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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83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001000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采取其他行政措施和行政执法活动,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征收水行政事业性规费等相关事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综合执法铁军,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力求水法宣传取得实效。

在宣传工作中,我们将日常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力求突出重点、特点和亮点,创新形式、方式和模式,以宣传的实际效果为工作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做到有声有色,有点有面,有张有弛。我们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联合局机关科室、各乡镇、学校共同开展水法宣传,开展了“水法宣传进集市”、“水法宣传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发放节水宣传画,张贴宣传标语,到学校开展水法律法规、节水知识有奖竞猜,发放竞猜奖品100余份。把《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内容中老百姓最关心的条款,印制成小册子送到老百姓手中,使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对水法律法规的认识,让水法规真正走入千家万户,渗透到群众生活的各个角落,强化群众水法规意识。

(二)狠抓水政监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大队从提升人员素质着手,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线上执法业务培训。开展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和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技能。大队先后组织水政监察队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水法》、《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行政执法专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了水政队员的综合素质,为水政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三)坚持河道正常巡查制度,加强河道执法检查力度。

大队认真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全面落实了执法巡查制度,做到及时把握水事案件发生的规律和倾向性问题,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填堵河道、滩涂违章搭建等一系列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了有力的查处,保证了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和全县水事秩序的稳定。全年巡查50次,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下发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5份,罚款11.2万元。

(四)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纪律。

2023年6月派专人参加2023年度水利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在执法工作中,我们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禁吃、拿、卡、要等行业歪风,对所有案件坚持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察室,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水政监察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收入合计12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2.66万元,占总收入的99.7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33万元,占总收入的0.2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54万元,增长12.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73万元,增长12.60%;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他收入减少0.19万元,下降36.53%。其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支出合计12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36万元,增长13.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36万元,增长13.04%;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5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1%。与上年相比增加13.73万元,增长12.60%,其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5.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5%。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资产总额1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62万元,固定资产0.77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五)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六)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1001111




附件【泸西县水政监察大队2024120210433313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