023年以来,就县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协商计划等重点工作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3次,县政协对重要工作和重要事项等研究4次。三是坚持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政协工作创新发展。压紧压实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责任,以“六抓六强”为抓手,即:抓学习强思想、抓创新强组织、抓主业强品牌、抓团结强合力、抓作风强队伍、抓纪律强规矩,深化政协“同心向党·协商为民”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注重发挥8个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作用,中共、共青团、工会、妇联界别委员履职临时党支部被州政协评为“履职先锋党支部”。2023年以来,开展专题研究、调度、抓党建工作述职等活动4次;按时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党费日”等党内活动22次;与弥勒离退休党支部、州政协机关第二党支部共建活动2场次。
2、服务中心大局,强化工作主责主业。自觉把政协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聚焦推进工业强县和“三个示范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切实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一是深入开展民主监督。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特点和规律,紧盯全县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开展民主监督,更好发挥人民政协在民主监督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深化提案工作,组织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广大政协委员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撰写和提交提案109件,立案106件,其中:确定《关于促进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建议》等10件提案为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围绕全县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带队开展专项督察,进行民主监督。紧扣“生态宜居”目标,组织委员对正南哨沙场生态修复情况和板桥河水库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等开展监督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二是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就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建设、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等重要工作开展协商议政、建言献策。先后就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情况、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提升情况、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发展情况、“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行业企稳回升”等开展专项调研,提出真知灼见。2023年以来,开展专题调研活动8次、重点视察活动4次、重点协商3次,形成12个专题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决策参考,其中《关于乡镇卫生院能力建设提升情况调研报告》等3个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三是深入开展拼经济行动。聚焦园区经济、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组织全县政协组织系统和广大政协委员从不同领域、以不同方式参与“拼经济”,着力强化助企纾困,突出“暖”的服务、体现“助”的真招,突出“联”的实效;动员工商联界别委员、企业家委员积极开展委员招商行动,为经济回暖作出努力;截至10月底,助推新增市场主体777个,其中:企业69个、个体工商户708户。2023年6月16日召开的全州政协经济委工作会议上,泸西县政协助力“拼经济”的经验做法得到州政协的充分肯定。
3、围绕协商为民,强化政协更好履职。牢固树立“人民政协为人民”的理念,坚持履职为民,把促进民生福祉改善作为重要着力点,在协助党委、政府增进民生福祉中积极作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广泛的优势,立足职能职责,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深入企业、乡镇、村组等开展走访活动,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撰写社情民意信息70余条。二是发挥好“委员工作室”作用。强化委员联系服务界别群众工作,突出委员专业特长、体现界别特色优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化“委员工作室”品牌建设,进一步搭建面向群众、服务基层的开放式履职平台,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其中:“关爱未成年人委员工作室”为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开展关爱儿童心理健康志愿服务活动和爱心捐赠,彰显了委员的社会责任,被州政协评为“全州政协系统践行‘三个重要’典型创新案例”;精心培育的《关于将青少年抑郁症筛查纳入初高中入学健康体检必检项目的提案》被列为2023年全国政协87件重点提案之一。三是抓实“院坝协商”工作。紧扣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基层社会治理的难点,深入推进“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组织开展“院坝协商”议事活动,助推农村普法强基、化解矛盾、移风易俗、文明进步,进一步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效能。目前,开展“院坝协商”23场次,其中:《婚恋纠纷无小事・院坝协商促和谐》的案例在省政协“开展院坝协商·建设文明村寨”行动推进会上进行交流,共形成并交办协商成果转化事项107件,已办结 92件;探索组建“院坝协商”志愿服务队5支,助力协商成果转化,推动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小得落村“四赛四晒”促文明新风、羊格黑村“五进五美”建和美乡村等做法受到省州政协好评。
4、始终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全力营造政协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一是严格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政协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末位表态;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县政协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和担当作为的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二是严格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时刻警惕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严格落实《泸西县政协党组工作规则》《泸西县政协机关党组工作规则》《泸西县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泸西县政协机关请销假制度》等制度,扎实推动党内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化。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和机关管理各项规定,坚决反对和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政协出现。三是严格纪律约束。采取集中警示教育、节前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开展提醒谈话150人次;集中观看《警钟为你而鸣》警示教育专题片,及时利用职工大会、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案示法开展警示教育。着力强化家庭家风教育,县政协机关干部戴晶晶家庭被省妇联评为“清廉家庭”;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县政协办公室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5、对标标准要求,强化主题教育实效。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主题办的关心帮助、指导支持下,牢牢把握主题教育目标方向,紧扣主题教育各阶段要求、步骤安排、必学内容、规定动作,严把标准关、质量关,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力度,坚持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下工夫,在深化调查研究上真作为,在检视问题整改上动真格,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见成效,做到不达标不放过、不见效不松手,切实将主题教育的各项部署要求从严从实从细落到实处,不断推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至目前,共举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主题教育学习活动2次,梳理为民办事清单5件,查找问题清单5件,下访接访为民解难题5期5件,专题讲党课3期150人次,通过主题教育的持续开展,达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良好效果,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齐头并进、贯通融合。
2023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对照新时代人民政协新要求,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上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充分发挥界别委员主体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在开展民主监督的方式上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在着力提升委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上需进一步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协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专门委员会7个(提案委员会<正科级>、经济和农业农村委员会<正科级>、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正科级>、教科卫体和社会法制委员会<正科级>、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正科级>、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正科级>、委员联络委员会<正科级>)、办事机构(政协办公室<正科级>),下设1个事业单位。
1.泸西县政协工作宣传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
2.泸西县政协工作宣传信息中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9.24万元,占总收入的97.5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13万元,占总收入的2.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1.94万元,增长13.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86万元,增长10.2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0.08万元,增长55895.31%。主要原因是泸西县中医院及红河州齐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拨入工作经费,导致本年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4.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0.14万元,占总支出的97.19%;项目支出34.10万元,占总支出的2.8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6.86万元,增长11.6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66万元,增长8.72%;项目支出增加32.20万元,增长1694.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去年基层建设和履职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导致本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1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0.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层政协建设网络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6%。与上年相比增加111.86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去年基层建设和履职项目资金在本年列支,导致本年项目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9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和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5%。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6万元,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万元,决算为4.6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67%,完成年初预算的2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2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33%,完成年初预算的8.8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7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46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4万元,决算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4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2万元,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车辆运行费支出。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决算数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元,决算数为0.0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7.64万元,决算数为4.66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车辆运行费支出;
4.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82万元,决算数为0.7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25万元,增长35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46万元,增长223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21.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车辆老化,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上年决算数为0.00元,本年决算数为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决算数为0.00元,本年决算数为0.0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决算数为0.20万元,本年决算数为4.66万元,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因车辆老化,公务用车维修次数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4.公务接待费上年决算数为0.99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78万元,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厉行节约,压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调研、会议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72万元,比上年增加26.08万元,增长29.43%,主要原因是本年会议经费及印刷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5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3万元,固定资产26.6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6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7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5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13101111
附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云南省泸西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120909315761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