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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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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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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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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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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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401000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研究拟定我县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发展生物产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组织研究生物资源开发与保护中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提出决策参考建议。
二是负责协调全县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统筹协调县级生物资源开发各产业主管部门制定和实施产业发展的年度计划;组织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管理县级发展生物产业专项资金。
三是负责指导全县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精深加工、市场开拓和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创新等工作;协调生物产业招商引资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国内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提供生物产业发展市场信息、产业统计等服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生物产业发展稳步推进。2023年,全县生物药材以万寿菊、灯盏花、三七、生姜、黄精、白芨等为主的特色生物产业种植面积达6.7637万亩,其中:三七16000亩、万寿菊17400亩、灯盏花5217亩、黄精2650亩、白芨2500亩、银杏2204亩、生姜12000亩、桑叶4700亩、露水草4000亩、重楼266亩、草乌500亩、山慈菇200亩。在向阳乡小得乐村建设万寿菊示范样板种植基地500亩,在永宁乡和白水镇各建设一个露水草实验示范种植基地2个约300亩,在三塘乡隆德村建设零下仿野生重楼实验示范种植基地30亩。为生物医药精深加工提供充足优质的原料。产量达5.13万吨(万寿菊、桑叶、露水草为鲜品,其他中药材为干品),实现农业产值7.32亿元,比2022年的7.03亿元增加0.24亿元,同比增长3.41%,工业产值3.09亿元,比2022年的3.07亿元增加0.02亿元,同比增长0.65%,工农业总产值10.41亿元,比2022年10.1亿元增0.3亿元,同比增3.07%。
2.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一是与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合作项目。我县于2022年9月17日,与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签订了《泸西县有机中药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合作协议》、《泸西县有机中药材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合同》、《泸西县有机中药材操作规程和标准编制合同》,目前,3个规划材料的初稿已征求县生物医药产业链成员单位及乡镇意见2次,完成3次修改,并于9月中旬反馈给编制方,待编制方10月中旬规委会评审后发布实施。北京同仁堂健康有机产业(海南)有限公司通过到我县实地考察调研后,于2023年6月与泸西广源林农业种植开发有限公司达成林下仿野生重楼种植合作意向,签订了《中药材生产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为5年。目前,泸西广源林农业种植开发有限公司已按照北京同仁堂相关生产规范标准在我县三塘乡隆德村种植林下有机重楼330亩,计划于10月初在三塘乡阿定村租赁的2700亩林地内发展林下有机重楼种植200亩,并以每年200亩进行递增。二是《云南泽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灯盏花深加工建设项目》完成投资5000万,建成灯盏花清洗、烘烤等生产线并投入生产,完成4500亩标准化灯盏花种植;三是《云南盛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吨植物素提取加工项目》完成投资3000万元,建成加工、包装、分选车间并投入生产;四是《云南丰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色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项目》,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配套占地20亩,面积6000平方米的特色农副产品、中药材初加工车间、包装车间、分选车间等硬件设施。二期项目建设配备相关初加工、精深加工、包装等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动力电、辅助功能间、净化车间、技术操作软件建立等工作,项目总投资3050万元。已完成投资2200万元,目前,一期加工、包装、分选车间建设已经全部完成,并已投入使用;二期工程设施设备已就位,项目环评已通过,已申请安全评审,待通过后进行设备安装,即可全面生产。
3.市场主体培育有成效。围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聚焦产业链建设,按照“稳定存量、加速增量、提升质量”思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推进生物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县有生物产业主体70家,其中:企业63家(2023年新增生物企业52家),合作社5家,协会2家,新增一般纳税人3户。深化对生物企业的分析研究,梳理确定具备纳规升规升限潜力目标企业,加强政策引导,督促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及时申报纳统。目前,有规模以上企业4家,11月计划将已具备纳规条件的云南红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规上企业行列。
4.维稳安全工作较稳定。一是灯盏花欠款如期偿还。自2020年起,千山公司每年按照灯盏花欠款余额的6%向花农进行兑付,部分情况特殊的如生大病、家庭重大变故等事情的按5000—7000元进行兑付,截至目前共兑付72.9万元,目前还欠178户974.24万元,创新办积极协调督促公司筹集资金偿还欠款,争取在过春节前按照灯盏花欠款余额的6%向花农进行兑付;二是工业大麻欠款兑付进度加快。2020年希康公司发展工业大麻,因国内政策、市场行情、疫情等影响,导致产品积压,拖欠934户农户大麻款695.7万元,创新办积极协调督促公司筹集资金偿还欠款,公司已分三次筹集资金共347.56万元,实现457户小额欠款一性付清,目前还有477户346.81万元未兑付群众,争取在过春节前按照工业大麻欠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向农户进行兑付;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督促各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从事后查处转变到事前防范,深入企业和种植基地,大力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对生产车间尤其是危化车间严格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定期开展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排查登记工作,确保了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住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是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纳入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没有省州项目资金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97.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97.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75万元,增长20.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5万元,增长20.73%,是由于补缴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9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5万元,增长20.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75万元,增长20.73%,是由于补缴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致;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机构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75万元,增长20.73%,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度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2%,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4%。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6%。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开展生物产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资产总额88.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7.13万元,固定资产1.2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2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四、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401111
附件【泸西县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20204384326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