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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95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601000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措施办法,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拟订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负责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突发性灾害临时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军、警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协调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牵头组织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监督检查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巡查、专项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牵头组织职责范围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拟订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5.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以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抓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应急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的思路,细化分解目标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防汛抗旱等重点工作,切实抓实各行业领域问题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从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共设置7个科室和1个政治处,7个科室分别: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非煤矿山科。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风险监测、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承担全县安委会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等工作;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科承担抗震救灾指挥部等“三个指挥部”及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等工作;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科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等工作;危化品监管和安全基础科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非煤矿山科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政治处协助开展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4.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4.69万元,占总收入的99.1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20万元,占总收入的0.8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18.91万元,增长9.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8.87万元,增长80.34%;其他收入增加0.04万元,上升0.42%。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前年度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中央冬春救助一卡通项目资金,2023年由应急管理局发放,导致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69万元,占总支出的47.02%;项目支出621.74万元,占总支出的52.9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4.17万元,增长77.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8.37万元,增长11.83%;项目支出增加455.80万元,增长274.68%。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前年度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中央冬春救助一卡通项目资金,2023年由应急管理局发放,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1.6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1.74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资金4.7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安全大检查专项资金0.64万元用于安全委托业务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4万元;

事故灾害预防专项资金28.66万元用于办公差旅及业务培训费2.29万元、业务宣传费8.47万元、安全委托业务费及劳务费8.5万元、专用材料费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6.5万元、安全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完成了2022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等安全专项整治及灾害事故预防等各项重点工作;

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补助资金50.00万元全部用于普查委托业务费,按上级要求完成了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工作;

中央洪涝灾害救助资金83.00万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6.6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28.00万元,物资储备45.72万元;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45.08万元为县级配套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资金主要用于保险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全部划拨到县保险公司。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资金56.38万元为州级配套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资金,也全部划拨到县保险公司。

中央洪涝灾害救助资金353.28万元全部通过银行一卡通直接转到受灾农户手中,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相比增加516.82万元,增长79.69%,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以前年度由财政部门发放的中央冬春救助一卡通项目资金,2023年由应急管理局发放,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9.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和退休费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39.61万元、退休费10.06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4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65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

4.住房保障(类)支出35.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30.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4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督查支出、购买政府应急储备物资、自燃灾害救灾防灾及应急管理等经费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26.80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110.45万元、津补贴115.53万元、2022年年终一次性奖金21.98万元、事业人员绩效43.03万元、工伤生育大病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补助缴费35.81元、政府消防队员工资26.69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决算为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7.7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6%,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4%,完成年初预算的6.9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5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万元,决算为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万元,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由于县财政困难我局工作经费补助收入比较少,导致公务用车部分维修费无法支付、公务接待费积压未报销付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4万元,增长55.8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4万元,增长46.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0万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以前年度公务用车部分维修费,2021-2022年公务接待费积压未报销付款,2023年也只支付0.5万元。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家省州督查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12万元,比上年增加10.48万元,增长13.67%,,增加主要原因是:补发临时工202211-12月劳务费、本年度增加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整治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卫生整治费、公务车运行维护保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费用。

具体相关使用情况:办公费2.45万元、水费0.12万元、电费1.40万元、邮电费1.37万元、、差旅费1.25万元、维修维(护)费9.48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32.25万元、委托业务费0.8万元、工会经费1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7万元、其他交通费17.32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元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7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52万元,固定资产29.19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33.19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38万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8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0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同级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601111






附件【泸西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120309101583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