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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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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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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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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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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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701000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各项规定,根据县委和上级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开展工运理论研究,全心全意为基层和广大职工群众服务。
2.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督促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建企业依法组建工会,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开展工会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合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3.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工资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劳动权益;组织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4.协助政府做好劳模的推荐和管理工作,对困难劳模中秋国庆进行慰问,组织全县州级以上劳模体检。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管好用好送温暖专项资金。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职工团结奋斗思想基础。
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县总工会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等20余次。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主线,举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梦·劳动美”劳模事迹、普法强基补短板知识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宣讲活动13场次,覆盖职工2500余人,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扎实推进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共泸西县总工会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计划》,开展集中学习5次,参观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和讲授专题党课各1次,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是加强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推荐上报“全国工人先锋号”“云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各1名、红河州劳动模范6名,并获得表彰;召开泸西县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表彰了10名县级劳动模范和20名先进工作者,在全社会形成了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浓厚氛围。
2.抓实帮扶服务,切实提升职工群众生活品质。
一是持续开展工会帮扶服务。元旦春节投入帮扶资金54.8105万元,慰问困难职工、一线职工1203人;投入10.86万元,组织362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免费健康体检;对9户职工家庭子女发放金秋助学金4.364万元。办理第十九期医疗补助2570人,发放补助金183.7837万元。完成“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任务数38户,慰问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33名,组织205名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组织劳模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9期153人次,举办“会暖春芽”暑假爱心托管班1期,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班2期。动态调整退出2户脱困在档困难职工,新建深度困难职工2户。举办招聘会8场次,达成就业意向1373人。动员基层工会和会员开展消费帮扶248.8万元,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二是提升职工群众生活品质。开展职工普惠服务,年内新建工会驿站5个,职工健身房1个,乡镇“职工之家”示范点1家;泸西县建设者之家职工驿站获全国“最美驿站”称号,中枢镇总工会职工驿站获云南省“最美驿站”称号。指导建设劳模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各1个,鼓励广大劳模和职工创新创造。建成“职工心灵驿站”1个,组建心理辅导专家团队23人,举办2023年职工心理健康知识讲座1场,为广大职工提供“一对一”心理疏导,为缓解职工各种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丰富广大职工文化生活,先后组织开展了“书法贺新春·送福送春联”、“玫瑰书香·心向未来”女职工朗诵、全县职工运动会、“遇见菊畹·七夕寻缘”等活动,进一步丰富职工群众生活需求,提升生活品质。
三是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3年,召开劳动领域政治安全会商研判3次,深入大为焦化、公交客运、云南顺佳捷汽车租赁服务等公司开展专项排查6次,续签集体协商合同3家,覆盖职工人数1246人。开展“两癌”科普知识讲座和女职工普法关爱行动、职业病防治、“八五”普法等宣传活动,覆盖职工1000余人。
3.推动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一是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积极履行工会牵头抓总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年初,推动产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列入县人民政府督查事项和综合绩效考核。全年召开产改专题会议4次,审议印发了《泸西县2023年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要点》《2023年度县产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产改工作责任清单》、《泸西县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产改企业宣讲3场和产改专题培训1场,积极动员产改企业技术改革、技术发明。
二是不断夯实工会组织基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建带工建的要求,将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规划。2023年,以货车司机群体为重点,成立了泸西县物流公司联合工会、云南泸西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合工会2家,发展会员285个,工会组织力不断增强。
三是积极开展“中国梦·劳动美”建功立业活动。在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开展劳动竞赛,先后组织开展永宁风电场项目建设配电运维安全知识竞赛、“立德杯”教师技能竞赛和基层卫生健康技能大赛等活动,以赛促改、以赛促研、以赛促教、以赛促发展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4.强化自身建设,在服务职工群众中主动作为。
一是加强“数字工会”建设。积极搭建“互联网+普惠服务”惠农惠企惠民平台,推动工会会员享受购物、就餐、住宿、交通、健身、汽车、家电等优惠服务,截至目前,平台录入会员11381名,入驻商家85家。
二是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和“清廉云南”建设泸西实践,年内召开全县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和职工思想动态调查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干部职工作风效能“黄橙红”预警。
三是强化工会经费审计力度。年初,印发《泸西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泸西县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2023年审计计划》,委托第三方对全县93家基层工会进行全覆盖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会工作深度融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民管和劳动经济部;财务和女职工工作部;经费审查部(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泸西县总工会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84.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8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56万元,增长1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56万元,增长13.90%;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按政策正常晋升及职务变动导致工资福利费收入增加2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8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21万元,占总支出的96.97%;项目支出5.60万元,占总支出的3.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56万元,增长13.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74万元,增长15.27%;项目支出减少1.18万元,下降17.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按政策正常晋升及职务变动等导致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2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总工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总工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该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1、对2023年中秋国庆坚守岗位的一线辅警275人进行慰问,每人发放慰问金0.02万元,共计发放慰问金5.50万元;2、用于支付张捍成贷免扶补吸纳就业补贴0.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56万元,增长13.90%,人员工资按政策正常晋升及职务变动等导致工资福利费支出增加21.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2.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4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119.23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50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12.67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0.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5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0.1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0.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78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8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6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无。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总工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3万元,比上年增加2.56万元,增长33.37%,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费用支出0.27万元、增加水费支出0.11万元、增加电费支出1.56万元、增加其他交通费用支出0.62万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1.15万元、水费0.11万元、电费1.56万元、工会经费0.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总工会资产总额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固定资产0.00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71701111
附件【泸西县总工会202412040813008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