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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决算与三公经费
  • 索引号
    lxxczj/2024-00078
  • 发布机构
    泸西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3
  • 时效性
    有效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201000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属泸西县水利局下属股所级单位,负责东子河、中枢中大河河道、机械闸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制止所辖河道水事违法行为,完成清淤岁修工作,确保东子河、中枢中大河安全运行;做好防洪工作同时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提供服务。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坚持依法治水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和监督水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辖区水环境保护工作;

4.按照局党委与单位签订的各项中心工作目标责任,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组织实施;

5.在供用水工作中,按照县水务局《调水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推行合理用水,节约用水,计划用水,做好水费征收工作。

6.负责对东子河水工程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保障农业、工业用水,清理淤泥,收取水费,做好防汛抗旱供水工作,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的相关社会服务。

7.准确、及时掌握工农业用水情况,及时上报水文信息,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及馈行情况;

8.做好工程的检查观测、养护管理和调度运行等管理工作维护工程安全和运行,做好统计报表,观测记录整编等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档案;

9.负责对东子河渠道的保护工作,根据红河州《河道管理条例》对东子河沿线闸门开启、流量大小、灌溉农田,工农业用水的合理分配,本着节约用水的原则,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严厉打击坡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违法活动,保障输水工程正常有序进行。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河道管理,负责河道管护范围内的河道保护工作,保护水源,防止污染;

11.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工作。2023年,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党支部在局党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局党组、党委中心工作,努力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党支部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开展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全年组织召开了5次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主题党日,开展了5次讲党课活动(邀请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劲光同志讲授党课1次)。按要求召开了2次组织生活会,组织收看《全省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3+X”12期,党务公开12期。组织6名党员参加中共泸西县委县直机关工委万名党员进党校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1期。组织全体党员完成了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二是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2023年完成两名党员同志的转入工作。三是完成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收缴手续,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认真登记,全体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2023年全年共收缴党费2556.00元,已经全部按照规定上缴局机关党委。四是抓好支部的政治学习任务。一年来以主题教育为抓手,依托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牌,深入宣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每月适时更新学习内容,组织支部党员撰写学习心得体会48份,带动党员、干部职工和周围群众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3年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一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党纪党规。二是支委会会议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要求研究部署工作,一年来专题研究了党建宣传牌制作、防汛物资仓库建设、迎春花种植、临时工解聘工作,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制。三是认真履行与局党组签订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年来三次专题研究支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逢重大节假日及时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廉政提醒谈话。四是严格按照《中共泸西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年来无一人违纪,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3.意识形态工作。一是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按时完成宣传、组织部门下达的党刊、党报征订、学习强国的学习任务。一年来,2次组织召开党支部干部职工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二十大精神。每季度制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好政治理论学习和自学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学理论、学法规、学业务,倡导干部职工多读书、读好书,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不给错误思想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二是根据《红河州2023年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中共泸西县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 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关于加强党政机关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管理站网络安全和保护工作,学习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五项工作措施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办事通APP,认真配合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局办公室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对通报或指出的网络安全事件和网络安全风险提示及时整改到位。组织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保密法律和相关保密规定、法规、操作方法,明确涉密系统严禁与外网链接,严禁在非涉密网络上传输涉密信息,严禁使用非专业的移动存储在涉密系统上拷贝文件,定期查杀木马病毒,确保无安全漏洞、无木马病毒感染。三是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和红色阵地建设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文明素养,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4.安全生产工作。2023年来,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严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认真抓好管理站安全工作的落实,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闸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牢安全发展理念。2023年管理站把防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一是认真传达学习各级防溺水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加密涉水安全警示标志和入户宣传。设置防护网320米、加密设置警示牌38块、配置救生衣11件、救生圈5个、救生绳28根、救生竿28根。三是在节假日、学校假期时间段,加强河道、龙潭关键部位的巡查力度,累计出动12人巡查390余次。2023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5.防汛抗旱工作。我站高度重视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落实各级防汛抗旱会议精神,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原则,超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八个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部署到位,工程到位,预案到位,队伍到位,物资到位。一是成立了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防汛抗旱领导小组,于20234月底召开了防汛工作会议,制定了泸西县东子河、中大河《防汛应急预案》、《度汛计划》、《防汛值班表》、《中大河防汛预案启动程序》并上报局水旱灾害防御科备案。二是在汛期到来之前及时组织人员对东子河、中大河水利设施进行了全面的汛前检查,投资1万元完成了防汛物资仓库建设并完善调用机制以及物资保障体系。三是组织值班人员开展防汛演练,让值班人员更加熟练掌握处置突发情况和上报险情的流程,做到了下雨前有排查,下雨过程中有巡查,下雨结束再巡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6.河长制工作。一是加大河道治理力度。全年投入资金57.5万元,对两条河道进行治理。其中:投入资金3.5万元,组织320人次,30辆车次,对全长4.8公里的东子河段进行清淤除障。投资3.5万元,完成中枢中大河15公里双向的迎春花栽种,投资50余万元完成中枢中大河大兴至大碑闸河段倒塌6段及5座过河桥梁护边的修复工作,投资0.5万元对东子河、中枢中大河河道喷绘安全警示标语38条,发放宣传单500余份。二是加大河道管护力度。认真研究制定了两条河道的管护措施,2023年完成东子河巡查300余人/次,中大河巡查90/次。在巡查过程中,对河道进行了卫生整治,为保供水、保畅通、保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工业农业供水。根据县气象局旱情通报资料,我们管理站在供水工作中,在确保河道安全运行下,针对汛期和非汛期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供水方案,层层落实责任,根据县气象局天气预报通报和局水旱灾害防御科信息,非汛期为上供下储、下供上蓄,昼夜供水,统一调度,汛期为快供快排、白天供水,夜间不落闸、统一调度的供水方案。尤其汛期加强与泸西县工农隧洞管理所的联系,确保供排水安全。2023年完成供水2800m3,其中东子河供水800m3,中枢中大河供水2000m3,复烤厂供水9.8m3

8.水费收缴工作。2023年东子河管理站水费征收总计43.14万元,分别为:中枢镇农业水费14.02万元,云南天露高原果疏有限公司高效节水费26.67万元,复烤厂水费2.45万元。中枢镇水费应收20.25万元(含者红坡隧洞管理所),以多次和中枢镇联系,正在催缴中。

9.信息上报工作。2023年我站上报各类信息8条。

10.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爱国卫生运动。一是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消防安全、防汛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把防溺水工作列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严防死守。二是严格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认真落实信访维稳的各项工作,在各闸室设立了河道管理人员公示牌,便于群众通过公示牌及时反映供、排水中出现的问题。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多次组织全站干部职工对东子河、中枢中大河进行了综治维稳检查,主要针对河道通畅、启闭闸门、供水泵站、电力设备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及时进行了整改。四是按照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组织干部职工对单位办公室、办公区域等卫生死角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清理活动,引导全站干部职工树立健康生活理念,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工程管理组、渠道管理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泸西县水利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36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07万元,占总收入的88.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91万元,占总收入的12.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7.54万元,增长22.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03万元,增长21.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50万元,增长31.44%。主要原因是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水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3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76万元,增长22.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76万元,增长22.53%;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及非财政拨款公用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1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2.4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69%。与上年相比增加57.03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是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及非财政拨款公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81.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88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泸西县东子河管理站资产总额516.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12万元,固定资产1.9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486.33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3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以下简称结余资金)是指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十六)绩效预算是指由政府部门在明确需要履行的职能和需要消耗的资源的基础上确定绩效目标,编制绩效预算,并用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其在实施过程中取得的业绩和完成工作的情况。

(十七)绩效评价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中央部门为实现其职能所确定的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安排预算的执行结果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监督索引号53252700533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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