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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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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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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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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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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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负责研究和宏观调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的综合经济管理;负责全县的价格管理、粮食等物资储备、县级重要物资储备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全力稳经济稳增长
今年以来,我县经济承压前行,经济运行呈现出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23年1—9月,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9.85亿元、同比增长4.1%;一产增加值24.9亿元、同比增长4.7%;工业总产值同比下降1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13%,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1.9%,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11亿万元,同比增长4.9%。目前,全县正朝着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的目标努力,抓实集中办公、抓好助企纾困、抓紧重点项目调度,确保12月收好官。
2、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平稳增长
一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加强与省州发改委的汇报对接,结合国家中央资金投向,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中央、省和州预算内资金及国债资金支持。2023年,全县24个项目次共争取到中央省州预算内资金以及专项债券资金25.68亿元。其中,泸西县2024年以工代赈工程等19个项目次,获得省州预算内前期费1800万元;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2023年第一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10000万元,获得2023年提前批地方专项债券240000万元;红河州泸西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获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保障性安居工程方向)1069万元;泸西县2023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获得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方向)3203万元;泸西县旧城镇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第四批)获得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3年第四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732万元。红河州泸西县城市排涝通道建设项目、泸西县老城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云南省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泸西县中枢镇西大河山洪沟治理工程等16个项目通过审核申报增发国债,总投资148.5亿元,资金需求30.5亿元。其中,泸西县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拟新建高标准农田5万亩,项目总投资1.5亿,拟申请国债资金1.2亿元,申请省级补助资金0.3亿元,项目已列入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下达。
二是抓好项目谋划储备。1. 纳入2023年省级重大项目库7个,总投资533.05亿元;纳入2023年重中之重项目4个,总投资509.18亿元。2023年县级领导挂包项目,全县共梳理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90个,总投资909.34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186.49亿元。2. 2024年,谋划储备拟重点推进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13个,年度计划投资61.1亿元。其中,产业类项目11个,总投资505.5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0.1亿元;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投资13.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亿元。3. 积极申报2024年省级重大及“重中之重”项目。申报储备2024年省级重大项目10个,总投资498.43亿元,2024年计划投资48.97亿元。4. 谋划储备泸西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泸西县老城区排水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建设项目、红河云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永宁风电场(泸西片区)扩建项目、阿鲁山、小挨来、庄科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
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023年,全县共梳理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90个,总投资909.34亿元,2023年计划完成投资186.49亿元。其中,在建项目29个,亿元以上项目18个,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45亿元,挖填方完成比例达99.67%,已向云南宏合公司移交土地4004亩,永宁风电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年内计划新开工项目24个,亿元以上项目13个,已开工项目18个,开工率达75%,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供电(投资4亿元)、供水(投资1亿元)、供气(投资0.8亿元)工程正常开工建设,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建设项目、泸西县2023年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红河州泸西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泸西县第三自来水厂改扩建项目等18个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开展前期项目37个,亿元以上项目22个,红河州化工园区泸西片区综合配套工程项目完成项目备案,取得环评登记及用地预审、选址意见,正在开展初设工作;年产10万吨高品质无机氟化铝(无水)、2万吨电子级氢氟酸及1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签订投资协议,正开展前期工作;泸西县白水塘水库下塘改扩建工程,总投资6.5亿元,已取得珠江委员会项目可研技术报告批复,正在推进用地、移民、环评等审批手续,争取项目早日立项实施。
四是做好项目审批服务。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结合泸西县实际制定并印发《泸西县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3次季度工作调度会议,推进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贯彻落实。备案类项目新增入库161个,总投资817683万元;500万元以上投资额项目121个,总投资809529万元;500万元以下投资额项目40个,总投资8154万元。审批类项目新增入库26个,总投资239664万元,500万元以上项目22个,总投资238590万元,500万元以下项目4个,投资额1074万元。开展铁路、城市停车场、能源基础、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等7个项目重大项目申报,完成泸西县向阳乡通三级路项目审批,项目正在开展初设编制。推动顺鸿煤矿45万吨/年、小团山煤矿30万吨/年升级改造项目竣工投产;申报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3个,总投资214.35亿元,贷款需求135.6亿元,193万吨低碳铝项目,民生银行已授信40亿元,企业提取2亿元。
3、大抓产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
一是重点考评工作。全面完成2022年产业链工作州对县考评评价(优秀),2022年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州对县综合考评等重点考评。
二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泸西县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任务分工方案》及泸西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相关文件起草制定。完成《泸西县产业强县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及《泸西县贯彻落实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年)》等5个专项贯彻落实三年行动方案任务分解等系列文件起草制定;督促相关企业按照“两高”有关要求完成整改;完成云南省十四五战略新兴产业、新材料产业,红河州“十四五”现代产业,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等重点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配合完成省级重大课题调研,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加速;开展务业企业(不含批零住餐)市场主体培育工作,建立县级工作机制;开展省级重大项目一体化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库项目调度工作;做好2023年招投标备案工作共5个项目,总投资22687.60万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泸西县“车桩路场网一体化项目”规划踏勘并提供规划充电桩电力负荷数据工作。组织申报2023年红河州“红河优秀人才”2名产业创业创新类人才推荐工作。组织申报红河州产业强州先进集体何先进个人表彰名额推荐上报工作。完成泸西县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工作总结材料报送。完成泸西县2023年《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2022年版)》贯彻落实情况材料报送,完成2023年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工作省对州综合考评、州对县综合考评相关自评报告及佐证材料报送。完成泸西县2023年创新创业相关工作总结材料报送。
三是全力推进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共储备土地8377亩,已供地3970.45亩,储备土地剩余4406.55亩,目前园区场平已完成,累计完成投资139.71亿元。云南宏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93万吨低碳铝项目,该项目属于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主体项目,项目总投资194亿元,拟用地面积4028亩,分两期建设。项目一期于8月27日开工建设,正开展桩基、道路、集控中心、加工区、配电室施工,现已招聘职工900余人,预计2024年7月一期项目建成投产,累计完成投资15.02亿元。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已引进入园注册企业9户,签约企业4户,加快推进广西和泰高品质氟化铝系列项目、云南创联合金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新型铝镁合金材料项目项目、宜博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新能源超大电流传输设备及储能配件生产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后开工建设。加快与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洽谈,争取尽快签约落地。
4、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牵头拟定《泸西县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由县政府下发各部门落实执行。二是按照州2023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相关要求,牵头对接各部门上报1—9月模拟考核指标相关材料,并对反馈问题组织涉及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对标对表,抓好营商环境市场主体满意度问卷调查问题整改落实。四是全面清理不符合《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政策文件,对近几年涉及营商环境现行文件与条例规定和精神不一致的一律停止执行。五是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制定并印发《泸西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全力抓好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作对接调度会3次,目前,共报送“暖心行动”工作调度表7期,正面典型案例7个,反面典型案例2。
5、强化备战意识,扎实做好人防工作
一是加强防空警报系统管理,确保防空警报器指标正常。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审批。截至2023年12月底,共办理人防易地建设许可93件,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819833.50元;审批结建工程项目4个、验收人防结建工程项目4个。三是加强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和人防工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我县人防指挥工程“4512”工程管理维护,定期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6、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积极培育新兴产业
一是制定出台政策文件。印发《泸西县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泸西县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泸西县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快推动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经济发展。二是推进数字经济项目实施。今年实施数字经济项目2个(完工1个,在建1个);完成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2783.5万元。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23年底,万兆无源光网络(10G-PON)端口占比40.3%,500Mbps及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28.1%,中小学义务教育专网接入率达100%。
7、拓宽开放格局,积极参与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和“一带一路”建设
配合完成《红河州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行动计划》项目报送和《红河州“十四五”开放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涉及泸西内容材料,报送需在省部际协调机制会议上提请国家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政策诉求共11个,涉及500kV圭山变电站扩建工程、云南泸西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泸西县平海子水库扩建工程等。
8、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工作,1—12月全县共归集2927463条数据,其中,“双公示”信息3255条;开展联合惩戒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及时将涉及我县的失信企业名单反馈至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求将失信企业信息在本系统、主管行业内部进行传达,并对照惩戒措施,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名单中失信企业实施惩戒;同时,召开局内工作会议,要求各科室在项目审批、备案等方面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并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工作;积极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指导县级行政处罚职能部门按照《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指南》,积极引导企业完成“信用中国”网站上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依托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步伐,通过涉企信用信息的归集,助力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信息公示、守信激励、失信监控、黑名单制度,在医疗卫生领域运用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在商务领域明确信用承诺程序,在税务领域积极推动“银税互动”纳税人产品受惠面信用等级从A、B级扩展至A、B、M级;通过“3.15消费者权益日”、“6.14信用记录关爱日”、“诚信五进”开展诚信文化和信用知识宣传活动,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
9、加快绿色发展,推进城乡绿化美化
按照《云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和《红河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印发《泸西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大力实施城乡绿美行动,抓紧抓实城乡绿化美化点位建设,截至11月底,全县累计完成新增绿化面积886027.49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510936.25平方米的173.41%;累计完成植树量225087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6540株的135.15%;累计完成投资12585.11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2430.23万元的101.25%。、
10、加快城乡融合,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
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截至11月底,500万元以上“五城共建”项目中,5个健康县城项目累计完成0投资11.3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64%;4个美丽县城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3.0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282%;2个智慧县城项目完工,累计完成投资1500万元;1个幸福县城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241万元,完成计划总投资的100%。
11、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抓好粮食安全和物资储备
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修订完善《加强仓库粮油储备安全管理》《泸西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流程及责任分解方案》《泸西县政策性粮食储备监督管理办法》等16项管理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有效机制。印发《泸西县粮食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对储备原粮、食用植物油和成品粮(大米)的监督检查15次,按季度对粮食流通市场进行监督检查4次;完成2023年度春季、秋季及出入库储备粮原粮仟样送检,完成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风险监测,配合红河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完成小麦、油菜籽、稻谷、玉米共20个样本的取样工作,取得储备原粮合格检验报告,完成7个玉米样本、3个稻谷样本的质量调查检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对中枢镇辖区内的综合市场、粮油批发部、超市等进行巡查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三是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清查。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自查,完成对元阳县的交叉检查;针对省级交叉检查反馈的13个问题和石屏县到我交叉检查反馈的13个问题,切实督促指导储备粮承储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抓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整改工作。制定《关于2022年度泸西县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责任清单,并对照考核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成立泸西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红河州2023年度县市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并上报相关考核台账资料。
五是推进粮食企业改革。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8月份完成我县地方储备粮油承储企业政策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分开工作。
六是积极推进粮库智能化升级,9月份已完成设备安装并接入省级平台,仓储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
七是做好应急物资储备调运工作。加强对应急救灾仓存物资的储备管理,做到物资专库、专人和分类管理。截至目前,配合县应急管理局接收、回收采购并入库市(县)级救灾物资共计品种3类,数量1816件,价值255820元,回收入库市(县)级救灾物资共计品种9类,数量297件,价值94690元;调运共计品种22类,数量5832件,价值总700470元;接收、调运州级调拨冬春救助物资4类,数量910件,价值85463.9元。大米68.275吨。
12、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一是开展煤矿、电力、长输管道天然气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全力防范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春节、两会、中秋、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安全大检查,检查煤矿企业49矿次,下达执法文书49次,出动执法人员174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41条(已整改240条),立案调查3矿次,实施行政处罚3次,罚款10.5万元;检查电力、长输管道天然气企业92次,下达执法文书92份,出动执法人员205人次,排查安全隐患214条(已整改安全隐患214条),督查企业制定整改措施,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有力的夯实能源安全生产基础。
二是电力生产情况。泸西县已建成中小水电站共11座,装机容量26.269万千瓦;8座风电场,装机容量81.5万千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装机容量1.2万千瓦。2023年1-12月份发电16.7亿千瓦时,上缴税费9068万元。红河能投天然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1至12月份通过泸西-弥勒-开远支线天然气管道输送管道天然气1384.64万方,泸西县目前暂未实现支线管道天然气下载使用。1至12月份泸西供电局销售社会用电量7.934亿千瓦时。
三是加快推进能源项目建设工作。永宁风电场项目累计开挖机位基础118个、基础浇筑118个、道路139公里、集电线路(35kV集电线路电缆敷设315km)风机吊装118台、吊装容量75万千瓦,12月12日,118台风电机组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泸西县大歹鲁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完成光伏基础打孔9912个(已完成),基础浇筑9844个,光伏支架安装1355组,光伏组件安装1355组。泸西县孔照普光伏发电项目累计完成光伏基础打孔13893个,基础浇筑11590个,光伏支架安装1553组,光伏组件安装1534组。计划2024年4月30日初步投产。泸西县顺鸿煤矿,2023年6月24—2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监察执法,下达了停止井下生产作业决定书。2023年10月26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公告同意泸西县顺鸿煤矿恢复建设(矿安云公告〔2023〕69号)。泸西县小团山煤矿二矿,一期30万吨/年建设项目已进入二期工程建设,由于矿井2023年6月21日矿井采矿许可证到期,泸西县能源局下达停止建设执法文书。2023年11月22—2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云南局与泸西县能源局联合执法时,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下达了停产整顿三个月决定书。
13、做好商品保供稳价,切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一是认真落实市场价格监管、调控措施。加强“粮、油、肉、蛋、菜”等群众关心的“菜篮子”及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开展不合理优惠电价清理自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二是加强收费管理。依法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结合本年度收费统计完善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2022年度共36个单位上报2022年收费情况,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22个,公立医疗机构14家。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上报率达100%。录入市场价格管理系统进行2022年度收费统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共有22家。2022年度收费统计,共涉及收费部门9个,收费项目总数16个(其中,行政性收费项目9个,事业性收费项目7个),累计收费总金额3097.8099万元(不含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金额51837.29万元、药品销售收入17721.19万元);收费支出总金额3097.8099万元(不含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支出金额68641.72万元)。
三是做好价格认证工作。严格履行内审、集体审议制度以及相关工作程序,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审查,保证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准确、可靠,为办案机关提供保质高效的价格依据。截至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受理案件333件,涉案金额743.8755万元。
14、强化党建引领,抓好党的建设
牢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部门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扎实推动局机关党建工作与发改业务工作融合互促。今年来,分别制定了《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度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表》,明确工作内容、牵头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党务工作者具体抓的党建工作合力。按照“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5个方面工作要求,抓实支部规范化建设。撤销了能源局离退休党支部,原支部18名党员级织关系转入县发展和改革局离退休支部,3月16日,召开离退休支部党员大会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支部委员5名,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按照省州储备粮承储企业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要求,撤销县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支部,原支部7名党员6名整建制转入中共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党支部委员会、1名转入中共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离退休支部委员会。以支部为单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表》,督促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3本书目学习。组织观看了《碳路先锋》《信仰之光》2部专题片,集中学习了人民法官鲍卫忠先进事迹,组织观看电影《我本是高山》。开展双报告双服务双报到2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次,设立党员示范岗17个,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承诺践诺53人。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党课4次;开展“我为发展献一策”、“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1次、“学习身边榜样情况”活动2次。
15、着力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筑牢意识形态堡垒
按照中央和省州县意识形态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用结合,认认真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截至目前,共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先后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等内容。
16、夯实机关作风建设
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部门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充分听取班子成员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16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强化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和省州县纪委全会精神,集中收看段颖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片,时时通报县纪委县监委每期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时刻警醒每一个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组织机关支部党员开展“走进红色教育基地 感悟红色革命记忆”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革命先辈的优良传统,铭记革命历史,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持续开展家风家教活动,主要领导带头深入职工家中与家属拉家常、访家情,全面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通过讲述系列反腐案例,为干部职工敲响警钟,引导每个家庭织密护廉网,树立好家风,主动当好“廉内助”、吹好“廉洁风”、算好“人生账”,把家庭建设成廉洁的港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养成崇德畏纪、廉洁自律、家庭和睦、勤俭持家的优良作风。认真落实省州县关于“清廉云南”建设的部署要求,把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坚决扛实“清廉云南”建设政治责任。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面对面沟通、会商调度会,及时互通工作推进情况、上级最新部署要求,分析研判工作推进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和困难,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研究解决措施。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正常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各项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评估督导科、固定资产投资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发展科(基础设施发展科)、社会事业科(经贸外资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认证科)、粮食综合监督科、粮食储备军供科、物资储备中心、能源法规规划科、水电油气新能源科、煤炭科、能源安全督导科、县委财经委办秘书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
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928.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2.01万元,占总收入的96.5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6.26万元,占总收入的3.4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7.72万元,下降8.44%。减少的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收入减少了500万元形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7.26万元,下降10.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收入减少了500万元形成。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39.54万元,增长147.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其他单位补助我部门的办公经费增多形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92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83万元,占总支出的50.78%;项目支出946.79万元,占总支出的49.2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6.91万元,下降9.2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比上年减少支出500万元形成。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69万元,增长16.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防办并入我部门增加了4人及在职人员每年正常晋升形成。项目支出减少335.60万元,下降26.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减少了500万元形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6.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16%。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6.83万元,人均为11.12万元(含退休人员财政应负担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7.84万元,人均9.98万元(含退休人员财政应负担部分),公用经费支出108.99万元,人均2.53万元(不含退休)。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6.7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2023年度项目支出具体明细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支出89.2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的支出,如:可研编制费、规划设计费等;能源行业监督管理委托服务费719.5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购买能源行业监督管理委托服务;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经费3.64万元,主要用于配合相关单位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和办公费等;2023年省级食品安全抽检项目补助专项资金0.63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抽样,完成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样品检测并按时向州局上报检测结果等的产生的相关费用。节能降耗专项补助资金23.93万元,主要用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补助;城乡统筹转户专项补助资金1.9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城乡统筹转户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37.1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衡发展所建设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工作经费项目5.23万元,主要用于防空地下室正常供水、供电,卫星通信保障的开支;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利息补贴6.19万元,主要用于储备粮轮换产生的价差和保管产生的利息;军粮筹措供应费用补贴项目0.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当地部队粮食供应的费用;救灾救助物资储备工作经费9.39万元,主要用于储备救灾救助物资时所产生的水电费、办公费及劳务费等;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补助资金49.79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受灾及困难群众所需的大米、食用油、大衣、被子等物品。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0%。与上年相比减少217.26万元,下降10.4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减少了500万元支出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3.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69%。主要用于人员支出、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财政应负担部分、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用于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补助及支持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推广应用,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产品消费;稳步推进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平衡发展所建设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9%。主要用于完成城乡统筹转户相关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及防空地下室正常供水、供电,卫星通信保障的开支。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4.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主要用于原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退人员生活补助费支出及军粮筹措供应费用。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9.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主要用于储备救灾救助物资时所产生的水电费、办公费及劳务费以及用于采购救灾救助所需物资。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困难无法列支公务接待费以及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特别是公务接待开支,尽力做到能不开支就不开支,所以减少了本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我部门严格控“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公务接待开支,尽力做到能不开支就不开支,能不接待就不接待,所以我部门的“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无。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外出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项目检查、规划、现场踏堪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情况: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68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长1.1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度我部门在职人员增加形成机关运行经费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正常的办公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资产总额3255.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2.53万元,固定资产58.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38.56万元,无形资产33.5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2.4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2.0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8.07万元(原值)。划转房屋建筑物4036.01平方米,账面原值222.78万元;划转设备(发电机)1台,账面原值4.5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1.6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项,账面原值0.84万元。无形资产增加33.96万元(原值),其中新增土地1615.57平方米,账面原值33.96万元;划转土地1576.14平方米,账面原值1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1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12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附件【泸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2023年部门结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