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36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101000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开展救援、救灾工作,建立红十字会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及时向灾区群众、受难者和伤病人员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3) 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组织志愿者和群众参与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 开展无偿献血和遗体、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推动工作,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5) 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和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6) 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7) 宣传国际红十字、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8) 依照国际红十字、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完成县政府委托事宜。

(9) 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规定开展工作。

(10) 协助县政府开展政府职能的其他人道主义工作。

(11) 指导乡镇红十字会和基层红十字会工作。

(12) 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把讲政治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红十字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红十字事业正确政治方向。

2.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巩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制度,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内化深化转化,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

3.提高党建工作质效。落实基层党建责任,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制度,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4.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清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和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清廉云南”建设泸西实践工作要求,一体推进“三不腐”,以“小切口”推进清廉行动见行见效。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定和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阵地建设,管好用好红十字官方网站,讲好红会温情故事,不断提高宣传实效。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式分析研判,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制定应对措施进行处置。

二、坚定不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

1.落实国家安全要求。通过集中学习、微信小课堂等形式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网络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保密、地震应急避险、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食品安全等安全知识学习。

2.落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求。一是抓党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二是抓学习进促民族团结进步。三是抓作用发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3.落实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要求。发动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落实《红河州红十字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

三、坚定不移履行人道职能职责

学习贯彻新颁布实施的《云南省红十字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履行人道使命。一是强化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建设。二是助力全县工作大局,找准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助力乡村振兴、“健康县城”建设。三是认真履行人道使命。

四、坚定不移推动更高质量发展

1.坚持依法治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章程》,组织召开三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推动“理事会决策、执委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新型内部治理结构法治化、规范化。

2.坚持强化监督。贯通内部和外部监督,研究制定监事会年度工作要点,监事会统筹推进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提升监督效能。

3.坚持补齐短板。一是强化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物资捐赠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监督检查等制度和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二是强化会员规范管理,严格执行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动态管理团体会员单位。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方案。

五、坚定不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努力克服规范改革后人少事多的困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领导干部带头践行“十种鲜明导向”,深化“比学赶超、争创一流”活动,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持续纠治“四风”顽疾,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当好“施工队长”,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在全州红十字会系统争先进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会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组织宣传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红十字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4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44.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5万元,占总收入的99.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6万元,占总收入的0.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84万元,下降10.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88万元,增长23.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3.04万元,下降91.20%。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减少是未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5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35万元,增长23.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35万元,增长23.29%;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13%。与上年相比增加26.88万元,增长23.1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基本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6%。主要用于人员工资、职工养老保险等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节约不别要的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认真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公务接待管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万元,比上年增加8.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水电费、劳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1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11万元,固定资产3.0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276101111




附件【泸西县红十字会2024120410464489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