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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3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4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401000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工商业联合会是中共泸西县委领导下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基本特征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是:

(1)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和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典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贡献智慧和力量。引导会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扬自我教育的优良传统,自觉地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2)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向党和政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贯彻执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事务。按照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标准,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发现、培养、推荐和管理工作。

(3)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新发展理念,投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主创新,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促进社会经济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与各地区工商界的联系,促进经贸合作。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加强同国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组织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促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事项。

(4)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对所属商会进行指导、引导和服务。对所属商会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确保商会发展的正确方向。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制定商会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发挥政治引导、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作用,研究并反映行业发展动态,参与行业标准和行业政策制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和其他有关企业方代表一道,共同推动劳动关系立法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与工会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处理投资者利益和劳动者权益的关系,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创造就业岗位,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尊重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依法诚信经营,了解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诉求,帮助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参与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政治建会,教育引导有新成效

常态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微信公众号、调研、主题活动等多形式多途径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商会、进企业,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夯实奋斗奋进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全年专题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1次,依托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开展“益企向未来•新心向党”主题活动1次,公众号、专题会宣传宣讲7次,组织“泸西县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1次。

强化价值观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企业家做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创新贡献的表率。泸西大为焦化有限公司荣获2023年云南非公企业100强第43名,云南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5家会员企业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2家所属商(协)会被认定为州联“四好”商会;7名会员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管理人员获评州、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2名民营经济人士荣获泸西县第五届劳动模范称号,1名民营经济人士荣获第三届“泸西好人”荣誉称号;工商联推荐“红河好人”1人。

宣传教育提质增效。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泸西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平台,宣传党的政策、宣传推介泸西发展、讲好民营经济故事、放大工商联声音。积极丰富和完善微信公众号内容版块设置,全年通过“泸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6 期,省、州工商采用 25条,泸西信息采用2条。

2.坚持团结立会,参政议政有新影响

积极参政议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发挥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和民营经济人士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在政协十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工商联界别委员就泸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7个方面14条意见建议,提交提案18件,立案率100%,其中《关于加快培育泸西专业电商团队的建议》列为重点提案办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企业60余次,广泛宣传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积极引导民营企业正确认识时与势,了解掌握民营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围绕“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泸西县民营经济‘四上企业’(含房地产业)分类调查”等主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2篇,上报社情民意信息11篇,开展民营经济运行情况调查4次,调查点新增扩容为91家企业,入库率和填报率均达100%。

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围绕规范交往行为、加强联系服务、推动政企沟通、营造舆论氛围等方面,制定措施并抓好落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施意见》结合县工商联实际,制定《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和鼓励工商联干部与企业家之间的正常交往交流,助力营造尊商、重商、爱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立与公检法司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拓展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协作,合力推进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积极组织界别委员、会员企业参加政协及政府有关部门关于营商环境的调研、座谈,反映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年内,组织73家会员企业参与评议政府职能工作;组织91家会员企业参与2023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议营商环境问卷调查;组织54家会员开展了营商环境扫码评议。

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一是产业发展带动明显。县“小香葱产业联盟”,涉及小香葱种植户588户,洗葱厂23家,制冰厂12家,农资供应32户,24个销售主体及18个劳务派遣组织,涵盖核心种植面积3万余亩,销售市场覆盖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直接带动5万余名群众就近就地就业,实现年务工收入逾15亿元。云南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中枢镇、金马镇、白水镇等6个乡镇累计推广种植灯盏花2万余亩,实现农业产值2.4亿元,带动种植户2000余户种植户平均亩产值12000元以上。公司的绿色食品加工厂通过“村委会+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模式,每年为西华村委会带动村集体经济增收20余万元......二是擦亮捐资助学品牌工作。为把“万企兴万村”捐资助学工作做深做实,带领帮扶企业对乡镇商会初步摸排的26名贫困学生逐户走访,深入了解贫困学生的家庭生活情况。于8月23日举行“泸商公益·助翼”捐资助学项目捐赠仪式,8家爱心企业为25名困难家庭学子捐资共计7.5万元。目前,全县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的企业85个,兴村项目115个,经营类项目投资总额3亿多元,公益捐赠200余万元。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泸西县民营企业和经济人士围绕节日慰问、关爱留守儿童、扶贫救困等捐资捐物100余万元。

3.坚持服务兴会,促进发展有新作为

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工商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政府助手作用,牵头制定《泸西县政企恳谈会工作制度》,疏通企业服务需求响应、沟通、回应闭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了“政企银”座谈会、“获得电力”营商环境座谈会等拓展服务渠道。全年搭建会员宾馆企业与消防大队沟通对接1次,组织召开银政企座谈会1次,组织召开专题恳谈会1次,就企业用地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点对点指导。

多维推动金融服务以泸西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为平台,与富滇银行等8家银行签订《泸西县银商合作协议》,定期梳理重大项目、重点企业融资需求清单(3)个,实时推送“小企业周转贷款”等金融产品信息。组织(40)余家企业参加“金融服务治理乡村振兴”银企对接会等,推动企业信贷融资信息互融互通。今年以来,收集(9)家(6095)万元民企融资需求推送至(8)家商业银行;8家商业银行向 (845 )家民营企业发放贷款(63321.7)万元。积极落实劳动力转移扶持政策,对返乡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转业军人等符合条件的人员承办“贷免扶补”贷款,全年完成70户指标任务,发放贷款1380万元,带动100余人就业创业。

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借助微信平台、走访座谈,将中央、省、州出台的惠企业政策送到企业。年内在“泸西工商联”微信公众号中专门开辟为企服务,优化和完善惠企政策、金融服务、培训教育等板块内容,并在惠企政策板块发布信息24期。组织会员企业、行业商(协)会召开招商引资政策培训1次。

法治宣传服务3月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进市场活动”,为太阳坡建材城90余户商家提供法律培训。加强与县检察院协调联动,制定出台方案细则,做好专业人员选任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依法推进和做好泸西县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组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第一批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入库30人。

搭建交流活动平台。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年内,配相关职能部门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参加各类博览会、展销会。累计有5家会员企业先后参加了南博会、进博会、房交会等。年内,先后接待了元阳工商联、开远工商联等兄弟县市工商联到泸西深入会员企业交流学习。

突出教育培训服务。充分利用百年明德讲堂公益直播平台,工商联“云课堂”组织会员企业参加线上培训,为企业提供时政趋势、社保新政、税收优惠、金融扶持、政策补贴等民营企业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详细讲解。10月29日至11月4日,组织会员47人到浙江大学开展为期7天“泸西县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学习培训。累计组织开展各级线上培训4期,培训160余人次。组织6人民营经济人士分别到西安交大、四川大学参加2023年创业就业培训班学习。

4.坚持改革强会,自身建设有新提升

推动商会组织规范建设。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切实承担起培育和发展中国特色商会组织责任,推动统战工作向商会组织有效覆盖。修订完善《会员管理办法》《关于更好发挥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执委作用的实施意见》等5个制度管理办法,优化商会内部治理,提升商会发展质量。积极推进指导8个乡镇商会注册备案工作。强化程序要求,筹建泸西县青年企业家商会。中枢、午街、旧城3个乡镇商会完成民政登记注册。推进会员队伍建设,截至11月底,有会员769个,同比增长10.6%。其中,企业会员386个,个体会员373个,团体会员10个。会员基本覆盖县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经营主体活跃在乡村振兴一线,凝聚在商会周围,商会组织成为“万企兴万村”行动的主力军。

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政治理论武装,坚持周一例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提高政治站位,坚定理想信念,提升业务能力,努力促进县工商联工作的全面提升。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机关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文、办会、保密、财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各项工作要求,机关运行高效、有序、严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员管理科、经济联络科、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四个科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

纳入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7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65万元,占总收入的95.8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50万元,占总收入的4.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76万元,增长40.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26万元,增长34.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50万元,增长2500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项目及其他收入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7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0万元,占总支出的86.18%;项目支出24.76万元,占总支出的13.8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63万元,增长40.4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36万元,增长27.56%;项目支出增加18.27万元,增长281.5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待遇和单位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4.4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7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开展贷免扶补工作差旅费、培训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65%。与上年相比增加24.26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增加“(上海市对口支援泸西项目资金)泸西县抓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专题培训资金”(项目经费20万元)以及“红财社发(2022)133号贷免扶补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76万元)两个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1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4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

4.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4.4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4.公务接待费上年决算数为0.00万元,本年决算数为0.0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5万元,比上年增加2.24万元,增长31.50%,主要原因是上年房屋租金在本年支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维修(维护)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资产总额1.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25万元,固定资产1.3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401111




附件【泸西县工商业联合会+(2)+(1)2024120302441305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