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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1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301000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泸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泸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泸办发〔2019〕58号)和《中共泸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泸西县党史和地方志数据管理中心的批复》(泸编〔2020〕13号)文件精神,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有关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党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志、年鉴工作的规划及实施;负责乡镇、部门志的指导及管理。

(2)负责党史研究工作,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印刷出版任务,负责编写泸西县地方党史和重要党史人物传记。

(3)承担每年编辑出版《中共泸西县委执政纪要》工作。

(4)承担续修《泸西县志》的编纂出版工作。

(5)承担《泸西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及每年上报省州年鉴编辑部的泸西县概况资料的编写工作。

(6)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史实的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党史遗址、纪念设施进行认定、审核;负责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处理有关党史的来信来访。

(7)为县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和意见。

(8)组织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党史学术交流活动。

(9)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建立泸西县党史、地方志数据库,利用先进设备和技术对全县重要文件、书籍、图片、视频等资料进行长期、安全的数据化存储、管理,并提供快捷高效的查阅、下载、利用等服务。

(11)记录泸西县历史上具有一定影响的人物和事件,泸西县有史以来及今后的大事记;新中国成立以来及今后发生的特别重大或有较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泸西县重要中心工作、专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等专题性资料。

(12)组织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传承红色历史文化,记录泸西县革命遗址、抗战遗址、剿匪遗址的文字、图片、视频等资料及在泸西县牺牲和泸西县籍在外地牺牲的烈士资料,建立革命遗址基础数据库,修订完善革命遗址名录和保护档案,并根据革命遗址的保存状况进行分类统计,做好数据整理,推进革命遗址资源信息开放共享。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编辑《泸西年鉴》(2023年版)。2023年,我县组织编辑出版第二十五部《泸西年鉴》。4月底完成稿件资料收集工作,7月完成第一稿的修改,9月完成第二稿的修改,预计11月完成第三稿的修改校对,12月完成印刷出版发行工作。按照当年编辑、当年出版的要求,完善篇目设置,突出时代特色,提升编纂质量,使之成为各级各部门及外界了解泸西、认识泸西的一本地情书籍、综合性词典和百科全书。

2.编辑《中共泸西县委执政纪要》(2022年版)。全面反映各级党委“抓党建、促发展”实践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总结执政经验,探索执政规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存史、资政留下堪存堪鉴之记述。

3.完成《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历史·第二卷(1949—1978)》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此书是地方党史征集研究最权威的成果,具有较强的资料性、科学性、实用性、可读性和趣味性,是了解泸西、宣传泸西、发展泸西不可多得或缺的一本地方性综合乡土教材。

4.组织完成《泸西县党史革命斗争史简明读本》编纂工作。该书成书3万余字,采用200余张图照,图文并茂、生动形象诠释泸西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作为弥泸地区中心革命根据地对云南人民解放事业作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简明读本,具有较高的使用价值,又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5.全面组织推进《泸西县扶贫志》编纂工作。高位搭建编纂委员会组织机构,组织召开《泸西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启动会议,组织起草制定《〈泸西县扶贫志(1950—2021)〉编纂工作方案》,科学设置篇目框架,精准把握编纂大纲结构、层次及重点,注重面上推动与点上突破相结合,努力提升资料收集能力和志稿编纂水平,抓紧抓牢编纂期间各环节工作,推动扶贫志编纂工作落细落实。

6.全力打造红色文化教育基地。2023年累计接待参观团队320余批(次)40000余人(次),其中,州县中青班干部培训20余场次800余人(次),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200余场次8000余人(次)。8月中旬,与上海交大学子联合举办的“追寻百年初心路•红色传承助振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其活动荣膺该校109个社会实践活动一等奖榜首。被上海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挂牌为其学校的社会实践基地。被确定为红河州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点之一,纳入州级红色现场教学点精品线路。成功申报为红河州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红河州全民国防教育基地。

7.高位推进何现龙故居修缮建设布展陈展工作。立足何现龙故居修缮建设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组建“边纵”研究团队,寻访“边纵”史料并实地学习考察,寻访到珍贵史料(图片)1000余张(份)。同时,购买“边纵”相关史书150余册(本),电子书540余本,征集到红色文物、遗物、史料等200余份。编纂弥泸区反蒋武装斗争史实陈展大纲,何现龙个人事迹陈展大纲以及故事、场景布展大纲共计10万余字(详稿),配图千余幅。何现龙故居计划布展1000余平米,以弥泸区反蒋武装斗争史实为主线,重现何现龙在“一支人民的军队”创建以及云南反蒋武装斗争中所作出的重大贡献,讲好泸西作为弥泸地区反蒋武装斗争策源地和革命中心根据地、“一支人民的军队”的诞生地、“边纵”的策源地和主要创建地,其感人至深的英雄故事、革命故事,以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赓红色血脉,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走好新时代长征路,力争将其打造成为红河州内外的重要红色文化教育品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地方志编纂科、党史研究科、党史和地方志数据管理中心。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701.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0.92万元,占总收入的68.5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1.01万元,占总收入的31.4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73.90万元,增长113.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89万元,增长52.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9.00万元,增长1740.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预算收入增加,增加项目泸西县党史革命斗争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期提升修缮建设项目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装修及布展陈列经费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69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1万元,占总支出的24.31%;项目支出529.07万元,占总支出的75.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70.50万元,增长112.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43万元,增长11.43%;项目支出增加353.07万元,增长200.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预算支出增加,增加项目泸西县党史革命斗争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期提升修缮建设项目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装修及布展陈列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9.07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泸西县党史革命斗争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期提升修缮建设项目资金,根据泸财预〔2023〕352号文件,投入财政资金199万元,用于建设泸西县党史革命斗争史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二期,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财政资金199万元。

2.2023年全省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补助专项经费,根据红财行发〔2023〕18号文件,投入财政资金40万元,用于修缮革命遗址,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财政资金40万元。

3.印刷出版经费,根据泸政复〔2023〕365号文件,投入财政资金15万元,用于出版书籍,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财政资金15万元。

4.中共弥泸地委和桂滇黔边区临时第一人民政府专员公署遗址党性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提升修缮建设工程资金,根据泸财预〔2021〕349号文件,投入财政资金48.98万元,用于提升修缮中共弥泸地委和桂滇黔边区临时第一人民政府专员公署遗址党性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财政资金48.98万元。

5.泸西县红色教育基地管理维护使用经费,根据泸政复〔2023〕55号文件,投入财政资金9.05万元,用于红色教育基地管理维护,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财政资金9.05万元。

6.单位自有资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装修及布展陈列经费,根据泸政复〔2022〕223号文件,投入其他资金200万元,用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装修及布展陈列,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其他资金200万元。

7.单位经费支出自有资金,根据泸财预〔2023〕1000号文件,投入其他资金13万元,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其他资金13万元。

6.单位经费自有资金,根据泸财预〔2023〕1000号文件,投入其他资金4.04万元,目前项目实施完成100%,支付其他资金4.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80%。与上年相比增加164.89万元,增长52.1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6.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开支及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0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3年度无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1万元,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6.59%,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公用经费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662.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4万元,固定资产8.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649.2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2.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2.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4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28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泸西县委党史研究室决算公开表2024120310100384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