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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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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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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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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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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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1000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蔬菜站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1).从事全县蔬菜产业开发、管理和服务;(2).推广蔬菜生产技术,促进蔬菜产业发展;(3).抓好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为产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4).抓好实用科技培训,不断提高生产中的技术含量;(5).抓好泸西县现代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等项目的实施;(6).承担省、州、县等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泸西县蔬菜站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县政府今后五年目标任务及今年工作重点,围绕“建设高原花园城市,推动泸西跨越发展”目标,全面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构建“一市三城”,实施“五大战略”,打造“四大品牌”,把泸西建设成为独具特色的宜居型高原花园城市、滇中城市经济圈重要交通物流枢纽、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全国康体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实现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转作风调结构促发展思路,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现将2023年工作情况及下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1)全年完成蔬菜种植情况
全年计划完成各类蔬菜基地19.8万亩,种植面积68万亩次,产量165万吨, 产值41亿元的目标任务。截至2023年底,全县完成各种蔬菜种植面积69.7万亩次,同比增长4%,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2%;上市商品量166万吨,同比增长1.8%,完成全年任务数的100.6%;综合产值41亿元,同比增长2.4%。全县蔬菜品种主要以四季香葱、速生绿叶菜类(菜心、芥蓝、菠菜、油麦菜、上海青、娃娃菜、银丝黄等)、番茄、荷兰豆、花菜、莴笋、甘蓝、浅水藕、山地蔬菜为主。产品主要销往重庆、成都、广州、深圳、上海、香港、广西等沿海地区或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
香葱是我县重要的特产资源,2023年,全年预计香葱基地面积13万亩,种植面积45万亩次(含复种),产量116万吨,产值35亿元,成为全国最大蔬菜单品基地。截至2023年底,泸西香葱种植基地已达13万亩,产量116万吨,产值35亿元。全县拥有制冰厂13家,日产冰2500吨;冷库122座,冷藏库容5.5万余立方米,日加工处理能力3750吨,年处理能力113万吨,洗葱线206条;泡沫包装箱厂两个,日生产能力5万只;流通环节及配套产业逐步完善。香葱产品主要销往国内上海、广东、深圳、江苏、广西、四川、重庆等地区,逐渐成为国内单品种植最大的香葱种植基地。泸西香葱在我县特色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
1、抓规模: 结合全县蔬菜生产实际,做好规划,根据不同气候类型、土地生产能力、交通区位等因素,认真编制《泸西县蔬菜产业绿色发展规划(2021-2025)》及《泸西县蔬菜产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到2024年,预计全县建设标准化蔬菜基地达20万亩,种植面积达70万亩次、产量达167万吨,全产业链产值由2021年的61.16万亩、158.59万吨、39.58亿元分别增加到68万亩、165万吨、50亿元。抓好“四大蔬菜产业带”。即:以中枢为代表的精细蔬菜产业带;以金马、白水(坝区)、旧城为代表的时鲜蔬菜产业带;以午街铺、永宁为代表的加工蔬菜产业带;以三塘、向阳、白水镇东部山区等为代表的高山蔬菜产业带。
2、抓品种:结合全县气候及商品供给需求,做好小香葱、番茄、大白菜等新优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为品种更新换代和新品种大面积推广奠定扎实基础。截至目前,全县推广番茄瑞菲品种推广到3万亩,推广小香葱13万亩。
3、抓标准: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经营,推进标准化生产、制定蔬菜生产技术规程。截至目前,制定香葱、菜心、番茄等10类蔬菜技术规程,建设4个(中枢镇挨来坝片区;白水镇桃园、红杏片区;金马镇爵册、太平片区;旧城镇三河片区)蔬菜示范样板片区,打造“一村一品”示范村25个,实现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助推乡村振兴发展。明康汇、宏升2户企业完成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4、抓链条:立足云南打造“绿色食品牌”高端食品基地战略,充分发挥泸西县资源禀赋,聚焦蔬菜优势主导产业,突出以“小香葱”为主的蔬菜的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组织化、市场化“五化”水平提升,围绕全产业链发展,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行绿色标准化、适度规模化种植,加大洗葱厂、制冰厂及精深加工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的培育,完善以冷链物流为主的分拣、清洗、包装、预制菜、废弃菜叶处理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拥有制冰厂13家,日产冰2500吨;冷库122座,冷藏库容5.5万余立方米,日加工处理能力3750吨,年处理能力113万吨,洗葱线206条;泡沫包装箱厂两个,日生产能力5万只。
5、抓品牌:强化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打造,推动全县蔬菜产业整体转型升级,努力建成中国最大的小香葱精深加工生产聚集区,云南省绿色高端蔬菜生产基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主要生产基地。结合泸西成为了杭州G20峰会时鲜蔬菜的主供基地的契机,大力宣传泸西蔬菜,加大蔬菜“三品一标”品牌的认证力度,积极引导经营主体申报省级龙头企业、商标注册、地理标志及十大名品的申报。截至目前,全县三品一标认证面积40921.85亩,“三品一标”绿色有机产品认证9个,累计认证34个。全县有蔬菜专业批发市场1个,全县蔬菜产业企业达309家,合作社129家,个体工商户2363户;有省级龙头企业6家;州级龙头企业2家;收入超1亿元企业3家,专业合作社州级以上示范社4个(省级1个);万亩以上规模化种植企业2家,千亩以上11家,百亩以上100余家。宏升公司及明康泄获得云南省“十大名品”及“十大名菜”称号。
6、抓绿色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水肥一体、加厚地膜、施用有机肥等绿色生产技术,探索小香葱绿色水旱轮作模式5000亩,小香葱玉米大豆复合种5000亩。截至目前,组织小香葱产业联盟成员,积极推广葱稻轮作,在中挨来大洲子开展水旱轮作试验项目,试验面积50亩共三个品种。
7、抓培训:为切实提高我县蔬菜生产中的科技含量,抓好抓实蔬菜栽培技术培训,及时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开展现场指导。截至目前,专题培训302人次,现场指导人350次。主要指导绿色品牌蔬菜栽培、蔬菜农药识别及病虫害防治、蔬菜种植技术及如何选择品种、山地蔬菜栽培技术,并发放《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和技术资料等资料920余份。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菜农的科技意识是、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
8、大力推进小香葱产业联盟的实施
小香葱产业联盟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以种植大户为载体,强化政策引领,依托泸西小香葱产业规模优势,整合各经营主体优势资源,实行链长制抱团发展,共创“育、繁、产、加、销”一体化运营机制,通过规范管理、绿色种植、要素集聚、资源共享、品牌打造,构建完善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体系,推行泸西小香葱农业投入品集采、集配制度,研发泸西小香葱专用配方肥料及病虫害绿色防控方案,推广绿色种植、订单种植,合理轮作,节本增效,大幅度提高产业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促进“泸西小香葱”朝着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组织化、绿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筑牢食品安全底线,补齐产业短板,着力巩固“泸西小香葱”在全国的市场地位,推动泸西小香葱产业迭代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构建“产业联盟+经营主体”的利益链接机制,抵制价格战和恶性竞争,实现农户、企业、政府多方共赢。截至2023年底,泸西香葱种植基地已达13万亩,产量116万吨,产值35亿元。
9、全力做好“一县一业”示范县申报创建
2023年泸西县蔬菜产业获批创建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泸西抓住“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机遇,全力做好蔬菜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工作。结合泸西蔬菜产业发展实际,目前已完成“一县一业”年度创建方案编制并上报了州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蔬菜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9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9万元,占总收入的89.7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3万元,占总收入的1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58万元,增长19.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56万元,增长21.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医保缴费比例提高、补缴2022年公积金、正常晋升工资等经费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增长0.2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收支账户利息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9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23万元,增长36.4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23万元,增长36.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医保缴费比例提高、补缴2022年公积金、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蔬菜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蔬菜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3%。与上年相比增加15.56万元,增长21.63%,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医保缴费比例提高、补缴2022年公积金、正常晋升工资等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5.8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7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0.5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62.8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8%。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7.42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资金困难无法按预算执行。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及资金困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等:无。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全县蔬菜产业开发、管理和服务、推广蔬菜生产技术、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实用科技培训、泸西县现代设施农业大棚建设等项目的实施、省、州、县等上级业务部门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蔬菜站资产总额1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1万元,固定资产0.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0.1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001111
附件【泸西县蔬菜站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2021130493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