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lxxczj/2024-00086
-
发布机构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2-03
-
时效性有效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301000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区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职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灌区工程建设,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组织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区可研审批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报建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泸西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法律法规、违纪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强化规矩意识,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务必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纪律底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特别是做好上班纪律、酒驾醉驾及赌博等提醒谈话。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全体干部职工坚决执行安全目标责任书条款,坚持从目标管理做起,做到层层把关,向上级负责,提高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安全推进,每月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参建各方认真排查整改,年内共开展检查12次,在泸西县水利局领导的重视、关心及支持下,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灌片建设项目安全平稳有序,弥泸灌区项目公司9月获云南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克服懈怠心理和麻痹思想,坚持抓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
3、抓实各项中心工作
(1).抓牢意识形态及网络安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引领助推弥泸灌区建设工作开展;同时加强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针对性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增强了干部职工形势辨析能力,果断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配合做好水利现场会工作。2023年4月28日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一批11个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灌区之一。5月6日泸西县作为全国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分会场,7月26日,全省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现场会在泸西县召开,管理局全体职工积极投身现场会筹备工作中,服从工作安排,配合协调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了两个会议的圆满顺利召开。
(3).协调推进弥泸灌区泸西灌片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工作。2023年4月28日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被水利部确定为第一批11个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灌区之一。2023年6月,红河州水利局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工程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方案》。7月5日,召开了州级方案评审会议,7月18日泸西县人民政府批复了《云南省红河州弥泸灌区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泸西县实施方案》,8月30日泸西县水利局成立了《弥泸灌区泸西灌片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建设试点灌区工作专班》,泸西管理局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做好分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加快弥泸灌区泸西灌片骨干工程建设步伐;配合弥泸灌区项目业主,推动信息化建设,计划用2-3年时间将弥泸灌区基本建成“设施完善、节水高效、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
(4).积极配合做好防汛值班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管理局全体职工积极参与防汛值班,认真履职,防汛值班人员做到坚守岗位,严守纪律,认真负责。片区内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升,“7个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4、切实推进工程业务工作
弥泸灌区工程隶属国家十四五期间150件重大水利项目之一,是省水利厅实行水利工程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的新建设模式,探索水利投融资道路的重点项目,管理局按照与州大灌局签订的共管协议条款,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积极主动配合项目业主全力推进灌区建设。工程于2021年11月18日开工,截至目前,4座水库全部开工建设,累计完成隧洞开挖支护4.016千米,完成率91.7%,其中谷麦得水库输水泄洪隧洞、月牙塘两条隧洞、所梅乐导流洞、3#引水隧洞、灌浆平洞,王家村导流洞等8条隧洞已贯通;帷幕灌浆累计完成114.312千米,完成率63.07%;枢纽工程开挖63.15万立方米,完成率65.12%;12条引、输、供水管渠完成43.11公里,完成率90.02%;7条排灌沟渠完成施工42.09千米,完成率73.99%。年内力争排灌沟渠完成90%,水库工程完成70%的工程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管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为空表。本部门为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不涉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7.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16万元,占总收入的94.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3万元,占总收入的6.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41万元,增长2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40万元,增长29.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15.00万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02万元,增长 50050%。主要原因是财政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增加;事业收入减少15.00万元 ,因本年度无事业收入,导致事业收入减少。其他收入由于本年度红河州大型灌区管理局拨入项目管理费10.00万元,2022年度其他收入仅为银行利息收入及国家税务总局泸西县税务局拨入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0.01万元,故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2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48万元,增长20.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48万元,增长20.23%;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9.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8.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84%。与上年相比增加35.40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财政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5.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7%。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资产总额20.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65万元,固定资产3.06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8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03万元。其原因为根据泸西县水利局《关于同意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资产划拨的批复意见》将固定资产中的通用设备及家具划拨到云南红河弥泸灌区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5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9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301111
附件【弥泸大型灌区泸西管理局 2023年公开表2024120210085424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