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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1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101000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股所级全额拨款的一类事业单位,部门基本职能是负责拟定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各级动物疫病防控的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县内动物计划免疫实施,疫病监测、预警、预报、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报告;负责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议案的拟定和处理;负责全县乡(镇)、村级防疫员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组织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工作;下设办公室、防控应急组、兽医公共卫生组、疫病检测组、疫病监测组五个工作科室。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做实基础免疫,筑牢防控屏障。2023年,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组织召开春秋两季重大动物集中免疫会议,安排部署春、秋集中免疫注射,全面落实免疫、消毒、红疫通录入、疫情监测和流调等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应免畜禽免疫率达到90%以上,免疫猪口蹄疫28.52万头,猪瘟免疫28.52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22.21万头;牛口蹄疫7.353万头;羊口蹄疫8.99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346.24万羽;小反刍兽疫免疫6.77万只。

2.强疫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按照全面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日常监测与集中监测相结合的原则,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交通沿线等关键场所严格进行监测,做到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准确地报告疫情,及时严格地处理疫情;完善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逐级上报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瞒报、谎报、迟报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严禁越级上报。

(1).抗体检测。春秋两防工作结束后,以散养户为重点,兼顾部分规模场,结合考核各乡镇合作社,现场抽取村组和规模场进行采样,按要求需要送州中心的样品送检后,由县疫控中心实验室集中进行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新城疫的抗体检测,全年完成春秋两防抗体监测8个乡镇,362个村,521个养殖场户,共采集样品1511份,其中:猪采样220份,免疫抗体合格率猪瘟86.96%、蓝耳病77.48%、猪口蹄疫84.15%;牛采样236份,免疫抗体合格率:牛O型口蹄疫86%、牛A型口蹄疫84.62%;羊采样330份,免疫抗体合格率羊O型口蹄疫98.75%、羊A型口蹄疫94.59%;小反刍兽疫330份,免疫抗体合格率90.18%,禽类采样593份,H5Re—13免疫抗体合格率82.37%、H5Re—14免疫抗体合格率78.31%、(H7) 87.12%,全县免疫抗体合格率均高于国家70%的标准。

(2).病原学检测。按照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方案的要求,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布病、猪伪狂犬、圆环、狂犬等重要动物疫病开展了动物疫病的病原学监测,监测场点包括规模场、屠宰场、散养户,全年监测8个乡镇,104个自然村村,312户养殖户,共采集样品1599份样品,其中:猪367份、牛365份、羊827份、犬20份、马20份。深入了解重点动物疫病在畜禽中的存在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建议。

(3).流行病学调查。为掌握全县畜禽养殖场户的健康状况,在集中防疫期间,组织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分别对养殖场户健康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分析了生猪、牛、羊、家禽的养殖状况、健康状况以及存在发生疫病的风险;同时,在疫病多发季节,中心专门组织技术人员走访养殖场户、乡村兽医、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动物疫病调查,了解疫病发生状况、分析发生原因,提出防控建议。

3.抓实非洲猪瘟、家禽常态化防控。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的通知》(农办牧〔2020〕41号)、《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非洲猪瘟监测方案的通知》(云疫控〔2021〕1号)文件要求,红河州非洲猪瘟及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任务,严格开展抽样监测工作,截至12月30日,共采集生猪规模养殖场43个,屠宰场1个,累采集样品860份,所有样品均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排查中未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现象。采集规模家禽养殖场29个,采样监测580份,8个乡镇禽类屠宰市场,采集样品2685份,经检测,所有样品均为阴性。4.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为全面掌握全县布鲁氏杆菌病的流行分布情况,2023年对全县8个乡镇的存栏牛、羊群进行采样检测布鲁氏杆菌病,以准确掌握我县羊群布病净化情况。采羊全血样品13035份,涉及112个自然村310个养殖场户,经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虎红平板和试管凝聚检测,阳性249份,可凝7份,阳性率1.91%。奶牛结核病采样512份,采用牛结核病γ-干扰素ELISA检测,未检测出奶牛结核病菌。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如何预防控制布鲁氏杆菌病,发放知识宣传资料1.3万余份到各乡镇养羊户、群众手中,进一步强化养羊场户的防控意识,降低或减少人畜感染布病率。

5.认真组织开展消毒灭源。2023年组织养殖场户、基层防疫员对养殖场所、屠宰场、交易市场、养殖密集区开展集中消毒灭源工作,使用大碱、火碱、二氯异氰尿酸钠粉、戊二醛葵甲溴铵等消毒药品5.34吨。同时,对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均发放《非洲猪瘟防控告知书》,告知其防控基本知识和防控主体责任、举报电话。

6.圆满完成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按照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要求,2023年我县参加省级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共完成非洲猪瘟6份、高致病性禽流感6份、口蹄疫病毒样品6份,所检的18份比对样品,全部正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防控应急组、兽医公共卫生组、疫病检测组、疫病监测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3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9.27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3.94万元,下降1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3.26万元,下降15.7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0.68万元,下降97.14%。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比2022年减少1人,2022年在职转退休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4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54万元,占总支出的97.68%;项目支出7.89万元,占总支出的2.3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52万元,下降15.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94万元,增长12.12%;项目支出减少98.46万元,下降92.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原因1是上年费用未能支付部分在本年支出;2是2023年项目资金未能按时支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2.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用于水电费和春秋两防疫苗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6%。与上年相比减少63.26万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1是2023年的项目资金在本年度没有支出;2是2022年在职转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6.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6.64万元,死亡抚恤支出0.2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1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4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97.85万元,病虫害控制支出7.89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24.0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是厉行节约;2是2023年的车辆维修费和高速路过路费还没列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5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3万元,下降54.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是厉行节约;2是2023年的车辆维修费和高速路过路费还没列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非洲猪瘟防控和禽流感监测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280.8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43万元,固定资产244.4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1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101111




附件【泸西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