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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8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001000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研发、人口、创新、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研发、创新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中央和省州驻泸单位及县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9)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10)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宣传、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管理使用中央、省级、州级财政提供本部门的统计经费。(11)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教育、宣传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12)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普查工作有序推进。泸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州统一部署,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自2023年4月经济普查工作启动以来,泸西县前期已完成了县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四落实”工作、完成389名“两员”选聘培训、87个普查区划分、321个普查小区、7338个建筑物的标绘工作,导入清查底册40323条,其中法人(产业活动)单位8752条,个体户31571条。

(2)常规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县统计局综合核算、工业能源、批零住餐、固定资产、建筑业、劳动工资、服务业、农业农村等专业严格按照《统计法》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各专业认真完成2022年年报,2023年月报、2023年季报的数据上报、审核、查询、验收等工作。

(3)纳规入统全力推进。2023年,全县联网直报企业在库101户。其中:现有限上批零住餐企业35家(2023年入库7户,分别为:泸西县佳好美大药房有限公司、云南云上田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河润泸新材料有限公司、蔡才采菜泸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泸西嘉年华商业零售超市、泸西宝鼎商业有限公司、泸西前程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规上工业企业32户(含2户退库企业),其中采矿业3户,制造业23户(含2户退库企业),电力、热力、燃气、水生产和供应业6户;房地产在库企业共17户,2023年新增1户、无退出;建筑业企业在库企业共11户,2023年新增1户、无退出;服务业企业在库企业共6户,2023年新增1户、无退出。

(4)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一是紧跟经济运行抓分析,建立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月分析、季盘点”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统计联网直报监测平台和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平台,扎实做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要素动态跟踪、深度分析、监测预警。通过对主要经济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坚持做到“事前有预测、事中强审核、事后重分析”,提高分析预警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23年,撰写综合统计分析报告40余篇、统计专报8期,整理编印《泸西县主要经济统计指标》《2023年泸西县领导干部经济手册》、公布《2023年泸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二是深入企业作业务指导。县统计局各专业人员深入企业了解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向企业相关人员详细讲解统计重点指标含义、计算方法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核算统计科、农村调查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社会统计科、普查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末实有核定编制25名。其中:核定行政编制11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核定泸西县地方统计调查队事业编制7名、核定泸西县统计普查中心事业编制4名);年未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其中:泸西县地方统计调查队实有事业人员7人、泸西县统计普查中心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15万元,占总收入的99.0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3万元,占总收入的0.9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34万元,增长9.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34万元,增长15.5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9.00万元,下降82.5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发放2022年城乡住户调查记账补贴项目经费。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州经费紧张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4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93万元,占总支出的90.70%;项目支出41.01万元,占总支出的9.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03万元,增长13.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3.83万元,增长9.24%;项目支出增加18.20万元,增长79.7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补发2022年城乡住户调查记账补贴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9.9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2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9.22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完成补发2022年8个乡镇15个调查点150户城乡住户调查补贴的发放,2022年样本轮换信息采集和记账培训工作产生费用,并发放2023年上半年6个乡镇12个调查点120住户记账户和12个辅调员的调查补贴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3%。与上年相比增加58.34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增加了第五次经济普查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61.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58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支出及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主要用于单位内部在职在编职工住房公积金保障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支出要求,严控“三公”经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要求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统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05万元,比上年增加5.16万元,增长37.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使用实有资金的其他支出增加,造成机关运行经费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办公用品、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07.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83万元,固定资产5.6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141001111




附件【泸西县统计局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