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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90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401000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和界线内完成勘界、设置界桩和标识牌;宣传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汇同有关部门,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参与湿地保护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湿地保护管理有关工作,落实湿地资源保护和恢复措施,科学合理利用资源,并做好湿地公园建设的档案积累及其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湿地公园管理和巡护制度;负责湿地公园范围内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参与做好外来物种防控;负责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普及湿地知识;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坚定党员理想信念。2023年局党组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截至10月底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次,党组成员带头撰写学习体会、交流发言材料共13篇;党组书记到挂联点讲授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全局党员按计划完成“万民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坚持以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以理论筑牢初心,确保政治坚定、党性坚强,做到在任何时候始终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通过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纪律规矩意识,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党性的修养,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一是每月自觉交纳党费,严格落实了党建责任清单,召开局党组会5次,落实“第一议题”5次,研究部署党建议题3次,细化局党组班子及成员责任分工,按照树立目标、查找问题、明确责任、解决难题、总结评议的步骤,以提升局党组组织能力为目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夯实党建基础,严肃组织生活,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推动湿地管护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二是坚持严格落实了“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10次;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郑红星同志结合县委宣讲团“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县委书记夏明同志在“泸西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就要深刻领会“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为主题,分别向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及挂联点三塘乡俱久村党支部党员干部现场讲授党课3次。三是综合运用“云岭先峰”APP系统,依托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通过云岭先锋视频直播和夜校访谈节目让组织生活直播可视、历史可溯、过程可考效果可评,着力推动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仪式感、肃性。四是全力做好党员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的工作,深入了解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建设情况,注意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局党组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反腐建设工作,提出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整改。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了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带头垂范坚决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思想上牢固筑起一道反腐“堤坝”;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尤其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召开集体会议研究,不搞形式化和“随意决策”,召开党组会议5次,研究工作部署、重点项目、重大资金等议题10余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筑牢“不想贪、不敢贪、不能贪”的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时刻警惕,增强纪律敬畏,强化责任担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四)严格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抓机关作风建设。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严格做到不收受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等,不接受任何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格落实了公务接待禁止饮酒、工作日禁止午间饮酒等规定。坚决防治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用房、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等问题。做好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了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及值班制度。

(五)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弘扬先锋模范典型。一是健全“选育管用”培养体系,着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人、廉洁过关,思想开明、视野开阔、胸襟开放,能够肩负现代化建设重任的党员队伍,确保湿地管护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强化对党员的组织关系、党费收缴、信息档案的监督管理,坚持紧紧围绕业务活动开展党内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强化纪律执行,促使每名党员廉洁自律、秉公履职,落实谈心谈话、政治生日等党内关爱制度,调动支部党员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湿地生态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二是坚定不移的激发担当作为精神。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把抓落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大力弘扬敢担当、善作为的优良作风,倡导事不过夜、激情工作、追求卓越,坚决制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定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深入开展“四双”及志愿服务活动,以为民办事、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三是坚定不移的践行为民服务宗旨。始终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立足点,一切服务必须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反映民声、密切联系群众,真正体现乐民之所乐、忧民之所忧;弄清和摆正“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大是大非问题,要在一切工作中紧紧依靠人民,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以“人民满意”作为我们服务的出发点和衡量做的好不好的标准。2022年11月25日15点10分左右,湿地公园管理局保护管理科科长马俊雄、均达园林绿化工程公司魏红军及志愿者殷树洪、殷星洪4人在湿地公园开展巡护管理工作时勇救轻生女子先进事迹,被红河州人民政府授予“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集体”称号,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党组始终把党的领导融入到湿地管理各环节,把党建工作融入主责主业全过程,推动党建工作与管护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

二、认真抓好湿地公园管护工作

(一)公园建设推进情况。目前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正在准备迎接验收。我局一是根据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工作的有关要求,协助县政府于4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验收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把湿地公园验收任务分解细化到各责任部门;二是按照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项目指挥部会议要求,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于2023年6月27日,招标到第三方公司“云南山居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由第三方公司收集整理公园验收所需资料;于2023年9月8日,招标到第三方公司“成都野趣生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公园科普宣教设施、界碑界桩的施工,于2023年10月15日完成。

(二)公园管护情况。在2021年管护经费未全额拨付,2022年、2023年管护经费尚未拨付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园正常维护管理工作,我局与原管护单位均达公司签订了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综合管护委托协议,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的绿化管护及卫生保洁工作由该公司来完成。目前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内绿化植被生长良好,环境卫生清洁,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一个干净祥和的休憩环境。

(三)日常巡查情况。我局每天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的各项公共设施进行全方位的巡查管理工作,对出入公园的所有游客进行疫情防控管理宣传,对沙滩区域重点管理,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针对违规捕鱼钓鱼人员进行劝离警告教育,对野生动植物进行巡查保护,对游客进行安全教育宣传,监督好公园卫生。2023年新增安全警示标志标牌10余块,开展安全教育宣传5000余人次,劝离公园内违规垂钓人员2000余人,公园管护平稳有序。

(四)科普宣教情况。我局在巡护管理过程中适时开展安全教育宣传,并结合“湿地日”、“国际爱鸟日”、“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科普宣教,共向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游园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教育5000余人次。

(五)科研监测情况。我局适时对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资源进行监测,目前湿地公园内180余种植物、120余种动物生存状态良好;外来入侵物种福寿螺、粉绿狐尾藻、凤眼蓝,经过打捞、人工清除等防治方式,在公园内的生长蔓延得到了一定控制。

(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一是树牢安全意识,切实开展安全工作排查和整改工作。单位适时做好湿地公园安全排查工作,重点对公园内防火、防溺水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和整改工作,增加了防溺水的救生设备,强化假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巡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年公园内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二是积极协同泸西县工程建筑有限责任总公司、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排查,对公园小吃街各摊主进行安全食品卫生知识教育,提高了食品安全卫生防范意识,确保游乐人员与儿童的安全。三是加强对公园内使用的农药进行监管和监控,要求公园绿化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农药的使用说明书操作,做到使用科学、安全使用。截至目前,湿地公园建成区安全措施到位,巡护巡查常态,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整个公园秩序井然,环境优良。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保护管理科、科研监测科、科普宣教与生态旅游服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中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25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2023年收入合计增加11.36万元,增长6.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工资调整所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6万元,增长6.9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工资调整所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7万元,下降314.75%。主要原因是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7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2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2023年支出合计增加11.32万元,增长6.9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工资调整所致。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2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工资调整所致;项目支出减少2.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黄草洲湿地公园森林和草原防火补助经费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2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1.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8%。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36万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及工资调整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及日常运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资产总额2779.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75.47万元,固定资产3.9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8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8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3200401111




附件【云南泸西黄草洲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