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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1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201000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隶属于泸西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下属的股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多年来一直担负着全县的动物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监管、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等执法工作,完成泸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为全县的畜牧业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全县畜牧产品质量安全作出较大的贡献。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检疫监管,切实做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2022年我县率先在全州完成了9个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建设,今年以来以报检点为抓手,从检疫申报材料审核、现场检疫图片收集上传、规范检疫出证行为等方面注重培训,强监管,有效杜绝了只开证不检疫、“隔山开证”等违法违纪出证现象的发生,切实做到严格检疫,规范出证。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完成畜禽产地检疫146.8万头(只),其中生猪31.46万头、牛1.11万头、禽类114.23万羽,产地检疫面达100%、《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证,全县无纸化出证率100%。

2、强化畜禽定点屠宰检疫,确保出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生猪定点屠宰场,我县于2006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派驻场官方兽医4人、协检疫4人,分两轮流上班,有效保障了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入场查验、屠宰同步检疫的顺利开展。2023年共完成屠宰检疫4.94万头,检出不合格生猪125头,检疫不合格生猪全部由病死畜禽转运中心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检疫率、出场动物产品检疫合格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有效控制了病害猪肉流入市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是家禽定集中宰场,我县禽类定集中宰场在白水镇于2020年3月开工,2023年12月24日投产。禽集中屠宰场运行以来,抽调白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官方兽医1名,我所官方兽医1名(轮流抽调)共2名驻场官方兽医实施驻场检疫工作。截至目前,屠宰检疫鸡15.68万羽,检疫不合格鸡1094只,检疫合格冻品入260.58吨,调往昆明、省外15.68吨,禽类集中屠宰场的投产使用,保障了居民对家禽类产品消费需求及公共卫生安全,延长了产业链,使家禽类养殖效益在产业化经营中得到了提升和增值。

3、实做好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做好畜禽产品日常抽检,是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途径,截至2023年12月,共计完成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268头份,均呈阴性;完成生鲜乳内控抽检“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240样/份,全部呈阴性。配合农业农村部、省、州业务部门完成生鲜乳、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鸡蛋、兽药、饲料等农产品例行监测、风险监测随机抽样64份,(其中牛乳3份、羊乳2份、猪肉7份、猪肝2份、牛肉7份、羊肉10份、鸡肉6份、鸡蛋17份、兽药4份、饲料6份),监测结果全部合格。

4、建立病死猪无害处理体系与保险联动机制,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

依托全县病死畜禽收集转运中心,充分利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根据需求每日派出收集车辆至各养殖场(户)巡回收集。2023年集中收集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折合成猪)共18177头,全部交由红河州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收集集中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病死畜禽集中收集工作实施以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病死畜禽乱丢乱抛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疫病传播的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风险。

5、扎实开展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有效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及本通知要求,规范开展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向畜禽运输车辆所有人及承运人做好宣传说明,畜禽运输车辆所有人或承运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牧运通”完成车辆信息填报,及时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实现全国畜禽运输车辆备案信息实时共享,保障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正常开展。截至2023年12月,全县有207辆车辆信息,其中有效备案车辆124辆,待完善车辆83辆。

6、切实做好全县兽药GSP检查验收换证工作,确保兽药经营质量。

为加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保证兽药质量,切实做好全县新一轮的兽药GSP检查验收、换证工作,按照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下发《关于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换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兽药GSP的检查验收换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资格的清理,对已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但长期不开展经营活动的(超过6个月),注销并收回其《兽药经营许可证》;对超过时限不申请换证的予以注销;无证经营兽药的将依法取缔,并依照《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经营行为立案查处。截至2023年12月,完成全县兽药GSP审核换证工作,原有31兽药经营企业,关停6家,新增4家,现有29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检疫组、执法稽查组、兽药饲料监察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共1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我所实有人数与编制数超编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公开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总收入的0.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87万元,增长15.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85万元,增长15.1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其他收入增加0.02万元,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41万元,占总支出的73.34%;项目支出115.41万元,占总支出的26.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增加56.87万元,增长15.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85万元增长15.1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00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我单位新招录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22年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付,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7.4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5.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41万,其中2023年前病死畜禽无害处理补助项目结余资金32.01万元(项目绩效2022年已公示过),2023年项目资金83.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我所项目经费用于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2023年以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8177头,无害处理补助14426.25头(其它畜禽折合成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2.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85万元,增长15.12%,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新招录1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022年项目经费在2023年支付,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0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万元,退休费27.96万元,生活补助0.5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6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6.3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6.52万元、津贴补贴11.7万元、绩效工资95.1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万元(其中,办公费0.27万元、水费0.15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工会费0.66万元、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0.32万元);对企业补助114.8万元,用于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23.5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8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7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履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9万元,下降9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9万元,下降9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履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29万元,下降9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9万元,下降9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履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69.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11万元,固定资产52.7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4万元,减少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2601201111




附件【泸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结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