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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104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501000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地震局是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主管部门是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4名,实有人员6人。单位类型为以管理岗位为主,领导职数为一正二副。

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地震观测台站建设和运行维护,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做好震情会商、宏观测报点管理和异常核实工作;协调开展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配合做好全县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地震应急演练和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地震预警终端建设管理,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科普宣传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强化统筹协调,防震减灾工作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上请示汇报和横纵向协调联系,争取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2023年,县委常委会2次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2次召开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3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防震减灾工作情况,研究推进措施;县委县人民政府继续将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列入中心目标考核内容,纳入督查检查事项,通过目标考核和督查检查促动了防震减灾工作各项责任的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稳步开展。2023年以来,开展观测环境卫生整治5次,组织开展了对“泸西钻孔应变观测站”观测环境清理整治和提升工作,补植树木60余株,绿化600余平方米,设置景观石3颗。在地震预警终端建设方面,主动协调完成230套地震预警终端安装工作,实现了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

(三)突出创新驱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2023年,结合防震减灾科普“六进”和“三话六学”地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共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培训30余场次;结合“地震科普 携手同行”主题活动,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课堂讲座470余场次,组织全县1443名中小学生参加了防震减灾手抄报创作评选活动,97名教师参加了“泸西县第二届全县学校防震减灾科普讲解竞赛”,创建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2所;我县推选选手参加第六届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获一等奖;我县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进国家级传统村落活动被应急管理报采访报道;组织教体系统和各乡镇开展了年度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进行分场培训9场次,培训基层干部1200余人。

(四)落实监管服务,震害防御服务管理工作取得进展。在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方面。2023年,实地检查了重点工程项目14个;在深化地震安全性评价“放管服”改革服务方面。主动做好“云南泸西产业园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监督和协调服务工作,目前“云南泸西产业园区(善导片区)”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和评审工作已完成,“云南泸西产业园区(无浪片区、益谷片区、孟泽片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五)强化领引带动,地震应急演练准备工作突出实效。在地震应急演练方面,突出从严、从难、从实要素,采取临时通知方式开展了年度县级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现场“出题”调度了各部门21个方面的地震应急应对措施;临时拉动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防疫、公安交警、通信保障、物资保障、供水供电、气象环境、森林防火、民兵应急等24支专业队伍,近50台车辆装备,300余名应急救援人员,采取跨区域调动方式向演练预计地点机动开进,在常规开展房屋人员搜救、医疗救护、震灾防疫、危险源泄露处置等科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山地搜救和森林防火,轻骑兵队伍物资投送,震后断路、断水、断电、断网应急保障等新科目的演练,各分项演练过程中,首次采用“天翼云”会议系统实现了现场指挥部和前出救援分队的视频接驳连线。在县级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的示范带动下,2023年各乡镇共开展地震应急演练8场次,各部门、企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2场次,各中小学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280余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泸西县地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编制人员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8.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31万元,占总收入的99.4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60万元,占总收入的0.5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62万元,增长1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32万元,增长15.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30万元,增长10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正常晋升。2023年州地震局拨入本单位预警台站代维护费用0.6万元。导致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43万元,占总支出的99.19%;项目支出0.88万元,占总支出的0.8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11万元,增长14.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84万元,增长17.29%;项目支出减少1.72万元,下降66.16%;上缴上级支出增长0.00万元,下降%;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正常晋升。2023年州地震局拨入本单位预警台站代维护费用0.6万元。导致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4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地震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8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邮电费0.05万元,差旅费0.1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3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4.32万元,增长15.24%,2023年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调标,正常晋升。2023年州地震局拨入本单位预警台站代维护费用0.6万元。导致本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3%。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决算为0.3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1万元,决算为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财政未拨付“三公”经费,政资金困难,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由个人垫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26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264.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由个人代垫支付,2023年赔还到个人,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调研、会议保障、下乡宣传地震资料、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地震局资产总额21.98万元,其中,流动资6.42万元,固定资产1.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7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0.4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501111





附件【泸西县地震局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