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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9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000

红河州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马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预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五是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六是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七是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镇完成一般预算支出373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53万元的191.23%;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899万元;完成招商引资18140万元;实现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6.7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4%;各项贷款余额5.1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5%。全镇7个村集体经济收入平均达122.36万元,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31%

1.基础建设取得新进步。投资185万元完成金马镇2023年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民生水利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甸溪河(金马段)河道治理、泸西县三镇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金马片区项目建设,投资60余万元分别对金马低干渠,配合开展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基础设施项目的征地工作,完成外部供电工程塔基用地征地 128.135 亩。

2.现代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新建高标准农田8000亩,实现粮食总产2.16万吨。圆满完成3.37万担烟叶收购任务;全年出栏生猪11.7万头,出栏牛0.6万头,石缸冲活畜交易市场每周可成交牛100余头,累计成交量5100余头,交易金额可达6500余万元,占地面积、成交量保持全县第一。全年种植小香葱、叶菜等蔬菜25万亩次、花卉0.5万亩,投资500余万元的新坝富硒蔬菜种植基地、投资2000余万元的金马镇现代花卉种植基地竣工投产,投资3000余万元的谷盛冷链物流建设项目、投资2000余万元的菜鲜生冷链物流建设项目竣工投产。

3.美丽乡村建设实现新提升。完成山口、新安2个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所辖7个行政村全部实现一村一规划。新建农村公厕2座,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30座。共创建美丽庭院690户,实现村村建有美丽庭院。投资200余万元完成小坝河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建设,投资380余万元的太平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即将完工

4.民生福祉得到新改善。全年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各类惠民惠农补贴1183.64万元,508名残疾人享受两项补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3.18%、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9.14%,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年毛入园率98.16%

5.社会安全稳定开创新局面。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消除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风险隐患,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88起,群众来信来访、信访系统交办、12345信访件均全部办结。培养法律明白人”300余名,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8期,推动建成法律服务超市1个、普法原创产品10余个、普法1000余场次,公民遵法、守法、用法意识显著提升。

6.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面貌。扎实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清理河道、沟渠46167公里。持续落实林长制工作,做好公益林管护,天然林停伐,依法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植树4.5万余株,办理违法案件2起,雨龙村、新安村评选为第四批省级森林乡村。开展土地动态巡查,下发责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7份,完成2021-2022年耕地图斑流出整改及监测,恢复耕地412.13亩,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依法关停取缔非法砖瓦窑专项整治工作,投资400余万元的嘉乐村、太平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投资100余万元的爵册大园子片区污水管网铺设项目完成建设,生态建设成效彰显。

7.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成效。2023年金马镇成为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山口村和明康汇成为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2023年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172452.48平方米。坚持大招商、招大商,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2023年金马镇市场主体净增1645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023户,个人独资企业622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即: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生态环境服务中心, 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财政所。行政机构 5个、事业单位 7个。

1. 党政办公室。承担政务、应急管理、文秘、督办、电子政务、机要保密、财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人大、政协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 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研究和指导本乡党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承担纪检监察、宣传、统战、老干部、民族宗教、关工委、融媒体等工作。

3.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投资促进、农民负担监督、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

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统一安排部署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执法工作。

5. 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宣传贯彻扶贫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扶贫日常工作;编制扶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扶贫项目的选择、论证、评估、申报并组织实施;负责扶贫对象的调查摸底、贫困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扶贫资金管理;组织开展抗震安居、搬迁、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6.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担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水利建设与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负责村级财务收支监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7.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文体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管理等服务性工作和相关领域安全防治。

8.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社会保险、老龄工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统筹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及生育服务证发放工作。

9.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担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国土资源管理、矿山管理、村镇规划与建设、村容村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

10.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贯彻落实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乡村环境卫生、林权管理、植树造林等具体工作事务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安全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防治工作;负责新能源的推广、应用。

11. 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统计工作;承担项目编制、申报及组织实施等服务性工作;承担企业、个私经济组织、集镇市场、综合交通运输等服务性工作并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及村民自办宴席的安全防治工作。

12. 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算决算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监管、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资金综合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人员88人,其中: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22辆,在编实有车辆2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422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5.03万元,占总收入的89.7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3.04万元,占总收入的10.2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0.32万元,增长1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24万元,增长1.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42.08万元,增长376.06%。收入比上年增加400.32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60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了342.0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419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1.90万元,占总支出的43.68%;项目支出2362.25万元,占总支出的56.3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比上年增加207.29万元,增长5.20%。主要是项目类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3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比上年减少24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4.45万元,增长8.56%;项目支出增加62.83万元,增长2.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1.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1.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金马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2.25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支出情况如下:2023年实施项目共41个,项目资金共计2362.25万元。其中,其中财政拨款实施项目共计35个,项目资金2000.04万元;其他资金实施项目6个,项目资金362.21万元。

1.红财农发〔20221082023年泸西县金马镇石缸冲村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80万元;新建混凝土道路主路长2493米,宽6米,单边带排水沟及涵洞2座;支道长260米,宽3.5米。通过项目的实施,为金马镇乡村振兴提供硬件上的支撑,巩固脱贫成果,从而更加便捷群众生产生活,让项目区275710945人直接受益,其中脱贫户3581585人;并在当地起到示范带动辐射效应,进一步提高项目区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安全感。

2.红财农发〔20221082023年泸西县金马镇爵册村大园子片区蔬菜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300万元;改扩建通村道路700米,均宽5米,包括清淤外运、旧沟修复、钢筋制作安装、挡墙支砌、路面硬化。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片区500余亩基本农田耕作条件,提升片区农产品运输效率,同时将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质量,为集镇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受益人口1947561071人,吸纳农村劳动力140余人,其中脱贫劳动力40余人。

3.红财农发〔202324号金马镇爵册村优质蔬菜基地项目490万元;建设260亩蔬菜基地,其中优质蔬菜大棚169亩,含钢管骨架和大棚膜;2.配套喷灌和简易蓄水池2800立方米。壮大金马镇2个村集体经济效益,每年总收益24万元;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50个以上。

4.泸财预〔2023384号泸西县金马菜鲜生果蔬加工包装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431万元。.新建冷库4座及相关配套设施(11.5m*30m);新建彩钢瓦大棚2854.86平方米;冷库机组1组;真空预冷机1套。壮大金马镇4个村集体经济收益,每年总收益35万元; 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3个以上。

5.泸财预〔2023384号泸西县金马镇2021年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专项资金60万元;在井不干村小组的黑泥洼,新建砼道路2条,总长1510米及配套相关基础设施。第1条长1.31公里,其中路面净宽7米长75米一段、路面净宽6米长75米一段、路面净宽5米长1170米一段;第2条长200米宽4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3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05%。与上年相比减少1.76万元,下降0.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中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未缴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在职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7%。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3.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 主要用于金马镇国土和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365.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34%。主要用于金马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经费支出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及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1%。主要用于泸西县金马镇2021年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项目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抗旱供水管网修复);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42万元,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0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01%,完成年初预算的1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12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9%,完成年初预算的0.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7.42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3万元,决算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12万元,决算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级财力有限,只能厉行节约,缩减一切开支,本年重点压缩公务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32万元,增长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及耗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2辆。主要用于书记、主席、镇长下乡、开会、出差等工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组部、州农业局等单位到金马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金马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0万元,比上年减少0.51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调减公用经费支出,导致单据积压,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网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金马镇资产总额5818.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35.54万元,固定资产1335.5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676.67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470.6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25.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3.5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5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1万元;出租房屋181平方米,账面原值34.91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9.1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54.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71.5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71.53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756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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