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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99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300201000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

路线、方针和政策。

(2)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

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

(3)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

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4)负责管理社有资产,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

(5)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

系,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广大农民和基层社的合法权益。

(6)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

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

(7)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

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基层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各项工作。

(8)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所属企业和广大农村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服务三农,扎实推进供销经济发展

一是四字联动,做实农资稳价。围绕“稳”“拓”“优”“联”四字,聚焦农户需求,转换服务方式,大力优化经营网络,以农资公司为龙头,拓展、延伸和激活逸圃、白水等基层社农资销售获利。不断优化服务,开展“农资服务上门、送肥到田、技术到户、测土配方”等系列行动,打通农资流通“最后一公里”,农资供应直通车通到了田间地头。今年共销售各类化肥66000吨,实现农资销售额2.5亿元。依托“三位一体”等载体,开展“供销助春耕,农信促发展”活动,通过“联合”,引入金融活水。二是五联模式做活假日经济按照“建展厅、搭平台、组团队、设分点、创品牌”的思路,于2023年6月投资80余万元扩建成500余平方的“泸西县集采集配中心”“消费扶贫帮扶中心”“泸西县土特产营销中心”,收集50余种农特产品进入“供销·优选”名录,探索线上线下联动、政府企业联动、工会供销联动、信用供销联动、邮政供销联动“五联”模式做活假日经济。今年以来实现电子商务销售额1700余万元,与阿庐食品厂、舒净米线加工厂、牛牛牧业、磐江老东山火腿加工厂等10余家企业签订了产品供应战略合作协议,提升泸西县消费帮扶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与泸西县总工会签订了“职工普惠”合作协议,开展“卯年春节 供销有礼”“闹元宵”等系列活动。今年以来,采购订单共计成交380余万元。共同组建线上供销商城,推行社员积分管理、合作社争星晋级和社有企业分类定级,创新“银背篓助农贷”“金扁担兴业贷”,将撬动2000万元金融活水注入供销系统。与邮政合作,零售包裹和大宗交易共计发货2万余件。预计全年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5.6亿元,农产品购进实现5.5亿元,商品市场交易额实现10亿元。各项财务指标实现稳定、合理、持续增长,全系统控股参股企业实现营业收入总额5742万元,实行利润总额183万元,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达到3%以上。三是擦亮供销品牌。坚持“严管资产、放活经营、开放办社”,逐渐形成了“一社一品”。目前,已经形成了三塘“磐江”火腿、土产阿庐蜜、经贸智慧市场、烟花爆竹、中枢土特产、电商销售、向阳加油站、白水、逸圃农资销售等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的拳头产品。将“泸西供销”作为品牌打造,优化改版为“供销e赶集”,拓展线上赶集、线下服务业务。供销综合市场多次作为迎接国家卫生县城检查的精品,智慧市场加快推进,致力将供销综合市场打造成为全县农贸市场的标杆,坚持以经营论英雄,干部活力不断凸显,在担当中重塑供销人的“担当形象”和为民服务的贴心形象。

(2)聚焦平台搭建,加快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

一是畅通县域流通渠道。抢抓被确定为全国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试点县的机遇,以经贸公司、生资公司和中枢镇供销社3个龙头企业为依托,建成了烟花爆竹、农资化肥、百姓“菜篮子”和日用品中心4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开发等方式建设8个乡镇综合超市,39个农村综合服务社、村级供销社39个的“3+4+8+N”的县域服务网络,为48家农资经销商、44家烟花爆竹加盟店,10家超市、90家综合服务社、便利店集中配送农资化肥、烟花爆竹、日用品和食盐。二是强化基层体系建设。立足地方产业特色规范发展各级合作经济组织,今年规范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发展高质量基层社1个、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新增建设乡镇为农综合服务体1个,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增加基层主体的同时更加注意质量的提升,结合会员积分管理、星级服务社管理,指导泸西县金马镇金爵红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国家级示范社(已报省社,还未审批)。探索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途径,通过与农信社、建行等金融部门合作,推行社员积分管理、合作社争星晋级和社有企业分类定级,与信用社签订合作协议,将撬动资金2000余万元注入供销系统。拟投资150万元建成“三位一体”综合服务平台和“智慧市场”。

(3)聚焦精准谋划,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一是千方百计谋项目。抢抓被确定为全国县域流通百强县契机,精准谋划项目,形成“打造一中心,优化一条链、发展四枢纽,盘活三品牌”的“1143”县域流通项目建设思路,储备并进入省级项目库7个。二是想方设法推项目。发挥店小二的精神,加足马力推进2023年在建项目,截至目前5个在建项目资金达3169余万元,1个已建成投产,3个将于年内建成,一个完成前期工作。

(4)聚焦创新思路,扎实推进社有企业改革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机关资产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内控制度、重大事项报告等一系列制度,推行社有资产公开招租、透明运行、公平竞争、市场化经营,织密制度笼子,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创新联合方式。加大内联外拓,探索“以优带差”“取长补短”“联合发展”“公司+合作社”等方式,建成3个基层社联合体。推广烟花爆竹直营模式,基层社烟花爆竹由加盟商变成直营店,今年新增6家烟花爆竹加盟店,2023年1—9月44个直营店、加盟店共实现烟花爆竹销售额1034万元,创历史新高。积极探索集团化管理,成立集团公司,改制进入企业1个,新建公司3个。紧盯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于今年4月投资近8万元资金,配置软硬件设备,抽调系统得力人员,对所属13家社有企业的财务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监管,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核算和管理行为,大幅降低了全系统企业经营管理成本,实现了对财务统管、要素联通。三是改革破解难题。聚焦劳动制度改革,破解人才流动难,实施“燕归巢”和“供销薪火”等系列培训,对长期在册不在岗的23人,采取调剂岗位,由第三方公司进行返岗竞聘,7名人员返回岗位。实行中层干部竞聘方式,选拔3名优秀干部担任企业管理层。聚焦人事制度,解决要素不活难题,加强对社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任和管理,先后开展了泸西供销社人才专项调研工作,对后备干部进行了考察,6月调整了部分中层干部5名。聚焦分配制度,解决活力不足难题,制定《三定方案》《泸西县供销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将工资细化为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和绩效工资。

(5)聚焦平安建设,从严推进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确保供销一方平安。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管安全”的要求进行常态化排查整改,签订《泸西县供销社2023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6月13日组织开展“泸西县供销社2023年地震及消防应急演练”,上半年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9次,共开展安全检查42次,查出一般隐患38处,立即整改30处,限期整改8处。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出动车辆96辆次,出动人员296人次,对全县40家烟花爆竹门店进行检查。到目前为止,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568件,价值9万元。对信访维稳工作进行重点部署,明确责任清单,强化矛盾和纠纷的化解工作,确保供销系统和谐稳定。二是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到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志愿服务等活动中,先后投入200余人次对责任片区进行常态化垃圾清理、对综合市场进行卫生整治,特别是综合市场多次作为迎接检查的排头兵,切实树立了干干净净、兢兢业业、精细精致的供销面貌。到目前为止,共清理垃圾240余吨,投入资金1.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合作指导科、安全生产科、监事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设置6个内设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合作指导科、安全生产科、监事会办公室。

纳入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中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331.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36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30万元,增长10.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0.27万元,增长10.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3万元,增长15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5.38万元,占总支出的92.15%;项目支出26.00万元,占总支出的7.8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26万元,增长10.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6万元,增长3.13%;项目支出增加21.00万元,增长42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5.3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7.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00万元。与上年5万元对比增加了2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今年州供销社安排的2023年度州级供销合作发展项目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红财外发〔2023〕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奖补项目及资金的通知:泸西供销社再生资源回收中心补助项目资金2万元、泸西县农资配送服务中心网点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万元、泸西县中枢供销股份合作社消费帮扶暨应急保供体系项目资金2万元,用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项目补助经费。二是2023年指标下达通知书227号(供销合作社 泸政复(2023)181号 烟花炮竹仓库迁建项目前期经费、过渡库安置费用20万元),用于烟花爆竹仓库迁建项目前期经费、过渡库安置费用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30.27万元,增长10.05%,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2%。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1.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8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3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33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等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厉行节约等政策,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1万元,比上年增加1.50万元,增长9.09%,主要原因是今年支付电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万元,电费1.45万元, 邮电费2.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66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 。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24.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05万元,固定资产1.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3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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