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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4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601000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新时代担负着团结引导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工作主线,以联系和服务妇女为根本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为基本职能。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是: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动员妇女投身全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泸西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措施、办法、规划的制订,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与各界妇女联谊,积极发展同其他县市的友好往来,增进了解和友谊,促进共同繁荣与稳定。负责指导基层妇联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高举伟大旗帜,引领广大妇女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抓实理论武装强化政治引领。县妇联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组织各级妇联干部线上线下参加省州妇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召开党组(扩大)会、妇联系统工作部署会、主题党日等,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利用“七一”建党日到张永和纪念馆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开展“七个一”主题党日活动,让全体党员干部接受深刻的党性教育。抓活宣讲宣传强化思想引领。县妇联领导班子带头,带动各级妇联干部、执委、荣誉家庭,结合“三话六学”、廉洁文化建设宣讲、家风家教等要求,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百千万巾帼大宣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活动30余场次,覆盖3200余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妇女人心。同时利用“泸西妇联”微信公众号刊发转载有关宣传信息。积极推广学习《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走进百姓家》,掀起学好用好的热潮。以“强国复兴·奋斗有我”为主题,联合举办了泸西县第十四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抓好典型培树强化示范引领。充分挖掘、积极培树优秀妇女、家庭、集体典型,推荐1个集体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推荐家庭获评“全国最美家庭”1户,省级“最美家庭”“健康家庭”“清廉家庭”各1户,省级“绿色家庭”2户,省“抗疫最美家庭”1户,省“最美妇联执委”1人。1名县妇联常委入选2023年第一批“红河好人”,1名县妇女代表获“红河州最美女职工”荣誉称号,1名女教师获州级“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称号。同时利用公众号宣传优秀女性典型事迹。县教体局妇委会的“雨沐童心”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在2023年红河州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评选中荣获1等奖。举办了纪念“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三八”国际妇女节113周年活动暨“她力量”故事分享会。

(二)围绕中心大局,引领广大妇女争做建设者、倡导者、奋斗者。实施巾帼乡村振兴行动。积极组织妇女参与省、州、县妇联举办的各类妇女创业就业培训,以泸西县“美丽乡村·女子学堂”为载体,整合资源对妇女开展刺绣、烹饪等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共培训10余场1000余人。开展泸西县“最美绣娘”“最美绣品”评选展示活动,推荐4名绣娘、6幅绣品参加州级评选,邀请名师名家张馨予开展为期2天的刺绣培训。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抓基地示范和带头人建设,推荐评选州级“巾帼农业示范基地”1个(云南牛牛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推荐5个项目参加“巾帼荟聚、她创未来”红河州首届凤凰花开创业创新大赛,3个项目分别荣获所在组别一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县妇联荣获“优秀组织奖”。争取80户小额担保贷款名额,已为有资金需求的妇女发放53笔1015万元,助力妇女创业发展;联合县人社局开展农村劳动力、大学毕业生现场招聘会3场,受益5000余人,助推妇女群众就业增收。加强统筹,推进新“两规”实施。《泸西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编制完成,以泸政发〔2022〕111号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制定《泸西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做好新“两规”的宣传实施。召开泸西县2023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3次,总结上一年度工作,安排部署今后妇女儿童工作。

(三)深化“巾帼暖人心”行动,争做广大妇女儿童的娘家人、知心人、暖心人。继续推进“三访四察五送”工作。专题召开妇联系统“三访四察五送”业务培训会,动员全县各级妇联干部、执委、妇女代表、巾帼志愿者走访妇女儿童、家庭,察妇女儿童健康、受教育、权益保障和妇女就业创业情况,针对摸排出的困难群体和突出婚姻家庭纠纷等问题,开展送法律、送政策、送关爱、送技能、送健康“五送”活动190余场次,惠及群众16000余人次。开展妇女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利用各种节日,组织开展巾帼暖冬、“把爱带回家——暖童心护成长”暑期关爱、防溺水宣传教育、家庭亲子阅读、革命传统教育、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有益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主题实践活动,发放“母亲邮包”200份、“爱心防疫包”110份及台灯、文具、洗衣液、米油、毛毯等价值7.4万元的关爱物资。实施巾帼健康行动。召开2023年度“健康中国 母亲行动”暨“两癌”筛查工作部署会,及时宣传发动、精心组织适龄妇女参加“两癌”筛查;举办“两癌”健康知识讲座,先后邀请3位省级专家讲授“两癌”科普知识。免费“两癌”检查13408余人,发放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救助5人5万元。省级“两癌”资金计划救助2名患病妇女,发放救助金7250元。联合开展“5.15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暨“爱心义诊”活动,“关爱送健康、义诊进村寨”活动3场次,惠及群众800余人次。对4名妇女开展了临时救助,发放临时救助金4000元,年底将慰问困境妇女300人发放价值3万元的毛毯300床。

(四)扛起维权责任,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做在平常、抓在经常、落到基层。贯彻党政主导的维权服务机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5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泸西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妇联,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妇联推动、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新模式。实施普法强基巾帼行动。选派了1名妇联干部,1名妇联兼职副主席加入普法专项工作队开展普法强基工作。深入村组、田间地头、重点家庭、各类集中活动现场,采取快板说唱、宣讲、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尊法学法用法意识。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寨、进学校、进家庭、进田间地头、进企业16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100份,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0余起,举办法律专题讲座60余场次,受益群众达到10000余人。加强维权阵地建设。联合推动成立“泸西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立2个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认真接听处置12338热线,接待受理来电来访30余人次,让妇女群众诉求有回应、求助有人帮。聚焦重点难点开展救助帮扶。综合运用释法、疏导、救助等手段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解决妇女群众急难愁盼,以暖心服务赢得来访人员尊重和满意。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积极协同公检法、教体、民政、政协等部门做好涉案失管、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五)把握重要基点,创文明家庭、涵养好家教、传承好家风。深化家庭文明创建。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常态化开展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并择优向州级推荐4户最美家庭、3户绿色家庭、1户清廉家庭,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做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引领者、倡导者、践行者。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召开泸西县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动员部署会,联合制定印发《泸西县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牵头制定《泸西县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联席会议制度》。举办“送法进万家 家教伴成长”家庭教育促进法专题讲座5场次,组织各级妇联参与家促法解读、“教育从家庭开始”等线上直播讲座和知识问答活动20场次,助力推升全县家庭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深化“家健康”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健康县城建设新“7个专项行动”,认真履行好“家健康”行动牵头责任,有序有力推动“家健康”行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度选树了50户“健康家庭”,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家长学校规范化发展。向泸西县首批16名公益家庭教育宣讲团成员颁发聘书。实化家庭亲子阅读。联合印发《泸西县2023年“书香飘万家 传承好家风”家庭亲子阅读活动实施方案》,常态开展“书香飘万家 传承好家风”家庭亲子阅读系列活动;在4.23世界读书日、5.15国际家庭日、母亲节等节点,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亲子阅读活动30余场次,1000余人次参与,助推涵育科学家教,弘扬优良家风。

(六)强化组织建设,牢牢把握妇联系统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认真学习落实《泸西县党建带群建2023年工作要点》《关于在全县两新组织开展“益企向未来”党建带群建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十四五”时期深化泸西县妇联系统改革实施方案》。把妇建工作主动融入、嵌入党建工作。全县87个行政村(社区)“妇女之家”“家长学校”挂牌实现全覆盖,建立不孤独妇女儿童中心6个,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建立妇女之家20余个。大力推进“三新”组织妇联组织建设。对2022年基层妇联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实地验收。按照州妇联《关于加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建设的通知》要求和州妇联下达任务数,走访妇女领办创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两新”妇联组织17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维权发展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妇女联合会

纳入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64.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95万元,占总收入的96.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2万元,占总收入的3.04%。与上年相比,2023年收入合计增加8.34万元,增长5.3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职工人员工资调整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73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职工人员工资调整所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39万元,下降67.42%,主要原因是2023年符合两癌救助的人员减少较2022年减少,导致其他收入两癌救助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7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25万元,占总支出的93.70%;项目支出10.77万元,占总支出的6.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2023年支出合计增加12.98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职工人员工资调整及项目增加所致。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3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职工人员工资调整所致;项目支出增加3.95万元,增长57.9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上海对口支援泸西县妇女儿童慰问物资费用5万,导致项目增加;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妇女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77万元。与上年6.8万元对比增加3.97万元,增长58.38%,主要原因是项目较往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妇女儿童活动及慰问项目专项资金、泸西县全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2023年妇女儿童关爱救助及维权专项经费、创业贷款项目工作经费发生的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救济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2%。与上年相比增加18.73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退休职工人员工资调整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运营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妇女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万元,比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规定,减少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购置等开支费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妇女联合会资产总额57.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5.57万元,固定资产2.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601111




附件【泸西县妇女联合会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