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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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lxxczj/2024-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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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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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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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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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000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拟订全县足球产业发展规划,负责行业队伍建设。做好与全国乃至全世界足球运动之间的交流,负责推进社会足球事业发展。负责全县足球产业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足球资源的保护利用,组织指导做好重点足球产业的开发、运营工作和足球产品的开发,促进全县足球产业的发展。组织实施“泸西县高原足球特色小镇”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导开展营运工作。负责抓好青少年足球试点县校外足球发展工作,配合抓好校园足球事业发展。承接和举办国内国外各类足球品牌赛事。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政治引领,进一步提振干事信心
一是强化责任建设。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等清单,研究制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领导班子及成员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二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学习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周工作例会等制度,班子成员认真参加泸西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云南省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讲座等各类学习培训,主动学、带头学、积极讲,为干部职工当好表率做好示范。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泸西县2023年第一期“万名党员进党校”、泸西县2023年文秘人才暨乡镇党校师资培训班等,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强化党性锤炼。坚持把业务工作与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严格“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赓续红色基因 汲取奋进力量”参观张永和纪念馆主题党日、“共建文明城市 保护环境卫生”志愿服务、“双服务双报到双报告双考核”等活动,不断提升中心干部职工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截至目前,党员干部累计参与各类培训班15期21人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6次,党员大会4次,讲授党课4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8次,研究党建工作4次。
2.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同省体育局、省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中心的请示汇报,积极同施工方云南建投十公司磋商协调,全力破解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运动员公寓楼项目建设难题。2023年5月,组织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有关各方完成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目前,外部装修完成铝合金窗框和玻璃幕墙骨架安装、女儿墙和塔尖挂瓦、外墙EPS线条和外墙喷漆。项目建设以来,累计工程进度产值约1370万元。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克服等靠思想,积极向省体育局请示汇报,争取云南省足球训练基地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资金文件于2023年5月下达县财政。三是认真抓好招商引资工作。按照县招商委安排,抓紧抓实招商引资各项工作,1至9月,引进省外资金9130万元,预计全年完成1.2亿元。四是主动参与赛事筹办。加强同县文康体育文化公司的沟通配合,积极申办各类赛训。2023年以来,筹办泸西县第二届“满天星”幼儿足球联赛、五一“共筑杯”青少年足球邀请赛,来自省内外足协、俱乐部、团体等88支队伍900余名运动员参加,高原足球训练基地赛训承办有序恢复。
3.聚焦中心大局,进一步提升工作合力
一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树牢“安全无小事”理念,常态化推动平安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对联系企业、项目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用水等进行安全检查提醒30余次。二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专题研究相关工作4次,坚持每月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等苗头倾向进行全面排查和深入研判,2023年以来共报送工作情况报告2次、分析研判报告10次。扎实做好保密工作,党组专题研究保密2次,填报备案涉密人员信息审查表4份,加强保密文件管理。组织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观看《国家安全日 法治保障网络安全》专题片等,强化干部职工、联系企业思想意识,靠前靠实做好人员摸排、协同管控等相关工作。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聘请1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有效防范化解行政风险。三是主动服从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克服单位人员紧缺问题,抽调2名干部参加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建设、2名干部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省级文明城市复审督查工作。组建党员服务队、志愿服务小分队,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健康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复审黄草洲责任片区卫生整治和卫生保洁工作,累计出动人员20余次100余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设有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项目科、竞赛科、产业开发科。
(1)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文办会、人事、财务、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保密、档案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2)项目科: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和跟踪服务工作。
(3)竞赛科:拟订足球运动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足球训练和竞赛管理工作,负责足球人才的培养管理工作;承接和举办国内国外各类足球品牌赛事。
(4)产业开发科:负责做好泸西县高原足球基地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工作;指导做好文康体育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运营及管理工作。承担青少年足球试点县校外足球发展工作。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无车辆使用。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产业开发科、竞赛科、项目科。
纳入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决算编报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超编1人是因为管理岗八级1人原地改非。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3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2.69万元,下降67.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2.69万元,下降67.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项目资金收入,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在建工程高原足球训练基地建设费,2023年没有相关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3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3万元,占总支出的92.85%;项目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7.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44.77万元,下降76.0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4.77万元,下降54.38%;项目支出减少290万元,下降96.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项目资金收入,项目中支付的10万元是去年结转结余。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是支付泸西高原足球训练基地财政审计及资产评估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7%。与上年相比减少272.69万元,下降67.07%,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基本支出主要是工资,公用经费。项目没有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105.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2%,主要用于高原足球基地评估、工资、办公费、水电费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9%),主要用于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7%,主要用于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2%,主要用于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没有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本部门没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资产总额5200.6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06.95万元,固定资产9.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983.72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资产原值合计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 | 其他固定资产 |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原值 | 净值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
合计 | 1 | 5200.62 | 3,206.95 | 26.89 | 9.95 | 1,983.72 |
注: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净值)+其他资产(净值);
2.资产原值合计=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原值)+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原值)+其他资产(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5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 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473301111
附件【2023年泸西县高原足球发展中心决算公开报表202412031034373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